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当天,和偏执首富领证了_第600章 那样明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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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转来得太突然,顾言晟缓了好半天,都没缓过劲儿来。
  “……不……不是……”他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晴晴,你喜欢秦钟越?”
  秦钟越有什么好的?!
  他哪里不如秦钟越了!
  “对啊,秦钟越就是我的理想型。”白若晴罕见的露出了花痴的表情:“不仅长得帅,而且特别成熟,特别有魅力,站在他身边,哪怕他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都会让人特别的有安全感。”
  顾言晟的脸瞬间黑成了煤炭:秦钟越哪儿帅了?还成熟……什么成熟啊,他分明就是老,三十多岁的老男人!半截身子都入土了!
  然而这些话,顾言晟肯定不能明着说出来,因为明着说出来,会显得他很没风度,很小气!
  于是他曲线救国道:“可是秦钟越他结过婚呀,他还有个儿子呢!”
  “那怎么了?”白若晴毫不在意:“有儿子正好呀,我都不用生了。”
  顾言晟一时间无言以对,他万万没想到,白若晴居然会这么想!
  正常情况下,女人选老公,都会选没有孩子的吧?
  白若晴她怎么反着选啊!
  “生孩子多痛啊,而且我看网上都说了,很多女人生完孩子,都会有各种后遗症。”白若晴往后缩了缩身子,然后连连摇头:“我反正不想生孩子,秦钟越有孩子,那正好不用我给他生了,你看我俩多般配!”
  顾言晟觉得自己有点心梗。
  “……但……但秦钟越……秦钟越他不会喜欢你的。”顾言晟懊恼道:“秦钟越他结过婚,他跟他老婆感情特别的好,两人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
  “圈子里的人都知道,秦钟越特别的爱他老婆,虽然他老婆已经去世好几年了,他的心里仍旧放不下他老婆,每年清明节,他都会带着儿子去给他老婆扫墓。”
  “不,不仅是清明节,几乎每个节日,他都会带着他儿子,去墓地看望他老婆!”
  “所以你死心吧,秦钟越这辈子,只会爱他老婆一个人,他不会再爱上第二个人了。”
  顾言晟讲这些,主要是为了让白若晴知难而返。
  谁料,听完他的话后,白若晴更来劲儿了。
  “所以我才更要嫁给他呀!”白若晴斩钉截铁道。
  顾言晟:“??????”
  你怎么得出的结论啊?
  “多深情的一个男人呀,嫁给他,我肯定不会吃亏。”白若晴振振有词道:“如果我和他结婚后,他爱上了我,那他一定会一辈子对我好,就算我死了,他也会年年给我扫墓,我死后甚至都不会孤独。”
  “可他不会爱上你啊!”顾言晟都要崩溃了。
  “不爱我我也不吃亏呀。”白若晴的解释无懈可击:“我这个岁数了,家里本来就要催婚,嫁给秦钟越后,我的家庭问题,解决了,我妈再也不会以死相逼,逼我去见那些又穷又丑还特别自信的普信男了。”
  “而且,以秦钟越的涵养,就算他不爱我,婚后他肯定也会好好待我,我白得一个成熟稳重有魅力的老公,白的一个聪明可爱惹人怜爱的儿子,这么好的买卖,傻子才不干。”
  “最重要的是,我嫁的还是豪门,生活档次一下子就上去了,我妯娌还是笙笙,我闺蜜,那妯娌之间根本就不会有矛盾。”
  “笙笙妈妈我也见过,特别温柔,特别知书达理,婆媳矛盾都不存在!”
  经白若晴这么一说,顾言晟已经无言以对了。
  不愧是学霸,这一条条的摆出来,有理有据,而且条理分明,让人根本无法反驳。
  “行吧。”顾言晟无奈道:“你开心就好。”
  其实顾言晟对白若晴,只是有好感而已,还没有到喜欢那一步。
  今天之所以,拐弯抹角的问白若晴要不要谈恋爱,并不是因为他爱上了白若晴,而是因为刚才在医院的时候,他看别人都是成双成对的,心里一时间有点不平衡,所以也想找个女朋友,撒撒狗粮虐虐狗。
  白若晴既然已经心有所属了,那就算了吧。
  顾言晟心里有些遗憾,但却没有太难过,他取了外套,然后冲凌云霄和白若晴摆了摆手:“我去楼下给你们买咖啡。”
  说完,便离开了办公室。
  顾言晟离开后,凌云霄幽幽的瞥了白若晴一眼,然后道:“你真喜欢秦钟越?”
  “怎么可能。”白若晴笑道:“我逗那傻子玩儿呢。”
  凌云霄:“……你可真不愧是恋爱绝缘体。”
  刚才的气氛,任谁都能看出来,顾言晟下一句就会问:要不要试试做我的女朋友。
  白若晴又不是傻子,怎么会真的看不出来?
  “我不是恋爱绝缘体,我只是太清醒了。”白若晴叹气道:“这里可是办公室,而且你还在,而且我们两个还加了一整宿的班,我连早饭都没吃……谁真心喜欢一个人的话,会在这种情况下表白?”
  “我也已经给顾言晟当了小半年的助理了,我见过他跟那些女明星们表白,每次表白,都是高档餐厅,玫瑰花铺地,要多浮夸就有多浮夸。”
  说到这里,白若晴顿了顿,她垂下浓密的长睫毛,略微苦涩的笑了笑:“我可以不要那么浮夸的表白,但起码要带我出去吃一顿像样的晚饭吧?玫瑰花也不用铺地,起码要有一朵吧?”
  然而顾言晟今天过来的时候,连早饭都没给她带。
  所以显而易见,他根本就不喜欢她。
  至于刚才的表白,可能就是心血来潮吧……
  虽然顾言晟很不靠谱,但他毕竟是白若晴的顶头上司,白若晴也不好当着凌云霄的面,很直白很不给面子的拒绝顾言晟,所以她故意扯出了秦钟越,说秦钟越是自己的理想型……一番胡扯,成功的把这一场,并不深情的表白,糊弄了过去。
  “说得也是。”凌云霄无声的叹着气:“爱很难感觉到,但是不爱,却是很明显的。”
  就像霍芷萱并不爱他一样……不爱,是那样的一目了然。
  他都没办法自欺欺人,欺骗自己她爱过他。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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