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当天,和偏执首富领证了_第386章 拿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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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迎春能感觉到,秦钟越对她似乎不太满意。
  这让她瞬间紧张了起来,她本来就不自信,秦钟越任何一个微小的表情,都让她无比在意。
  别紧张别紧张,姜迎春,你可以的!
  在心里默默的为自己打了打气后,姜迎春僵硬道:“我叫姜迎春,1993年12越生日,之前做过会计,没有从事过厨师类的职业……但我从小就很喜欢做饭,也经常给我的弟弟妹妹们做饭,虽然我没有受到过专业的厨师培训,但我真的很会做饭,我弟弟妹妹都很喜欢吃我做的饭,而且我经常看美食博主分享菜单,尤其关注儿童餐……”
  听着姜迎春的自我介绍,秦钟越再次露出无比失望的表情。
  说实话,如果姜迎春不是霍司辰推荐过来的,他肯定立刻就会让她闭嘴,然后让管家带她出去,这份工作,他也绝不会给姜迎春。
  因为姜迎春的自我介绍……真的太烂了!
  她来应聘厨师,却说自己没有受到过专业的厨师培训,而且她学做菜都是跟着美食博主学的……美食博主算什么东西?哗众取宠的玩意儿罢了,跟美食博主能学出什么好厨艺来?
  更要命的是,姜迎春还在自我介绍时说,她弟弟妹妹都很喜欢吃她做的菜……合着她只给她弟弟妹妹做过菜呗?
  只给弟弟妹妹做过菜,这可不叫厨师,这叫家庭主妇!
  感受到了秦钟越的失望,姜迎春声音越来越小了,今天早上来的时候,她还自信满满,觉得自己一定能得到这份工作,而现在,面试才刚开始,她就已经失去了所有的信心。
  是啊,秦家一看就不是普通家庭,以秦总的财力,人家完全可以请一个专业的厨师,为什么要浪费钱请她呢?
  她既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厨师培训,也没有从事过厨师相关的工作,就算她喜欢做饭又如何?在家里给家人做饭,和去外面工作当厨师是不一样的。
  她可真傻,居然天真的以为,自己有机会得到这份工作……
  姜迎春默默的攥紧了拳头,内心被巨大的失落所笼罩。
  然而,就在她自我怀疑,想要放弃的时候,徐可卿的声音再次响起,那声音掷地有声,振聋发聩。
  “其实你很优秀,就是太缺乏自信了,你要相信你自己,如果自己都不相信你自己,别人怎么会相信你呢?”
  “遇到问题时,不要觉得自己不行,你要觉得自己一定行,要有一种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都难不倒你的魄力。”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自信,很厉害?其实很多时候,我也很慌,心里很没底,但每当我慌张的时候,我都会骗自己,让自己觉得自己无所不能,这样骗着骗着,就真的无所不能了。”
  “你不要害怕失败,失败又如何呢?做了有可能会失败,但不做一定会失败,既然如此,那就放心大胆的去做嘛,起码做了就不后悔了。”
  ……
  昨天晚上,徐可卿说过的话,一遍遍的在姜迎春的脑海里回响,姜迎春握紧了双手:没错,做了有可能失败,但不做一定会失败。
  无论如何,她都要为自己再争取一下,这样才不会后悔。
  “秦先生,我做的菜真的很好吃!”秦迎春鼓起勇气,大声喊道:“请您给我个机会,让我给您做一道菜,我保证您会满意的!”
  这一喊,倒是把秦钟越喊精神了。
  秦钟越饶有兴趣的看着姜迎春:刚才这个女人还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说话也跟蚊子叫一样,声音小得不行,听都听不清。
  现在怎么突然来了勇气,敢冲他大吼了?
  而且她刚才的眼神……蛮有拼劲的嘛。
  作为一个万恶的资本家,秦钟越很欣赏有拼劲的员工,所以姜迎春这一嗓子喊下来,反倒让秦钟越对她有了些好感。
  “好,那就做一道吧。”秦钟越漫不经心的说。
  随后,管家便引着姜迎春来到了厨房,秦钟越也跟着过来了,他倒要看看,这女人自信满满喊出口的饭菜,到底好不好吃。
  “那我开始了。”姜迎春有些拘谨的说。
  说完后,她走到案板前,握起了案板上的菜刀。
  菜刀一到手,姜迎春身上的拘谨便消失了一大半,她一把抓起桌上的菠菜,用菜刀把菠菜的根切掉,然后将菠菜清洗干净,放进了榨汁机里面。
  榨汁机很高级,没一会儿,菠菜汁便榨好了。
  榨汁的同时,姜迎春又淘水洗好了米,她将菠菜汁倒进了淘好的米里,然后又将泡着菠菜汁的大米装进了锅里。
  这一幕,让秦钟越有些意外:她居然用菠菜汁煮米饭?
  倒挺新颖,就是不知道好不好吃。
  本以为,主食到这里就做完了,可令秦钟越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切只是个开始。
  只见姜迎春打开了小火,一边用菠菜汁熬着粥,一边又准备起了其他食材。
  她不停的往锅里家各种食材和作料,没一会儿,这一锅简单的粥,被熬成了香味浓郁的热汤。
  “所以你忙半天,只是为了做一碗粥?”秦钟越神色复杂的问道。
  姜迎春点了点头:“对,粥熬的时间越久越好吃,听说小少爷不喜欢吃蔬菜,所以我想了这么一个办法。”m.biqubao.com
  “如果把蔬菜直接放进粥里,小孩子会因为蔬菜口感不好,而不愿意吃,但如果把蔬菜榨成汁,再加入肉蛋等食材,和一些作料,让蔬菜成为汤汁,那么小孩子就能喜欢吃了。”
  这粥确实挺复杂的,普通人家肯定不会为了让孩子吃蔬菜,而费这么大力气,搞这么复杂的粥。
  但秦家不是普通人家,秦家是富豪人家。
  用徐可卿的话来讲,就是:有钱人,都是事儿逼,你给普通人做饭,饭做好吃了就行,但给有钱人做饭不一样,给有钱人做的饭,不仅要好吃,还要复杂,越复杂越好,因为只有足够复杂了,有钱人才会觉得自己这钱花的值!
  所以姜迎春才会选择做这道菜,这道菜不仅复杂,而且解决了秦小少爷不吃蔬菜的问题,两全其美,自然最适合在面试时做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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