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大佬手撕白眼狼_第一千八百零二章我的岳父是贱骨头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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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听清就算了,也不是重要的事。”
  ...........
  “你要去吃宵夜?”
  闻芳难以置信的望着九希:“你有心情吃宵夜?女儿都那样了。”
  说完她又忍不住的抹泪。
  她的命啊,咋就比黄连还要苦!
  好不容易要把孩子盘大了,结果孩子一身逆骨,好赖不知。
  为了个男人把亲生父母丢了,她回娘家都没脸说话。
  九希猜到闻芳的心思,左右不过是慈母心被伤透,又放不下白眼狼女儿,正自我怀疑和否定呢。
  原主的心愿就是阻止妻子悲惨的命运,九希不打算放任不管闻芳这个可怜的中年妇女。
  将钥匙揣进兜里,示意闻芳换身衣服吃宵夜。
  “白眼狼走了也好,就当是前十八年我们眼瞎,后几十年我们总得要为自己而活,我们要活的好好的,让那个白眼狼后悔今天的选择。”
  “可,”
  闻芳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没什么可不可的,白眼狼不在,日子还得往前看,你要是觉得不甘心,那就好好的活出名堂,福气在后头。”
  闻芳被九希催促换了衣服,怏耷拉着脸跟在九希身后。
  到了老地方,老李和老王的婆娘热情的招呼闻芳,一大桌人热热闹闹的。
  九希挑眉,原主这些朋友还不错。
  酒过三巡,老王压低声音问九希是不是有什么事儿。
  “老侯你没把我当兄弟看呐,咱俩一个地方出来的,又是远房亲戚,你有什么困难不能和我说!”
  他刚刚打听到了,今天上午,九希是接了个电话后,忧心忡忡的离开的工地。m.biqubao.com
  九希的为人他知道,勤快,仗义,忠厚,不是偷奸耍滑的人。
  没有大事儿,绝对不会半路离开。
  铁定是家里出事儿了。
  他瞅闻芳也是笑意不达眼底。
  九希也没打算为侯见艳那个白眼狼隐瞒。
  侯见艳就是个为了渣男抛弃父母的贱货,按照她的狗德行,不到一年过得不好,铁定没脸没皮的缠上九希。
  九希就是要在白眼狼纠缠前,把她的所有后路堵死。
  九希“啪!”的甩出断绝关系书,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让这一桌子的人听见。
  “今天是发生了点不好的事,我和孩子她妈差点气死。”
  老王也是小学文凭,亲情断绝书还是会认的。
  他忍着心里的震惊,担忧的看向老友:“老侯,你醉了我送你回去。”
  九希知道他这是担心自己酒醉说出什么事后会后悔的话,转头示意他淡定。
  “反正迟早都会知道,早点晓得和晚点没什么区别。”
  “老侯!你别做的太过!”闻芳知道九希要说什么,立马阻止:“她还是个孩子。”
  一桌人也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面面相觑,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九希认真的看着闻芳,撕破她最后的幻想:“她十八岁零两个月,已经不是孩子了。”
  “各位,”九希用筷子敲击桌面:“我今天要处理的事,和我那养不熟的白眼狼女儿侯见艳有关。”
  无视其他人的打量,九希自顾自的爆雷:“如各位所见,我和白眼狼女儿断绝关系,从此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
  “老侯!”闻芳双眼通红,嘴唇微颤,她不明白为什么丈夫要在外人面前自揭伤疤!
  “闻芳!”桌上众人已经没人说话,只有闻芳粗重的喘息声。
  九希眼底没有温度,一字一句道:“她能为了个男人抛弃父母,你也该收起你的慈母心好好生活!今天带你出来宵夜,就是我们开启新生活的第一步!”
  “好!说的好!”
  老王率先鼓掌。
  其余人也稀稀拉拉的鼓掌。
  “嫂子,老侯说得不错,你们那个女儿,我早就看不惯了。”
  老王叹气:“我不止一次碰见过她和别人打电话时提及你们的不屑,这种白眼狼早点断是福气。”
  “老王说的不错,嫂子你也别太伤心,你们还年轻,再要一个好好养,绝对不差的。”
  闻芳又怎么不懂其中的道理?
  可养条狗久了也有感情,被自己养大的女儿作贱抛弃,谁能做到无动于衷?
  九希懒得去劝,聪明人应该知道做出怎样的选择。
  拿出原主买给白眼狼的手机,比了个耶,面对镜头与众人合照。
  然后发亲友群,顺带将断绝关系书拍照上传。
  侯家亲友群原主是从来不主动说话的,今天头一次晒照,亲友群的人都很惊讶。
  点开一看,呦呵,一大桌酒肉烤串,实在是羡慕人。
  有人艾特九希,调侃去哪发财了吃这么好,有享福的机会却不带上亲朋好友。
  结果下一秒,一张摁了红手印的亲子关系断绝书就出现在侯家人的手机里。
  老侯家的人都惊呆了。
  这是啥?
  原主的几个兄弟不停的艾特九希,问到底怎么回事。
  “老五,你咋回事?这是什么意思?你和艳丫头吵架了?”
  “五哥,有话好好说,怎么和孩子置气?”
  等看清了断绝书上的前因后果后,劝说的人都沉默了。
  半晌,一个个电话就打到了九希手机上。
  九希一个都没接,落在老侯家人眼里,这就是伤心到了极致。
  做父母的希望子女走正道,有出息,健健康康的上进,有什么错呢?
  侯见艳找到了自己的朋友借住一晚。
  她大吐苦水,把九希与闻芳贬的一文不值。
  “他们就是想掌控我,他们事事都要我顺着他们,这次我不听他们的,我要为自己而活。”
  “可是,那个男的可靠吗?”
  “怎么不可靠?他爱我!比我亲生父母还要爱我!他说为了我可以去跳楼,可以为我拼命。”
  “那他为你买了什么礼物吗?”
  “礼物?没有,我们之间的感情是无价的,用钱衡量太俗。”
  “.........”
  小英欲言又止。
  其实她和侯见艳玩的不算特别好,两人是同桌,侯见艳有好吃的都会给她一份。
  刚好她爸妈不在家,所以就留她一晚。
  可她现在很后悔收留侯见艳。
  哪有儿女为了个认识没多久的男人抛弃血亲的?
  这不是智障就是翻脸不认人的家伙,亏她还为一包饼干辣条感激侯见艳。
  小英不敢劝侯见艳回去,能抛弃自己父母的能是啥好鸟?
  别激怒了对方把自己搭进去了。
  小英一夜都睡得不安稳,一大早就把攒的一百块给了侯见艳:“艳艳,祝你好运。”
  侯见艳捏着手里的薄薄红大钞,有点不满。
  算了,再借一圈够去上海的火车票了。
  两天后,终于到了上海,按照地址她找到了刁勾哀。
  刁勾哀难以置信的望着风尘仆仆的侯见艳:“你,你真的来了??都没带东西吗?”
  “带啥?”
  “我爸妈的见面礼啊,作为未来的儿媳你不该带礼品吗?”
  侯见艳愣住,手足无措:“那,那我去买?”
  “赶紧去吧,不要太贵的,一两千的就够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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