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笙笙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一遇到和顾言白有关的事情,她的情绪就会变得非常激动,然后在冲动下,她就会做出一些,她自己也理解不了的事情。 就比如刚才,为了拒绝顾言白的护送,她居然把自己刚买的一堆大包小包,全都丢到了咖啡厅,只提了两件衣服回去…… “为什么要这样做啊?”杜笙笙一边往家走,一边无比懊恼的,用手锤自己的脑袋:“这不就等于告诉顾言白,我明天还要来咖啡馆那衣服吗?” “啊啊啊啊啊!杜笙笙你这个大笨蛋!” 她最近怎么总干蠢事? 自我厌弃了一番后,杜笙笙也逐渐冷静了下来。 算了,买的东西丢到咖啡馆,就丢到咖啡馆吧! 刚好她现在心烦意乱的,也想散散步,散步回家挺好的…… 冷静下来后,杜笙笙便放慢了脚步,散着步往家里走去。 忘忧咖啡馆离秦家挺近的,走路大概二十来分钟,前十几分钟杜笙笙走得很悠闲,因为忘忧咖啡馆在半岛广场,广场附近属于闹市区,周围灯火通明的,路上行人也多,女孩子即便一个人走夜路,也不会有太大压力。biqubao.com 可是远离广场后,人流就逐渐少了下来,虽然说街上也有路灯,但灯光并没有广场附近那么多,那么亮。 不过杜笙笙倒也没太介意,因为现在时间还早,才晚上八点多,路上也有车辆和行人,所以一个人走夜路也没那么可怕。 但是穿过大马路后,还要再穿过一条小路,才能到秦家。 秦夫人喜静,所以秦家别墅没有挨着大马路建,而是建在了水上公园附近,杜笙笙想要回家的话,要么穿小路,要么穿公园。 而她必须要穿的小路,正是杜东胜白天停车的那个小巷子。 小巷子不长,从小巷子回去,要近很多。 杜笙笙想了想,然后转身向公园的方向走了过去。 倒不是她意识到了危险,而是因为小巷子没灯,经常有流浪猫狗在小巷子里拉屎拉尿……没有路灯照明,杜笙笙怕踩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所以她果断的选择了公园。 反正她也想散步。 公园很幽静,偶尔有小情侣坐在长椅上亲热,杜笙笙自觉绕开,心里难免又有些难过。 为什么别人的恋爱,都甜甜美美的,而她的却…… 正伤心着,突然,一双大手猛的伸过来,从后方捂住了杜笙笙的嘴巴! 杜笙笙还没反应过来,便被对方拖进了旁边黑漆漆的小林子里! 那片林子还在开发中,没有任何照明,散步的老人,和约会的小情侣也不会进去……黑暗,隐蔽,且无人注意,非常适合绑架勒索。 杜笙笙万万没想到,走公园居然还能遇到歹徒! 她奋力挣扎着,可对方力气太大,她根本挣脱不开。 情急之下,杜笙笙直接张嘴,狠狠咬住了歹徒捂她嘴巴的手。 “嘶——”歹徒惊呼出声:“操!杜笙笙,你他妈的居然敢咬我?!” 听到“歹徒”的声音,杜笙笙愣住了:……这声音听着怎么这么像……杜东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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