感受到白家主对自己的恨意,秦戈端起酒杯对着他晃了晃,脸上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看到白雄脸色刷的一下变得非常的难看。 见此,秦戈轻笑了一声。 这个宴会倒也顺利,等到将人都送走后,秦戈就被秦家的人带回了秦家的老宅住,自此以后,秦戈就一边跟秦家的人联络感情,一边忙工作的事情。 至于白家的人,自那天后,总是出现各种各样的倒霉事件。 白家的人得罪了他,秦戈怎么可能真的无动于衷,之前不出手,只是时机还没有到,如今时机到了该干嘛的干嘛了。 这不一乱起来,白家的人就忙不过来了。 “秦戈,白家的那些事情,是你搞的鬼对不对,你为什么要这样做?”白柔气愤的看着秦戈大声质问道。 她自认为没有做什么对秦戈不好的事情。 结果对方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对他们的家族产业下手,那是真的一点余地没有,这让白家的人非常的生气,可却没有任何的办法。 秦戈的手段实在是刁钻的人,一旦他们做点什么,肯定不会有好下场,唯一的办法就是让秦戈停手不要再针对他们白家了。 这个想法是很好的,但是从未想过秦戈为什么要原谅他们。 “白小姐,请你用词不要这么犀利,什么叫做我搞得鬼,这不是你们白家自己做出来的事情吗,怎么现在反而要怪到我的头上了。” “在我这儿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的。” 秦戈不慌不忙的开口说道,一点儿都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而事实上他也也没有做错嘛,他是一个生意人,那就要有该有的品性才对。 要是被人欺负到头上来了,还不作为的话,那可就真的说不过去了。 听到秦戈的话,白柔的脸色很难看,到了嘴边的话也被吞了回去,她现在非常的生气,这个秦戈一点儿都不讲情面。 她都亲自上门来了,不说帮助她就算了,居然还说这样的话来羞辱她。 完全忘记了自己一上来就是一副兴师问罪的态度,这换成是谁也是不能接受的,更何况秦戈又不是普通人,怎么可能让人发现自己的小心思呢。 “白家跟秦家也算是世交,你这样做难道就不担心秦伯伯会生气吗?”白柔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眼神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 闻言秦戈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道:“白小姐,你怕不是在忽悠我,世交关系,你这世交关系多水啊,我怎么一点儿都不知道呢。” “还是说你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吗?” 秦戈说的轻描淡写,二坑白柔知道他说的这话是什么意思,虽然很想道德绑架秦戈,但她也清楚秦家不欠白家的。 反而是白家的人为了独吞秦家,将秦家的少爷偷走送去孤儿院。 这些年来还一直让人将原主将不轨的路上引导。 这些事情一旦曝光出去,他们白家全都要完蛋,要知道所有的东西都将会回归到原来的位置上去,而他们将会一无所有。 秦戈可不管这些事情,甩开白柔后,就直接回了秦家。 秦家的人对秦戈非常的好,原主要是看到了肯定会非常的高兴,可惜原主已经去投胎了,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全都知道了。 对于原主来说已经没有多大的意义了。 将白家的事情解决掉,秦戈就过上了米虫一样的生活。 对于他的选择秦家的人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后辈子孙对秦戈都非常的敬重。 其实秦戈的任务也早就完成了,只是因着某些人,他才一直停留在这个世界上,一直到寿终正寝这才退了了世界。 …… 来到新的世界,秦戈是被一阵绞痛给痛醒的,感受着胃里传来一阵阵的饥饿感,想起他刚接收的记忆,居然原主真的是一个大傻逼。 这个世界类似于华国的七十年代的样子。 原主是城里面的人,上面有一个哥哥,原主在半个月前,目前还处于无业游民的状态,父母跟哥哥都是正式工。 原主跟哥哥差了一个年轮的年纪。 所以原主从出生开始就被大哥带着的,因为原主出生的时候是早产,身子非常的弱,大哥秦志译对原主非常的疼爱。 从来都不让原主做事情,可以说将原主当儿子养都不为过了。 父母都是文化人,兄弟俩也都上过学。m.biqubao.com 大哥是大学毕业的,在轧钢厂的宣传部上班,父亲秦建国也是一名技术工人,母亲在纺织厂当会计,一家四口,三个人上班赚钱。 原主从小就不缺钱花,不管是父母还是兄长,对原主都非常的宠溺。 不过原主并没有养成骄纵不好的习惯,反而还以秦志译为榜样,学习非常的认真,也是非常优秀的,可惜时代变了。 还没等原主考大学,学校就停课了,不能考大学了。 勉强拿了一个高中毕业证,原主就待在家里无所事事,要是没有遇到女主的话,原主会在父母哥哥的帮助下找一份工作。 再加上原主的家庭条件,再找一个勤劳能干的媳妇,幸福的生活并不难。 可是原主就是一个炮灰,还是专门给女主当冤大头,送资源送各种东西的炮灰而已,女主怎么看的上原主呢。 赵洁跟原主是同一个巷子的,赵家的父母也是双职工,可赵家的孩子多,三男二女总共有五个,而且赵家的几个孩子都是差不多大的。 赵洁排行老二,处于不上不下的位置,家中的父母对她也不是多好,只能说勉强过得去,但也没有虐待赵洁,该给的给,不能给的也给不了。 但两个人赚钱,养活五个人真的很难。 而且还有那么一句叫做:半大的小子吃穷老子。 用来形容赵家一点儿都不为过,赵洁还是排行老二,这待遇自然不如上面的大哥赵雄,也不如最小的双胞胎弟弟赵光跟赵亮。 连带着妹妹赵雪都比赵洁过的更好。 赵洁的心里肯定会有疙瘩的,为了能够读书,赵洁就经常跟巷子里面的人一起打麻球,就是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吊着大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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