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李景天正欲修习心法,便被匆匆赶来的卓先生给拉走了。 “这么着急,是要带我去什么地方?刺杀我的人有新进展了?” 卓先生看着他,一脸无奈。 “你刚刚来到仙界,能不能把这些沉重的事情暂且放下?修习仙法和境界,又不在一朝一夕,哪怕你一天十二个时辰全都修满了,也未见能长多少境界。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又这么着急做什么?” 李景天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能不急吗?整个华夏都等着,我带着灵气回去救命呢!如今灵气衰竭的速度非常快,若不加紧些,谁知道能挺到哪天?” 方不羁哈哈大笑着从远处走了过来,显然已经将二人刚才的对话听了过去。 “我说老李,这就是你的不是了,老子还以为你是个洒脱的性格,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你给自己这么大的压力,要是哪天累的‘不行’了,回去跟八个弟妹怎么交代?走,哥带你乐呵乐呵去!” ???乐呵? 李景天意味深长地看着两个人,一副“没想到你们是这种”的表情。 “你们要带我去哪儿,我可是正经人啊!” 卓先生白了他一眼。 “你把我们当成什么人了,老方说的乐呵,是要带你去鉴宝大会!” 李景天一听便没了兴致。 这名字一听,左不过就是跟人间的拍卖会差不多,有什么可看的。 但卓先生却一边拉着他,一边给他介绍。 “仙界的鉴宝会,可与人间不同。能够有资格登上鉴宝大会的,皆是各方珍品。仙界鉴宝大会分大小两种,小型的每月一次,大型的每三个月一次。且不限制各仙的出身,谁都可以去。买卖珍宝,拍卖法器,还有奴隶……甚是热闹!” 还有奴隶? 李景天好奇道:“仙界还有奴隶?” 卓先生了然一笑:“早就告诉你,不要把仙界想的太过单纯。你们人界可以用仆人,仙界怎么就没有了?从灵族妖族和魔界抓来的战俘。他们在天界是没有地位的,入了仙界便等同于奴隶一般,可以被随意买卖……” 老方却“哎”了一声。 “你跟他说这些没意思的事儿有什么用?说是鉴宝大会,主要还是鉴宝。对了,你有没有什么随身的法器?要是让仙师看上,为你鉴定一番,那你在仙界的地位可就算站稳了!如果幸运被仙师派买走,以后你还怕什么刺杀?一切就迎刃而解了!” 李景天对此却不甚感兴趣。 “老子的宝物自有其价值,无须他们给定阶分品。” 卓先生和方不羁相视一笑。 “那是因为你不知道仙师派鉴宝之后的好处。仙师派鉴宝,分为九等,最高为一等,最末为九等。等级越高,宝物变越值钱。以后若有手头不宽裕的时候,拍卖就越能得一个好价钱。” “如若在鉴宝的时候,被仙师派看上,主动收走,对于这个小仙来说,便是至高无上的荣耀!他将会被整个仙界的人羡慕嫉妒!” “只因仙师派亲自收宝,可不是白白拿走。而是会用高阶的灵力来交换。接受仙师派的灵力,会直接提升一个大境界!” “有了仙师派的肯定和境界的提升,这小仙在仙界就相当于火了!他将被邀请去下一年度的蟠桃盛会!品尝蟠桃和玉露琼浆!这些可都是至高无上的圣物,由王母亲手酿造。若得一滴,吃上一口,便可快速提升境界和修为!如此一步登天之事,自然被人趋之若鹜。” 蟠桃盛会? 李景天眼睛一亮!似乎是想到了什么。 “宴会上会不会看到很多漂亮的仙女?” 卓先生和方不羁狠不能将白眼翻到了天上! 这人脑子里还能想点儿正常的事儿吗?自己说的都是顶顶要紧的事情,他却只想到了仙女?! 李景天尴尬地咳了两声,义正言辞! “我可不是为了美色,我一心都在想着如何提升灵气,尽快滋养阴瑰,好带着灵气回华夏的。你们可不要想歪了。我,李景天,胸怀天下!” 方不羁却直接瞥了他一眼。 “对对对!你胸怀天下!奶大甩四方!” 卓先生无奈笑着摇了摇头,继续介绍。 鉴宝大会,原本由仙师派首开风气,本是为仙界的仙器定品级。后来参与的人多了,仙师派也名声大噪,继而被人捧上神坛。 传说,仙师派的开山老祖,弘道老仙师,乃仙界最年长的人。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出身,天仙还是人仙;也没有人知道,他到底住在哪里。只知连天帝见到他,都要礼让三分。 如今弘道老仙师来无影、去无踪,已经有上千年没有在仙界出现过了。 老仙师有四个入室弟子——青霜、涞阳、伐影和桑竹。四大仙师分别擅长不同类型的法器,也都纷纷开宗立派,广收仙徒。四人只在每三个月的大型鉴宝会上才会出现。四人轮番出席,并且每次只鉴定十个宝物。 因为数量有限,所以每次鉴宝大会,所有人都会早早到这里来等候,挤破了头,只想将自己的宝物献上,想要让仙师看到。甚至有人不惜走后门、托关系,也要将宝物提前送到仙师门下。 只不过,歪路子多了,四大仙师自然也有选宝的原则——全凭自己的喜好。心情好便收,不喜欢便不收。 由于四大仙师喜怒不定,所以很多着急出手宝物的小仙,只能寄希望于每月一次的小型鉴宝会上。虽然见不到大仙师,但也总能见到零星几个四大门派的小仙师。若能得他们金口玉言,稍稍提一提价格,也便心满意足了。 李景天了然。 原以为仙界之人,皆是不食人间烟火,每天只要吃吃睡睡,无聊的时候下界玩玩,便能一直躺平。却不曾想仙界的生活,原来也如此艰辛,竟还有小仙有手头紧的时候! 可是……等等! “修了仙之后,不是都有仙法护身吗?为什么还会手头紧?做神仙的,也有穷富之分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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