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大佬手撕白眼狼_第一千六十章年代文里的团宠1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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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谢之章看来,九希所做的一切只有两个目的。
  一是报复他和谢沈清秋。
  二是逼他主动服软,让他主动对九溪投去橄榄枝,告诉他我愿意娶你。
  上辈子,沈九希心心念念的不就是他这个姐夫吗?
  都懂的,他懂的,他懂九希是爱他的,是对他爱而不得的。
  他就答应九希好了,这辈子他只爱九希一人,只要九希能救回他,付出再大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这些心理活动,肥系统并不敢告诉九希,他怕九希没忍住,先给自己两巴掌,那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九希并不知道谢之章打的什么主意。
  在解决完沈清秋与谢之章两个瘪三后,九希便安心投入收捡破烂与与印刷厂的工作之中。
  时间一转便是两年。
  这两年发生了很多事。
  沈于梅在九希的帮助下,成功摆脱沈父与吴桂芬的压榨,彻底走出沈家的控制去外面上班。
  对于沈家的宝贝疙瘩沈耀光,因为被宠坏,没有规矩,也没上学,也不爱读书,所以整日无所事事,净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但,沈父与吴桂芬并不觉得沈耀光有错。
  自从沈耀光从外面带回一针一线,一把米,一张饼,沈父与吴桂芬便会夸奖沈耀光做得好。
  这就更助长了闪耀光不学好的气焰。
  1978年国家恢复高考。
  这年九希20岁,沈余梅18岁。
  九希找到沈于梅,问她愿不愿意继续读书?
  “对于我们普通人家来说,读书是唯一能够改变人生的机会,如果你愿意读书,我可以资助你,等你以后有能力再还钱也不迟,嗯,你不还也没事,反正我有钱,给谁用不是用?还不如给你用。”
  沈于梅松了口气,她以为九希要无偿供她读书,那她就更不能接受。
  毕竟据她所知,九希也是要参加高考的,而且就是今年下场,所以沈于梅觉得九希比她更需要这笔钱。
  沈玉梅想了想,由衷的对九熙希示感谢:“谢谢三姐,那我就借一半吧,我自己还有一点工资,挤挤是能够负担我上学的。”
  九希很想告诉沈于梅,不用替自己选,毕竟自己可是千万富翁,钱多到用不完。
  但沈于梅一笑而过,她知道这是九希在安慰自己。
  三姐每个月给家里20块钱才能堵上爸妈的嘴,剩下的能有多少钱呢?
  然而当沈于梅考上大学,远离老家去京都读书找到九希后,才发现她这个三姐并未说谎。
  三姐的钱确实多到用不完,当然她从未告诉过家里三姐是超级有钱的富婆。
  因为沈于梅学的是经商管理,所以后来三姐问她要不要去公司当个小主管时,沈于梅也并未吃惊。
  后来她才得知,三姐之所以这么有钱是因为一直在用工资投资买卖做生意。
  当然,这都是题外话,此处暂且不提。
  恢复高考的第一年,九希理所当然地成为第一批考上大学的学生,并且九希是当年考试的第一名。
  沈父与吴桂芬还想将九希骗到家里扣押录取通知书,不让九希去读大学。
  两人想的很简单,九希既然能考上大学,那就意味着九希有真才实料。
  他们的小儿子沈耀光将来也要上大学,那不如让九希呆在家里,细心教导沈耀光,好让沈耀光替他们沈家光宗耀祖。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在得知高考成绩的那一刻,九希便辞去了在印刷厂的工作,搬去了理想大学所在的城市京都。
  九希是第一名,所以十分自信,自己想要读的学校在哪,毕竟,作为第一名,完全有资格挑选学校。
  所以,当沈父与吴桂芬发现九希早就人去楼空时,九希已经背着行囊迈步去了大学。
  临走时,特意为沈于梅留下了一笔钱,足够支持她读书上大学。
  沈于梅也学聪明了,知道沈父与吴桂芬只看重小儿子沈耀光,所以不论沈父说什么,她都当是放屁!
