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杜笙笙也蛮期待,搬进秦家的。 倒不是因为秦家有钱,而是因为她一直都很渴望亲情。 如今好不容易找到了亲生母亲,她自然希望,能和母亲多相处相处,好弥补这些年,母女失散的遗憾。 所以面对秦钟越的邀请,杜笙笙只是客套了两句,便答应了。 “其实我买的房子,今年年初也就该交房了。”杜笙笙笑着说:“那我就去秦家住几个月吧,等我的房子交房了,我再搬出来。” 一听这话,秦钟越不高兴了:“搬什么搬?不许搬!秦家那么多空房间,还装不下一个你?” 杜笙笙心想,装肯定装得下,但她都成年了,还住在哥哥家,很丢脸。 不过,这些话她也只是想想,并没有说出口。 第二天,秦钟越便带着搬家公司过来,帮杜笙笙把所有东西,都从雍和新城搬走了。 顾言白目睹了这一切,却已无力再改变什么。 临走时,秦钟越冷着脸看向顾言白,他克制不住怒气,一把揪住了顾言白的衣领:“我应该狠狠给你一拳。” “动手吧。”顾言白面无表情道,他眼睛里已不再有生机,挨不挨这一拳,都无所谓……笙笙已经离开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尽管我很想动手,但算了。”秦钟越松开了手,他一边整理自己的袖口,一边冷声道:“笙笙不会想看到我暴揍你,而且你现在这副败犬般的样子……也让我没了动手的兴趣。” 说完,秦钟越带着杜笙笙离开了。 之前,因为杜笙笙说不想再见到顾言白,顾言白便一直没回雍和新城,现在杜笙笙走了,这半个月以来,顾言白第一次,重新回到了他和杜笙笙曾经的家里。 其实,家里也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杜笙笙的东西基本都在主卧和厨房,客厅基本没怎么动,沙发茶几电视什么的都在,就是阳台少了几盆花,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客厅的整体布局并没有改变,杜笙笙一走,顾言白却感觉整个家空荡荡的…… 真是奇怪啊,明明刚搬过来的时候,他还觉得这个地方又小又破又挤,根本没法住人。 现在地方还是同样的地方,他却觉得,这里空得可怕。 这一年的婚姻里,顾言白经常和杜笙笙,一起在茶几上吃晚饭,吃完饭后,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夜晚因此变得不再冰冷,而是充满温馨。 本来,这种稀疏平常的小事,顾言白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可是现在杜笙笙离开了,他重新坐到了他们曾经坐过的沙发上,原本温暖舒适的沙发,突然变得冰冷起来。 一切都变了。 在这可怕的变化中,顾言白突然明白,这个家之所以温暖,是因为有爱的人在。 当爱的人离开的那一刻,家就变得不再像家了。 顾言白抱着抱枕,缓缓在沙发上躺下,他觉得有点冷,可已经没有人再过来拥抱他…… 与此同时,正在开车的秦钟越突然扭头跟杜笙笙说:“对了,笙笙,还有一件事,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一声,我请的私家侦探,已经追查到了足够的证据,足以证明,高彩霞并不是在路边捡到的你,而是从医院偷走的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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