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顾言白沉沉睡去。 他有伤在身,整个人都比较虚弱,而且因为药物的缘故,他脑袋也昏沉沉的,觉多,清醒的时候少。 这是一件好事,因为睡觉的时候,人的身体会进行自我修复,所以熟睡状态下,伤口其实要比清醒着的时候,愈合的快。 杜笙笙没有打扰顾言白,她一直守在顾言白床边,看着他沉沉睡去,偶尔会帮他盖盖被子,或者拿毛巾帮他擦擦脸。 夜里十点半的时候,杜笙笙看顾言白睡熟了,她便拿起手机,轻悄悄的离开了病房。 龙凤茶楼过来送餐的时候,给杜笙笙带来了充电器,充了没一会儿,杜笙笙的手机便能开机了。 开机后,杜笙笙在未接来电里,看到了秦钟越打来的电话。 打了十几个,但是因为杜笙笙的手机没电关机了,杜笙笙一个也接到。 看到那么多未接来电,杜笙笙的心里“咯噔”一声:糟糕,回来后,光记得拿抱枕揍陆明瀚了,把亲哥哥完全忘到脑后了! 陆明瀚:你那是光记得揍我吗?你明明是光记得你家顾先生了吧? 陆明瀚:拿我当挡箭牌,不厚道哦,小笙笙~ 杜笙笙十分懊恼,她用手轻轻的锤了下自己的脑袋,在心里恶狠狠的骂自己:脑袋你怎么回事?你老年痴呆了吗?这点小事都记不住! “笙笙,怎么了?”见杜笙笙一脸懊恼,顾言白忍不住关心她道:“你好像很苦恼的样子。” 确实很苦恼,杜笙笙在心里叹气,但现在苦恼也没什么用了。 哥哥的电话,是上午十点钟打来的,现在都晚上七八点了,十来个小时都过去了,想必哥哥,已经回家了吧? 杜笙笙本想,给秦钟越回个电话,但又怕一个电话,把秦钟越给招来。 现在已经入夜了,她家顾先生需要休息,应该没什么精力,应付一直都看他不顺眼的大舅子。 这样想着,杜笙笙便打消了,给秦钟越回电话的想法。 算了,她在心里思索着:晚上回家后,再跟哥哥解释吧。 先哄顾先生睡下,然后等顾先生睡熟后,她回家一趟,跟哥哥和妈妈好好谈谈,然后再拿一些,住院需要的东西,比如牙刷牙膏,还有毛巾,睡衣什么的……该拿的都拿来,顾先生住院也能舒服些。 在心里做好决定后,杜笙笙收起手机,然后对着顾言白莞尔一笑:“没事,忘记给雅雅转钱了,顾先生你知不知道,你的住院费还是雅雅帮忙垫的呢。”biqubao.com 还钱的事,也得提上日程,不然以她老年痴呆般健忘的大脑,肯定转眼就又忘记了。 面对杜笙笙的解释,顾言白倒是没有起疑,他伤得很重,观察力也没有之前那么敏锐了。 当然,没有起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全心全意的信任着杜笙笙,哪怕杜笙笙在他面前,说最拙劣的谎言,他也会毫不怀疑的去相信。 因为那是笙笙说的。 就算是谎言,只要笙笙想让他把它当成真相,那它就是真相。 “钱我改天给韩静雅转吧。”顾言白轻声道,因为过分虚弱,他的声音里隐隐透着倦意:“明天,我让我哥给我备个新手机。” 他的手机丢在了野林子里,索性换新吧,反正里面也没什么重要的东西。 “不用,我转给雅雅就行了。”杜笙笙笑着说:“顾先生,你还不知道吧?我现在可是小富婆!我卡里有一千多万呢!” 哥哥给转的! 真没想到,她最后成为富婆,不是靠自己,也不是靠老公,而是靠哥哥。 世事难料呀。 看杜笙笙露出骄傲的小表情来,顾言白沉默了。 ……一千万很多吗? 他是不是少听了一个亿? 一千万亿,听起来才像小富婆吧? 心里虽然很疑惑,但顾言白已经不是曾经的顾言白了,现在的他,已经稍微有那么一丁点儿的情商了,他知道,如果他把心里的疑惑说出来,一定会换来一顿暴揍。 又是他很识趣的闭了嘴:老婆说一千万很多,那一千万就很多。 老婆说的都对,男人不要有那么多想法,听老婆的就是了。 “顾先生,你是不是困了?”看出顾言白没什么精神,于是杜笙笙便轻声诱哄他道:“困的话你就睡一会儿吧,不用强撑着陪我聊天。” “护士姐姐说了,多睡觉,伤口愈合的才快。” 确认杜笙笙不是幻觉后,顾言白倒是没那么黏人了,但他还是舍不得杜笙笙,于是拉着她的手轻声撒娇道:“你陪我一起睡吧。” “别闹了,我已经陪你睡了一个百天了,我现在可一点也不困。”杜笙笙道:“而且我一会儿得回家一趟,拿一些生活用品过来。” 听到杜笙笙说她要回家,顾言白的表情明显一僵:“……你要走?” “不要露出一副被抛弃的表情好不好?”杜笙笙有些哭笑不得道:“我只是回去拿东西而已,又不是不回来了。”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你起码还得再在医院住小半个月,每天不洗脸,不刷牙呀?这里什么都没有,你那么洁癖,肯用医院病房里公用的毛巾和浴巾吗?” 闻言,顾言白立刻露出嫌弃的表情来。 别说病房里公用的毛巾和浴巾了,他连医院的一次性牙刷都不愿意用。 因为质量太次,而且包装看着也不干净。 顾言白的洁癖已经深入骨髓,让他用这些东西,不如杀了他。 “哈哈哈哈哈哈,你看,你也不愿意用嘛。”顾言白的反应,逗笑了杜笙笙:“所以我得回去一趟,把该准备的东西都准备一下,这样你住院舒服,我陪床,也舒服嘛。” 她握住顾言白的手,漂亮的桃花眼,弯成了可爱的小月牙:“放心,我不会去很久的,我会等你睡着了再去。” “你呢,就美美的睡一觉,等你睡醒了,我就回来了。” 她冲顾言白眨了眨眼睛,再一次承诺:“我保证,你明天睁开眼睛后,看到的第一个人,一定是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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