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营的居民们目瞪口呆,一时难以接受亲眼所见的结局。 老齐是百里营战神一样的存在,没想到会被秒杀的如此之快,如此彻底。 渔翁和他的手下爆发出一阵欢呼,渔翁夸赞道:“着实漂亮,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神仙般的一击。” 浅雪心里乐开花,但却故作轻描淡写道:“对付这样的废物只是练练手,根本不值一提。” 渔翁把手机交给手下继续拍摄,他背着手向族长走去,朗声道:“我们本意不想杀人,只要肯听话就可以免死……” 族长大喝一声:“我们是英雄的后人,从来不接受胁迫,大家一起上,为百里营的荣誉,为老齐报……” 嘭!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渔翁相隔十米挥掌轰出,族长当场爆裂。 渔翁杀气腾腾地叫道:“不服就得死!” 如此骇人的功夫,百里营的居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但是他们的确都很勇敢彪悍,即使明知道不是对手,他们依然呐喊着冲过去。 渔翁和浅雪都懵了。 换了别的地方,只要他们展示出惊世骇人的功夫,一定可以让所有人都胆战心惊地臣服。 但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不要命的族群。 明知道没有胜算把握,却没有人后退半步,前仆后继慷慨赴死。 宗祠内一场血腥大战,百里营居民们伤亡超过三分之一,但是渔翁和浅雪带来的手下几乎全军覆没。 渔翁和浅雪虽然毫发无损,但他们的战斗意志先垮了。 即使宗祠里只剩下一个人,看样子仍然不会屈服,这样的话,原先绑架居民的计划就无法实现,杀伐下去又有什么意义。 两人背靠背与扑上来的人群打斗,浅雪心慌地问:“现在该怎么办?” 渔翁阴沉着脸说道:“带不走就斩草除根,不能留下隐患。” 忽然,从门口飞进来四只丹顶鹤,盘旋在百里营居民头顶。 刚才还杀红眼的居民们忽然变得呆滞,低头失神地望着脚下的血水,站在原地不动。 噗! 丹顶鹤在空中变成大团的金色烟雾,在庭院里四处飘散。 落到站着的人身上,活着的人眼光更加空洞,落到地上的死者,很快就将其化为一滩血水。 渔翁和浅雪松了口气,他们不用回头也知道,一定是至尊师赶到解了围。 当初他们看不上至尊师的巫蛊术,还信誓旦旦说只要他们出马一定能让百里营人乖乖听话。 但现在牛皮吹破了,他们的脸上不由都带有几分惭愧的神色。 至尊师出现在大门口,看着尸山血海般的小广场,久久说不出话。 他的主业是救人的医生,不是杀人害命的巫师,被迫参与到鑫盛社的行动,看到惨死的无辜者,至尊师心痛不已。 他原本不想使用巫蛊术,所以一直站在门外没有进来,但听到渔翁要杀光所有人的时候,至尊师迫不得已出了手。 用巫蛊术控制人非常不道德,但现在他用巫蛊术是在救人,阻止渔翁继续屠杀。 浅雪虽然看不起巫蛊术,但现在也只能赔笑道:“大师就是不一样,赢的云淡风轻,小女子佩服。” 至尊师面无表情转过身,沉声道:“咱们把他们带走就行,别再屠人了,天理昭彰,报应不爽,你们真的一点儿也不畏惧报应吗?” 说来奇怪,至尊师走下台阶,宗祠里被下蛊的居民们排成纵队,跟在至尊师背后默默走出宗祠。 至尊师嘴里叨念几句,用手里的拐杖指向百里营旧址方向。 六百多人乖乖地绕道湖泊,向他指定的地方默默行进。 站的远远的渔翁和浅雪对视一眼,不满地低声道:“这个老家伙真特么会装善人,我呸!老子杀人无数,早就不在乎死无葬身之地,怕个鸟。” 浅雪劝道:“真要杀光这些人,没有按计划实施,我们都会受到云主责罚,至尊师毕竟帮我们了,让他说两句也少不了一两肉,随他的便吧。” 两人悻悻地走出大门,分别上了来时乘坐的两辆中巴车。 带来的人都被打死,只能他们各自开走一辆车,以免留下线索。 但是浅雪毕竟是女人,她刚要上车,低头看到沾满血迹的衣服,马上觉得浑身不舒服。 于是,她匆匆走到汽车后,打开后备箱,翻开自己的行李,大咧咧就站在原地换衣服。 已经启动汽车的渔翁,通过后视镜瞟了她一眼,脸上没有猥琐的欲望,只有不耐烦的神情。 他和浅雪鬼混多年,早已经看腻了那副躯体,根本引不起他一点儿兴趣。 女人出门真是天大的麻烦事。 他探出头,大声喊道:“我开车跟着他们,你别磨蹭,换了衣服赶快跟上。” 说完,踩下油门向前疾驶。 浅雪嘴里骂着“臭男人”,但扔掉血衣后,她不急不慌地用沾湿的毛巾擦拭身体,还惬意地哼着小曲。 忽然,有个十五六岁的年轻人抱着一箱白酒,绕过围墙满头大汗跑过来。 他是小孙,奉族长的命令买酒才回来。 看到眼前一个白花花的女人,不由张大嘴巴愣在原地。m.biqubao.com “你怎么来晚了?”浅雪回头笑着问。 她早就听到脚步声,知道来了一个没什么武功的人,所以她一点也不慌,接着慢悠悠穿着衣服。 看小孙欲望点燃的眼神,浅雪并不羞涩,反而非常开心,这说明自己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我……你是……”小孙红着脸,结结巴巴说不出话。 “你长得还不错,又很识货,我就开恩不杀你了。” 浅雪系着扣子,向小孙妩媚地一笑。 “杀我?为什么?”小孙有点懵。 浅雪梳理着头发,走到小孙面前,低头看看白酒箱子,说道:“这酒不错,放我车上吧。” 小孙依然不知道危险就在眼前,他摇摇头道:“这是族长招待老齐他们的酒,你不能拿。” 浅雪和颜悦色地说道:“他们都死了,喝不上你拿的酒,不如送给我,算是感谢我的不杀之恩。”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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