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郁色低吼过去。 “不敢,真不敢。”厉晓宁就求饶了。 “那个林美儿,就没有挟持儿子让你娶她?”想起林美儿,郁色就气不打一处来。 她五年的恶梦一样的生活,全都拜林美儿所赐。 不过仔细一想,还是厉晓宁这个男人太能惹桃花,太能招蜂了。 “你呀,以后低调点。” 厉晓宁委屈脸,“我已经很低调了。”而且,他认识的女人除了白纤纤就是方文雪,不对,现在要加一个小姑娘厉芙了,然后就再没有与女性单独相处过了,当然,擦肩而过或者路过这种不能算吧。 他又没跟对方说话。 对方多看他几眼,真不关他的事。 他也不能把人家的眼睛都剜下来是不是? “还凑合吧,总之以后你少惹桃花,惹了一下差点要了我的命。”儿子就是她的命呀。biqubao.com 她越的差点死了。 想想也是后怕。 要是那一跳海真的死了,现在见不到厉晓宁也还是次要,就不知道格格还活着了。 还活的好好的。 “我不惹的,但是如果以后发现有故意惹上的,我一定掐灭在萌芽中。”一个林美儿,已经够了,再也不要再有第二个林美儿出现在他们的世界里了。 “要不要见她?” “谁?林美儿吗?”两个人的话题这个时候指的都是林美儿吧。 所以郁色一下子就猜到了林美儿。 “嗯,是指的她。” “见,必须见。”恨死了那个女人,“把她交给我吧。” “好。”只要是郁色的要求,厉晓宁全都想答应。 两个人就这样赖在床上,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聊着。 聊着他们一起缺失的六年。 畅想着他们的未来。 所差的就是格格还没回来。 只是一说起厉格,大多时候都是郁色再说,厉晓宁偶尔说两句。 郁色也没想其它,“格格会不会不喜欢我?” “怎么会呢,他喜欢你呢,还是那孩子先发现林美儿不是他亲妈的。” “可是我把他给弄丢了,他一定会不喜欢我的。”郁色又开始想七想八了,没见到儿子,就不踏实。 对于这样的郁色,就是患得患失,不过她这样的患得患失也是可以理解的。 完全是因为丢了儿子后而引起的心里抑郁。 “他说过了,他很喜欢你,知道林美儿不是他亲妈,就到处的想找到你,小色,那孩子的第六感很强烈,他仿佛就感觉到了你在这个世界里的某一个地方正在到处找他。” “儿子比你强。”儿子感受到了,厉晓宁还没感受到。 一说起这个,郁色就有点恼。 “嗯,格格比我强,是我不好。”厉晓宁立刻哄着郁色。 也的确是他不好。 好巧不巧的,偏就失去了那段记忆,让林美儿钻了空子。 不然,十个林美儿也钻不了空子的。 “格格的性格是不是象我?”一说起儿子,郁色有说不完的话题,她可以一说就说上一整天都乐此不彼。 没办法,儿子没回来,她只能透过与厉晓宁的对话,对儿子多一些了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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