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仿佛逐渐进入了雨季,下雨的时间越来越多。 秦初念每天就待在小院里,时不时逗一下笑笑,或者和卢惠打一下电话。 秦诚的身体比之前恢复的好了很多,秦初念和他通过一次视频,秦城脸色苍白的躺在病床上,他整个人都瘦了一圈,完全没了以往的威严。 秦松白一直没和她联系过,哪怕之前卢惠来劝和,秦初念自己主动联系了秦松白要和他道歉,他也没有回过消息。 商渺给秦初念送喜帖的那天,天气终于放晴。 商渺带着小桑果来找她,她将喜帖和喜糖一起放到桌上。 秦初念看着一来就蹲在树下和笑笑玩的小桑果,轻声问:“到时候小盛夏可以做花童了。” 商渺思虑片刻后,问秦初念,“之前林雅说想让你也一起做伴娘,你如果有时间的话,可以吗?” 秦初念一愣,旋即笑了起来,眼睛亮晶晶的很是漂亮:“我有时间!但是真的可以吗,我还没有做过伴娘呢。” 商渺看向楼上的方向,“商厌呢?” 提到商厌,秦初念的笑容就淡了些许,“他最近好像很忙。” “最近沪市那边是有些动静。”商渺说道,“正好你最近在津南,等休息好了再回去也可以的。” 秦初念的瞳孔微微闪烁着,她看着商渺欲言又止,似乎还想再问什么一样。 但正好这时候小桑果突然兴奋的叫了声:“啾啾!” 商渺抬头,刚好看到商厌从楼上下来。 商厌神情冷淡,他了眼商渺,随后目光扫到放在桌上的请帖上。 眉心一挑,“过来送请帖的?” 商渺:“嗯,顺便邀请小念做我的伴娘。” 商厌想也没想就拒绝,“她做不了。” 商渺皱眉,“为什么?” 秦初念也一下子就抬头看向商厌,商厌的语气是轻描淡写的:“她已经结婚了。” 秦初念轻轻咬唇,脸色瞬间微妙起来。 商厌还在继续说:“我们会去参加婚礼,但是伴娘就算了,伴娘最好找未婚的。” “你在意这些?”商渺反问。 虽然大众观念里是伴娘需要找未婚的最好,但实际上也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的。 只是商厌这么一个人,竟然还会在意这个?商渺有些怀疑。 下一秒,她就听到商厌说:“我并不在意,但是伴娘太辛苦,小念不适合劳累。” 他态度很坚决,秦初念看着他,知道他这是已经下定决心了。 商渺也不好再多待下去,只能和秦初念对了个眼神,起身准备带着小桑果离开。 离开前却被商厌叫住,他抬步往外走,直到稍远了些以后才说道:“提醒你一件事。” “如果商昊生最近联系你,你不想被惹上麻烦就别搭理。” 商昊生。 商渺心里猛地一跳,这是她和商厌第一次正式的提到这个人,他们共同的父亲。 哪怕之前一直都知道她和商厌之间有那层无法磨灭的血缘关系,但是他们也从来没有谁去主动提起过这件事。 这好像已经成为了他们两人不动声色的默契,就连商渺自己也只是把商厌看作是一个合作方,更别说商厌自己了。 商渺走神片刻才问,“他为什么会联系我?” “我只是猜测有这种可能而已。”商厌轻描淡写道:“毕竟他走投无路的时候能想到的人,也只有你。” 商渺神色一凛,“你还知道什么?” 商厌不可能无缘无故提醒她这些。 商厌垂目,眼眸里冷厉清明的可怕,他说:“就当送你的新婚礼物,毕竟我和盛总的合作还算愉快。” 他说完转身离开,然后就看到小桑果跟个炮弹似的直接从屋里冲了出来,不偏不倚的朝着商厌跑过来。 商厌精准预测,在小姑娘即将扑到他身上的时候,长腿一抬,就轻巧的转了方向。 小桑果立马不乐意了,撅着嘴委屈兮兮的看着他:“啾啾,抱抱。” 商厌面不改色:“不想抱你。” 小桑果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疑惑的看了商厌一会,然后像是看懂了他眼里的嫌弃后,突然一下子就委屈的掉了金豆豆。 她望着商厌,奶声奶气的哼唧,“啾啾,要抱抱。” 小桑果遗传了盛聿和商渺长相的优点,皮肤雪白,看着像个芭比娃娃似的,特别招人喜欢。 往前她只要这样撒娇,就没人能抵得住的。 商厌被小姑娘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明显也有些迟疑了,小桑果眨眨眼,想要乘胜追击,迈着小短腿就又要往商厌那边走过去。 她现在不过一岁多,其实也不知道什么叫喜欢,也不懂大人之间的那些错综复杂的关系。 她只是觉得很想亲近这个小舅舅,因为小舅舅身上总有一股很好闻的味道。 只是她刚过去,商厌却又躲开了。 不一样的是,商厌这次往她手里塞了一颗大白兔奶糖。 小桑果拿着那颗奶糖发呆的瞬间,商厌就已经抬步回去了,还将院门给关上了。 商渺看着紧闭的大门,实属有些无奈。 幸好盛聿今日没来,他对小桑果黏商厌这事,还挺介意的。 “你怎么每次都忍心拒绝小桑果,她那么可爱,只是想让你抱一抱。”屋内,秦初念看着商厌回来,低声问他。 商厌将桌上的请帖拿起来看了看:“我还没抱过自己的女儿,为什么要抱别人的?” 秦初念噎了下:“这又不冲突,小桑果刚刚看着都要哭了。” “她演的。”商厌随手将请帖扔回桌上,“她骗人的,估计是知道别人都吃她这套。” “可是……”秦初念还想说什么,就被商厌拉了过去,他垂下眼睫,将下巴搭在她的肩膀上。 “你生个女儿,我天天抱着都不撒手。” 秦初念表情一滞,她勉强的换了个话题:“商渺姐让我去做伴娘,你为什么不同意?” 商厌没松开她,说话之间呼出的热气都喷洒在她的脖子上,弄的秦初念很痒:“你想去吗?” “想。” “小时候听过一个说法,伴娘次数做多了,自己的福气就会被人借走。” 商厌抱着秦初念的手更紧了些:“所以我不想你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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