  这些年,沈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是沈清秋因为杀人坐了牢,二是最有出息,最为叛逆的九希与沈家决裂,扔下三千养老钱,一走就是数年,从此与沈家毫无联系。.
  三是沈父下岗在家,吴桂芬也下岗,只能打工养活沈耀光。
  后来,沈于梅也考上大学,也离开了沈家。
  沈家自此只有小儿子沈耀光以及仍然留在乡下的沈大哥。
  这辈子没有沈清秋的帮助,沈大哥沈秉海在乡下龊蹉跎数年,一直没有考上大学。
  沈秉海的妻子赵丽云不满九希独自富贵,多次写信让沈父与吴桂芬将九希控制住,沈炳海的妻子赵丽云不满九溪独自富贵,,好将九希的钱拿来替他们走通回城的关系。
  对于妻子的做法,沈秉海保持沉默。
  所以九希从未想过要拉沈秉海一把。
  对九希来说没有落井下石,便是自己最大的仁慈。
  而事实证明,没了系统的帮助,不管是沈清秋还是沈秉海,都是一群扶不上墙的烂泥。
  二十年后九希早已成为全球数一数二的富豪。
  这天,九希接受财经记者的采访。
  记者问九希是如何白手起家成为富豪榜上第一名的?
  九希看着镜头,仿佛在想一些尘封的记忆。
  良久,九希笑道:“我生长在一个重男轻女,不爹疼娘不爱的原生家庭,我父母很宠爱我二姐,宠爱到什么程度呢?本该是我二姐下乡,我父母却让我代替二姐下乡。”
  “不过老天从不会辜负每一个努力生活的人,我在最艰难的日子里熬过来了,躲过了无数的算计与勾心斗角,牢牢抓住每一个机会,于是有了我今天所有的一切。”
  “我从不感谢给予我苦难的人,我只感谢我自己的坚持与不懈。”
  记者又问,九希是否有喜欢的人?
  九希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笑得眼角带泪:“喜欢的人吗,从未有过,我这人对爱情淡漠的很,也没人配得上我,九希的喜欢。”
  偏远的小县城,一个双目失明,面容恐怖的叫花子,蹲在人来人往的街道口,听着闹市里议论着沈富豪的事迹。
  有人看见一个老疯子疯疯癫癫狂笑不止,冲向了马路上被迎面而来的货车撞死。
  沈清秋是死在监狱里的。
  她刚做完苦力回来,恰好看见电视上播放记者采访九希的一幕。
  嫉妒,她怨恨,明明这一切都该是她的!
  “是她抢走了我的人生,她是小偷,那是我的人生,那是我的人生!沈九希,她是小偷!”
  “闭嘴,再闹老子打死你!”
  凶神恶煞的狱警棍用警棍对准沈清秋的大腿就是一棒子。疼的沈清秋蹲在地上半天没起身。
  当天晚上,沈清秋就撞墙自杀了。
  后来据她的狱友说,沈清秋一直在说有人偷了她的人生,她不甘心,她后悔,她要再次重生。
  沈父与吴桂芬每个月领着几千块的赡养费,多的一分没有。
  至于他们的宝贝儿子沈耀光,因为偷鸡摸狗被人打断手脚一直瘫痪在床,对两人非打即骂,日子一团糟。
  有人知道他们是九希的父母,却没人同情他们,因为九希每个月都会派人送蔬菜瓜果粮食米油。
  谁叫你们重男轻女呢?谁叫你们偏袒沈清秋呢?谁叫你们算计九希呢?
  这是每一个认识沈父与吴桂芬的老人,见面必说的一句话。
  如果问你要人后悔吗?
  结果是一定的。
  当然后悔。
  但那是真的后悔吗?
  本位面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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