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傲临国好多地方都在苦苦挣扎着。 水患,干旱,蝗灾,有好几处地界儿还发生了地龙翻身。 皇家无力去做什么,倒是夜司辰出银子出粮,拯救了不少的百姓,更是提高了夜司辰在民间的威望,让百姓奉若神明。 而各处边境也是极不安稳。 南牧国与北疆国表面维持平静,其实暗地里战事频发,争端不断。 好在战事是有,但前来边城交易的商人也不少。 魏力衡带领着大家击退了敌军一次又一次的进攻,不但丝毫未有大的伤亡,边城却也变得越来越繁华了,好多人也都聚集在边城做起了生意。 他们算是看出来了,有夜王和魏将军在,边城不会乱。 而河州府现如今成了北境最富庶,也是人数最多的地方。 这一年北境好多地方都是大丰收,彻底摆脱了饥饿的困境。 绥阳府也是在夜司辰的帮助下发展起来了,老百姓们提起夜司辰和洛轻姝,那都是赞不绝口,十分信服。 “姐姐,煜表哥还真是给咱们长脸。” 这天,洛天漠一回来就拉着洛轻姝说个不停。 “煜表哥又立战功了,据说皇帝已经准备召煜表哥入皇城封赏呢。” 洛轻姝挑眉。 “他倒是成长得不慢。” “那可不?听说煜表哥入军的这一年,在军中屡建奇功,打退了敌军一次又一次偷袭。 除了幕后献计,他提枪上马冲锋陷阵也是丝毫不带含糊的,几乎可以以一当十。 现如今啊,煜表哥在军中的威信都快要超过魏将军了。” “嗯,也不错,傲临国又出一少年良将,也是百姓之幸。” 洛轻姝如是说。 但愿老皇帝能够知人善用,别被那轩辕锐一直牵着鼻子走。 轩辕煜的心性以及处事能力可比那轩辕锐要强上好多了。 “也不知何时才能见到他。” 听闻轩辕煜去从军,洛天漠可是郁闷了好一阵子。 他们几人都玩得很好,包括夜君麟。 猛然间少上一人,他还真有些想念。 同时想念的,还有大表哥于连伟。 “姐,我们何时也能去皇城啊?” 倒不是有多喜欢皇城那个地方,他就是想见见两个表哥了。 “等你明年考上秀才,姐姐便带你们去。” 一听还要一年,洛天漠只觉得有些失望,但很快便打起了精神。 “好,姐姐,我会努力考上秀才的。” 他绝不会辜负姐姐对他的期望。 而正当家里人在计算着今年的山药蛋和稻米甜柘能有多少收获时,一道没有盖玉玺的圣旨却传达到了红沟村。 来人还是那个李太监。 相较于初次的颐指气使,这次的李太监可谓是谦逊有礼,和善可亲。 “夜王殿下,神医大人,老奴此次前来,是奉陛下之命请二位去往皇城参加三年一度的六国盛宴的。 夜王也知道,陛下这一年为了傲临国殚精竭虑,废寝忘食。 只是太子无能,留下了许多烂摊子,时至今日,那些隐患也都是存在的,陛下暂时还无法解决。 这一年,陛下数次请夜老王爷进朝辅佐,可老王爷身体欠佳,一直窝在府中休养。 陛下说,夜王殿下青出于蓝胜于蓝,不但有着将才,更是有号令天下的帅才。 且你只用了短短两年的时间便让河州府乃至整个北境变得富庶一片,实乃是人中龙杰。 殿下,您也知道,太子狼子野心,这几年一直伙同那国师在那所谓的修仙丹药里下毒,陛下的身子现下已是大不如前,谁也不知道哪一日......陛下会油尽灯枯。m.biqubao.com 这是陛下的原话,陛下说,他的这几个儿子,脑子愚笨,心性不佳,将傲临国交给他们,着实不妥。 陛下说,希望您能带神医进京一趟,与陛下商议一下国家大事。 陛下说,朝廷已经是奸佞当道,他无力回天,但也不想让傲临国就此灭亡,成为他国的掌中物。” 那样,陛下即便是死,也没脸下去见列祖列宗了。 夜司辰只静静地听着,半晌后才出声说道;“好,三日后,本王携带神医与李总管一起回京。” 虽不是很在意老皇帝的死活,但他有一句话说得对,傲临国绝不可以成为他国的掌中物。 他是傲临国的异性王,他有责任驱逐异族,保卫傲临国。 晚间回到家,夜司辰便找了洛夜阑将此事告知了他。 洛夜阑一听要去皇城,很是不赞同。 “司辰,不是我这做岳父的不开明,只是我们家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户,从没想过要与官家打交道。 姝儿认识你也是缘分使然,再说姝儿也是真的喜欢你,所以我们便也随了姝儿的愿,同意了你们的婚事。 只是皇城混乱,皇家无情,我实在是不愿姝儿身陷皇城那个泥潭里惹来一身骚。” 洛夜阑虽然只是一个小村长,但外边发生的事情他还是有所耳闻的。 自打逃荒开始,他就对皇家的不作为产生了不满。 现在又让女儿女婿去皇城,他是一万个不愿意让女儿女婿去那里受委屈。 他们红沟村什么没有?何必受制于人。 司晋安听着二人的谈话半晌开口道:“阑儿,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现如今六国聚首在即,一个搞不好会让傲临国成为众矢之的。 到那时,一旦国破,我们岂能独善其身? 现在朝廷经过一年的修整总算有了一点起色,但比起河州府这边还是相差甚远。 现如今这局面,皇帝老儿已无力对付,目前能够镇住那些人的,不是我夸,只有夜司辰和咱们家姝儿了。 无论是能力还是武力,再或是财力,皇家都比不上咱家姝儿。 此次回城也是一个机会,刚好回皇城将你以及孩子们写上族谱。” 此事拖了两年了,是时候回去让阑儿一家认祖归宗了。 洛夜阑一听,心底猛然一沉。 认祖归宗势在必行,但他真不愿让两个孩子被皇家用来当枪使。 “刚好启明今年也要去皇城参加秋闱,若是考得好给家里考个状元或探花回来,那也是整个红沟村的一大幸事。 所以这次,我们全家一起去,地里的活计交给于家两兄弟便好。” 至于那十亩甜柘,让姝儿收进空间带走好了。 反正留在这里也没人懂得制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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