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你可是不知道,这每日里光是寒瓜甜瓜就能卖至少上千两,那些蔬菜就更不用说了。 还有我们这边的菜籽油白糖等物,更是很得富家老爷的喜欢,往往一买就是好几桶。” 要不是表姐空间有着逆天的功能,那些油菜籽可自动脱粒,自动成为菜油,他这边还真是不太好做这个买卖呢。 光是榨油就又得需要建作坊,招人手。 有了空间帮忙,他可是能省下很多劲。 再则,山药蛋与薯蓣的名声也被打了出来,还有空间内好些这世间没有的水果,更是让人们趋之若鹜,连带着让他这个于小掌柜的名声也被那些达官显贵所熟知,见着他也是客客气气的。 于连伟围在洛轻姝的身边喋喋不休,惹得洛天漠几人有些幽怨。 哎! 只要有姐姐在,表哥(哥哥)的眼中便永远都看不见他们。 洛轻姝倒是没有丝毫不耐烦,坐在后院听着于连伟一直不停在说话,偶尔她也会问上两句,但近乎一个时辰的时间,都是他在说,洛轻姝听。 等洛天漠实在忍不住他的聒噪叫了一声表哥,他这才反应过来。 “哎吆,都忘了还有你们在,哈哈......” 于连伟讪笑一声,忙抱了两个寒瓜过来切开。 “来,吃瓜。” 打住了话题,几个孩子一下子便和于连伟热络了起来,互相倾诉着分别这两年后的思念之情。 洛轻姝打量了一眼几个孩子的穿着。 虽也是上好的锦袍,但来时带的衣物不多,还需添置几件的。 主要是孩子们长得快,哪怕是一两个月,那衣物看着也会短上一点,看着不够精细。 这里是皇城,虽无那攀比之心,但总不好在衣着上让别人笑话了去。 尤其是于连伟。 许是以前轻简习惯了,身上的衣物只是一件普通棉布长衫,皇城之人又惯会以衣着去敬人,有些细节的东西,马虎不得。 “走吧,姐姐带你们去买几件新衣物。” 家里人以及马赫壮等人也需要添置些新衣物了。 于连伟吃瓜的手一顿。 “表姐,我这边衣物还多着呢,都是娘亲在我出行前新买的。” 这棉布衣物穿着吸汗还耐磨,不穿个三五年他可真舍不得扔。 “这衣物你平时干活时穿穿便可,招呼生意时穿得体面一点,别人才不会看轻于你。” 这就是人性,历来是先敬衣,后敬人。 再说了,于小掌柜日进斗金,还怕花费这点小钱吗? 银子挣来就是用来花的。 于连伟听表姐如此说,再联想起那些与他虚与委蛇的人的眼神,顿时便明白了这个道理。 “行,表姐,咱们现在有银子,这就去花费花费。” 来皇城两年了,除了满脑子的生意,他还真没逛过成衣铺呢。 这边的铺子有着五个小伙计与一个账房先生,自己离开一会儿也不打紧。 来时洛轻姝就看见这条街不远处就有一家成衣店,门面也不小,去哪里看看也是可以的。 一行人走进去,立马就有绣娘迎了上来。 “这位小姐快请进,有什么需要的先看看。” 哪怕看着是一个面生的小姐,但这几个年纪不大的小姐公子一看都是气度不凡,万不可慢待了。 “这位小姐,您身材高挑婀娜,不管是哪一件穿在你身上那都是极为合适的。” 洛轻姝看着那挂在墙上的各色成衣,嘴巴禁不住抽搐了一下。 这绣娘的嘴巴还真是会说话,夸得她不买上两件衣物都不好意思离开了。 不过虽是有恭维的成分在里面,这绣坊里的衣物不管是做工还是样式都是极其不错的,比之薛丝衣坊有过之而无不及。 “咦,这绣衣阁什么时候也接待这种穷酸了。” 洛轻姝正要让那绣娘将那墙上挂着的几件成衣取下来让几个弟弟试试,就见几道曼妙的身影踱着碎步走了进来。 为首的女子头戴帷帽,身材窈窕,但隐在帷帽下的双目却是沉沉地盯着面前的洛轻姝。 洛轻姝转眸。 吆,还真是有缘,来皇城第二日就遇见熟人了。 这不是夏雨薇吗? 而说话的女子肤色白皙,琼鼻樱唇,长得还算可以,但那骄横的语气硬生生拉低了她的长相,令人很不喜。 夏雨薇身旁还有一名女子依旧是容颜艳丽,容貌很是不错。 “叶小姐,不可如此说话。 所谓来者皆是客,开门做生意讲究的便是一视同仁。 您几位看上哪件衣物了还请告知奴家,奴家会为几位小姐取了来试穿一下。” “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这般下贱之人,也就只能与这种穷鬼打交道了。” 叶怜儿没见过洛轻姝,自是不知道夏雨薇与洛轻姝之间有着很深的过节,自然也是不知道,眼前这个“穷鬼”,就是他表哥以命相护的女子,洛轻姝。 “叶小姐,奴家是身份没有你们这般高贵,但你骂我便好,莫要连累到我的客人。 你们若是不想买衣物,还请自行离去,奴家这边还要招呼贵客,请!” 这绣娘虽心里害怕,知道这几人她得罪不起,但洛轻姝是她的客人,该维护的时候,她必须维护两句。 在她看来,不管是什么人,总要讲道理的。 这叶怜儿只就是护国王府的一个表小姐,总是借着夜王的名头四处招摇。 只是夜王慧眼如炬,根本就不屑于与她多做计较。 她这般狐假虎威,着实让人好生可笑。 听见叶怜儿说洛轻姝是穷鬼,夏雨薇只想笑。 洛轻姝穷? 那她们这些被偷光了财物的落魄小姐算什么? 刚才就在店外看着这身形熟悉,没想到,还真是她。 她恨洛轻姝恨得牙痒痒,但她也知道,她不知洛轻姝的对手。 但有这二人在,给洛轻姝添些堵倒还是可以的。 “呵,穷鬼?怜儿,你可知她是谁?” 说着,夏雨薇装作很是温婉的样子冲着洛轻姝盈盈一拜。 “薇儿见过太史令大人。” 夏雨薇的举动顿时让众人都呆住了。 什么?太史令? 傲临国什么时候出了一个四品女官儿了! 随即,众人又都想到了什么,纷纷变了脸色。 尤其是叶怜儿。 太史令女官儿,那不就是......不就是表哥的那位村姑未婚妻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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