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当天,和偏执首富领证了_第596章 他们拥有彼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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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昨晚怎么了?”陆明瀚一脸茫然,表情无辜又困惑:“我有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吗?没有吧?咱俩昨天晚上都没见过。”
  他一边说话,还一边不动声色的往后退着。
  一副想要瞅准机会,随时开溜的狡猾样子。
  秦钟越是什么人?他自然一眼就看出了陆明瀚想要开溜。
  于是陆明瀚每后退一步,他便向前逼近一步,以防陆明瀚脚底抹油。
  殊不知,这正中了陆明瀚的圈套!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秦钟越确实聪明,而且敏锐,但跟像狐狸一般狡猾的陆明瀚相比,还是差了点心眼儿。
  陆明瀚其实是故意装出一副,想开溜的模样,好趁机引开秦钟越。
  因为秦钟越刚才站着的位置,正是顾言白的病房门口!
  只要秦钟越回头,望窗户里望一眼,便能看到病床上,相拥而眠的顾言白和杜笙笙!
  为了兄弟的幸福,陆明瀚舍生取义,主动牺牲自己,引着秦钟越走到了另一间病房的门口。
  这才微微松了口气。
  陆明瀚:我真是全天下最讲义气的男人!
  陆明瀚:当然,也是全天下最聪明的男人!
  陆明瀚:还有全天下演技最好,最英俊,最绅士,最……反正各方面我都是最好的!
  “我懒得跟你废话。”虽然心里很不爽,但以秦钟越的气度,还不至于因为昨晚的一通电话,就跟陆明瀚翻脸动手,他略有些不耐烦的说:“顾言白的病房到底是那间?告诉我你就可以走了。”
  闻言,陆明瀚指了指秦钟越揪他衣领的手:“秦总,你询问别人的时候,态度能不能好一点?好歹松开我啊!”
  秦钟越冷峻的眉微微下压:“我松手后,你会像顾言晟一样,脚底抹油吧?”
  “呵!”陆明瀚冷笑一声:“我陆明瀚是那种没出息的人吗?”
  秦钟越没有答话,但他的表情分明在说:是的,在我眼里,你就是那种人。
  甚至韩静雅也连连点头:是的,我男朋友就是这种人。
  陆明瀚:“……”
  这个世界,真是一点爱都没了!
  “你们能别这么损吗?”陆明瀚无语道:“就算我真的想跑,可雅雅不还在你手里吗?我再没出息,也不至于做出,丢下女朋友不管这种事吧?”
  秦钟越想想,觉得也对。
  陆家人都是大情种,说实话,如果杜笙笙找陆明瀚做男朋友,秦钟越肯定会支持他们。
  因为陆老爷子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宠老婆,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男人打江山,女人守江山,所以越是有身份地位的男人,越要听老婆的话,听老婆的话,江山才能稳固!
  这句话,其实是很有哲理的。
  因为男人和女人的性格,是有差异的,男人做生意,敢拼敢闯敢冒险,所以他们往往能打出一片江山来,但江山打下来后,想守住却很难。
  因为冒险投资,能赢一次,赢两次……但运气再好的人,也不可能永远的赢下去。
  所以江山打下来后,经营模式就要转变了,不能再激进的冒险了,要选用更稳当的经营模式,来守住江山。
  女人在性格上,不像男人那么爱冒险,她们喜欢稳中求胜,不会激进的冒险,所以成功的男人,一定要听老婆的话,这样家财万贯才能守住。
  顾家能成为华国首富,是因为顾言白天才般的大脑。
  而陆家是没有天才的,他们家族之所以能成为华国第二富,就是因为陆老爷子有大智慧,他们家族的财富一直都很稳当,从来都没出过什么危机,全得益于陆老爷子“成功男人一定要听老婆话”的谆谆教诲!
  所以,秦钟越对陆明瀚的印象其实不错。
  陆家人,绝不会做出“丢下老婆独自逃跑”这种无耻至极的事情。
  这样想着,秦钟越便松开了陆明瀚。
  谁料,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秦钟越松手的那一瞬间,陆明瀚反手就给了秦钟越一拳,然后扭头就跑!
  陆明瀚:我们陆家人却是都很爱老婆,但老婆刚才背叛了我!
  陆明瀚:她喊秦钟越哥哥,还挽秦钟越的胳膊……气死我了,我决定抛弃她一分钟,让她自己反省一下。
  陆明瀚有八百个心眼子,刚才他引开秦钟越的时候,故意把秦钟越引到了楼梯口的位置。
  这个位置,最方便他逃跑了。
  所以,揍完秦钟越后,陆明瀚扭头就向楼下跑去!
  “妈的!”一向文雅有礼讲风度的秦钟越,气得都爆粗口了,愤怒吞噬了他的理智,此时此刻,他也顾不得什么顾言白了,直接冲过去追起了陆明瀚:“姓陆的你给我站住!”
  可恶的陆明瀚,居然敢骗他!
  枉他那么信任他,还在心里夸赞他们陆家人都是爱老婆的好男人……
  呵呵,好个屁!姓陆的分明和顾言白是一丘之貉!
  于是,在陆明瀚的舍生取义下,现场的状况立刻演变成了:他逃,他追,他插翅难飞!
  陆明瀚:顾言白,你一定要记住我今天的牺牲!
  陆明瀚:哥们儿为了你,真的命都不要了,你和笙笙重办婚礼时,必须请我当你的首席伴郎!
  而此时此刻,杜笙笙和顾言白还躺在病房里,岁月静好。
  昏昏欲睡的杜笙笙隐约听到了,外面有声响,于是迷迷糊糊的问了一句:“什么声音呀?外面好像有人在打架。”
  闻言,顾言白又把杜笙笙往怀里搂了搂,然后带着困意道:“不用管他们……”
  即便外面已经山崩地裂,末日降临,他都无所谓。
  因为此时此刻,他此生最爱的女人,就躺在他的怀里。
  这一刻便是永恒,他只希望,时间能永远的停留在现在,让他永远,能拥抱她。
  昨晚折腾了一宿,杜笙笙其实也有些困了,便听从了顾言白的话,没有再管外面的声响,她像小动物一样,缩进了顾言白的怀里,然后幸福的闭上了眼睛。
  此时此刻,对杜笙笙来说,也是永恒。
  她也希望时间能停留在这一刻。
  在顾先生拥抱她的这一刻。
  他们拥有彼此,便等于拥有了全世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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