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饭一共吃了两个多小时才吃完。 杜笙笙和韩静雅战力惊人,光是和牛,俩人就一人吃了十盘,再加上海鲜、关东煮和蔬菜,那盘子的数量就更惊人了。 陆明瀚和顾言白则是秉持着“老婆给我夹,我就吃两口,老婆不给我夹,我就浑水摸鱼不吃了”的态度,俩大男人加起来,五盘菜都没吃够。 “以后不跟他俩来吃自助了,晦气!”韩静雅生气的说:“他俩一点战斗力都没有。” “没错。”杜笙笙也点头附和:“399一位呢,他俩进去纯粹就是扔钱。” 陆明瀚和顾言白互相对视了一眼,都觉得自己很委屈。 顾言白说:“笙笙,不怪我,你是知道的,我本来就厌食,所以我们男人组战斗力差,全是陆明瀚的错。” “你要脸吗?”陆明瀚无语道:“我好歹还以正常的饭量去吃饭了,你呢?除了笙笙给你夹的那几筷子外,你还吃什么了?你一直在浑水摸鱼。” “而且他还假吃。”陆明瀚告状道:“我都看见了,他好几次夹起来食物,都不往嘴里放,夹起后又放盘子里,就当自己吃过了。” 顾言白万万没想到,自己苦练的假吃法,就这样被拆穿了。 他……确实经常假吃。 几乎每次去外面吃饭,他都在假吃。 具体操作方法也很简单,就是一边吃,一边和其他人说话,说话时用筷子夹起食物,一副要吃的样子,等说完了,再把筷子放下,食物继续放回盘子里。 一般餐桌上,大家都是自己吃自己的,没有人会特别留意,别人吃没吃。 所以你只需要做出吃的动作,就能骗过绝大多数的人。 但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儿有不湿鞋?顾言白假吃了这么多次,终于翻车了。 “啊?顾言白,你还假吃呀?”韩静雅十分震惊:“我只听说过男明星和女明星为了保持身材假吃,你又不是明星,为什么要假吃?” 顾言白假吃并不是为了保持身材,他是为了合群。 因为如果大家都在津津有味的吃饭,只有他不动筷子的话,会显得他和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因为我吃饱了。”顾言白淡淡的回答:“实在吃不下了,所以夹起来又放下,放下又夹起来,这不叫假吃,这叫不浪费食物。” 韩静雅信以为真,她很鄙视的说:“你们两个大男人,怎么饭量都跟小猫儿一样,吃两口就饱?” 杜笙笙则没有说话,因为吃饭的时候,她也一直在关注顾言白。 顾言白并不是吃饱了,他确实是在假吃。 刚才他的回答,不过是个借口罢了,韩静雅听不出来,她能听出来。 韩静雅的家很近,几人先是步行送韩静雅回了家,然后陆明瀚开车走了,杜笙笙和顾言白则回到咖啡店门口,去推他们的电动车。 推电动车的时候,杜笙笙一直在偷摸摸的笑。 “笙笙,你在笑什么?”顾言白很好奇的问。 “没什么。”杜笙笙笑眯眯的说:“我只是想到,你马上就要继承顾氏集团了,等你继承了顾氏集团,你就是整个龙城,甚至整个华国最富有的男人,可现在华国首富,正在陪我一起骑电动车,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想到,首富和首富夫人,上下班都骑电动车,杜笙笙就莫名其妙的想笑。 可能是被杜笙笙的笑容感染了吧,顾言白忍不住也笑了,他伸手捏了捏杜笙笙小巧的鼻尖,眉眼里由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宠溺:“我骑电动车上下班,都是拜谁所赐啊?” 还不是拜他亲爱的老婆所赐。 员工们看他天天骑电动车上班,还以为顾氏集团准备做电动车的业务了呢,昨天市场部经理还给他递了一份关于电动车的市场报告,把他看得哭笑不得。 “好啦好啦,等你继承了顾氏集团,就让你买车。”杜笙笙安抚自家老公道:“买个贵,买一百万的!” 顾言白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一百万的车……哪里贵了? 他的助理凌云霄都不开这么便宜的车! 杜笙笙似乎也意识到,对于首富来说,开一百万的车,也有点没面子,于是她改口道:“我刚才说的太保守了,换成一千万,等你继承顾氏集团后,我们就开一千万的车。” 改完口后,杜笙笙觉得自己口气有点狂妄了。 一千万都够在市中心买套房子了。 真的要拿来买车吗?会不会太浪费了? 然而,杜笙笙不知道的是,顾言白的车库里,有很多五六千万的豪车,那些豪车都是私人定制的,全球仅此一辆。 对于有钱人来说,花几千万买一辆车,就跟普通人花几百块钱买一件衣服一样。 他们根本不会去考虑,花这么多钱去买车,值得吗?用这些钱去买房,难道不是更划算吗? 有钱人根本不会去考虑什么性价比,他们花钱只讲究痛快,他们有钱买车,也有钱买房,他们可以选择既要,也要,全都要,而不像普通人,扣扣索索的,买了车就没钱买房,买了房就没钱买车,一辈子都在妥协和取舍。 回到家后,已经十点多了,杜笙笙简单的洗了一个澡,然后趴到床上玩起了手机。 顾言白有洁癖,他洗澡总比杜笙笙要慢一些,等他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刚好看到杜笙笙正穿着浴衣趴在床上。 杜笙笙的身材很好,细腰凹下去的弧度,更显得屁股紧翘,露在浴袍外面的玉腿,也白皙修长,格外吸引人的目光。 顾言白喉咙滚动了下,他走上前去,悄无声息的抓起杜笙笙纤细的脚踝,然后吻上了杜笙笙的大腿根。 “哎呀,顾先生,你别闹。”杜笙笙却没像以前一样,由着顾言白胡闹,她用另一只自由的脚,轻轻的踹了顾言白一脚,然后挣扎道:“今晚双十一预售第一天,我有好多祸要抢呢!你快一边呆着去,别打扰我抢货!” 今天是十月三十号。 12点一过,就要十一月一号了。 李佳佳直播间,已经预告了整整一个星期了,好不容易到了抢货这天,杜笙笙怎么可能放过? 今晚别说顾言白,天神下凡都得一边儿待着,谁都别想影响她抢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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