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叮铃铃~”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不断响起,足足响了十几分钟。 一只雪白纤细的手盖住手机,不见手的主人露头,便已经点开了来电。 那人尚未说话,手机里便炸出一道男音。 “叶九希!你死哪儿去了?!我给你打了三十七个电话,老子的手机都打冒烟了,你tm都不接!你是翅膀硬了把我当不存在是吧?!” 九希不耐烦的睁开眼,声音里带着浓浓的睡意。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再瞎比比啰嗦,就去死!” 林哥看着被挂断的电话,满脸震惊。 一旁的小助手也听见了电话里九希的话,头都低到了胸口,竭尽所能减小自己的存在感。 同时也暗暗大爽,你个老六,天天老子来老子去的,以为自己只神,终于被人整治了吧? 不过叶九希怕是疯了吧?居然敢骂自己的经纪人。 她不知道得罪经纪人的下场吗? 尤其是星乐娱记公司这种小地方,里面的经纪人都是公司高层关系户,叶九希咖位接近于无,龙套几年,也才去年因为一部职场剧爆火。 但叶九希没那大红大紫的命。 虽然很小就进入娱乐圈,但也只是爆火了一小下,然后再也就没什么水花了。 也对,一个走狗屎运捡了别人不要的小角色爆火的人,能有多大的前途? 如今得罪了林哥,这以后的日子可想而知。 果然,意料中熟悉的咒骂开始,哦,脑壳痛。 九希躺在床上睡到天黑,这才开始整理这具身体的状况。 叶九希,星乐娱记小公司的小艺人,公司小咖位更是十八线开外。 但因为一部职场剧的一个角色爆火,所以勉强挤入了十八线艺人圈子里,靠自己的努力还完学贷,又买了车。 如果没有九希的到来,原主最大的可能,是按部就班的重复小艺人的生活,再用赚来的钱买房买车,资助学生。 然后经历男朋友背叛,再经历被资助的学生背刺,然后事业一落千丈。 在原主事业的低谷期,原主的家人找到了已经和公司解约的原主。 原主是个孤儿,从孤儿院出来后就一直自食其力。 经历了人情冷暖,原主无数次假象过,万一哪天自己的亲生父母找到自己,她会用什么表情和态度回应抛弃自己的父母。 真当这一天到来时,原主胆怯了。 因为她看见了她所谓的亲生父母,来找她时,身边带了个女孩。 那个女孩穿着淡粉色的公主裙,皮肤洁白无瑕,脸只有巴掌小,声音软软糯糯的,她见到的第一眼,就看出了对方是在爱的幻境里长大的。 她听见那个女孩软软的冲她叫了声姐。 又撒娇的冲她所谓的亲妈喊妈妈。 而所谓的亲生父母,当着她的面哄那个偷走了她二十六年富贵人生的女孩叶梦琳。 叶梦琳,代替她在叶家生活了二十六年的孩子,真实身份是叶家保姆弟弟的孩子。 原主架不住亲生父母的软磨硬泡,回到了叶家。 叶家能找到她,也不是因为母爱父爱泛滥,而是因为叶家的儿子,原主的哥哥车祸后,有颗腰子不行了。 叶家夫妇偶然的机会看到电视上的原主,突然发现电视上的女孩竟然长的很像叶父去世的妈赵老太太。 加上叶梦玲无意中感慨,要是自己是叶家亲生的那该有多好,她是女孩子少颗腰子无伤大雅,不管付出什么,她都是会给大哥换颗腰子的。 也就是这句话,让叶家夫妇动了找回亲生女儿的心思。 而原主和叶父的亲妈像,那么有很大的可能说明,原主是叶家真正的孩子。 是的。 叶梦琳不是叶家真正的女儿这事,叶家的夫妻俩,两个儿子都清楚。 因为一次捐血检验时发现,叶梦琳的血型不是叶家人会有的血型,那么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叶梦琳不是叶家的女儿。 那时候叶梦琳已经十六岁了,叶家夫妇再想去查当年孩子报错的真相,也是不大可能的事。 再说叶家两个儿子一致认为,叶梦琳才是他们的亲妹妹,他们才不要去找亲妹妹如何。 叶家长子叶恒温是这样说的:“血缘就那么重要吗?明明梦琳才是和我们朝夕相处,感情深厚的那个,为什么一定要因为那层血缘去找丢失的那个?” “既然会抱错,那就证明她和我们无缘,无缘知道吗?就是说,她命中注定不是我叶家人!反正我只认梦琳是我妹妹!其她的你们就是找回来,我们也不认!” 叶老二叶耀文在一旁附和:“就是就是!而且被报错的那个,都不知道是在什么家庭长大的,要是脾气坏,回来欺负梦琳怎么办?” 于是叶家夫妇就没去坚持找原主。 因为他们也认同两个儿子说的,血缘关系并不重要。 多少亲姐妹亲兄弟为了一点钱反目成仇? 又有多少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成为拜把子的兄弟? 血缘?可有可无。 而且最关键的是,叶梦琳确实是很乖巧的一个孩子,从小就是别人家长嘴里的孩子,舞蹈,钢琴,画画,样样出挑。 拿奖拿到手软,从小学习优异,长相清秀甜美,只要人往那儿一站,冲你微笑,能把你心笑融化。 而且和叶家关系密切的赵萧两家的男儿都很喜欢叶梦琳,他们在叶梦琳身上付出了太多心血和感情,确实无法让一个仅仅只是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破坏掉他们一家人的平和。 要不是叶家长子叶恒温出了车祸需要换肾,叶家人也不会想要找原主这个亲生女儿。 尤其是见到头发毛躁,黑眼圈严重,一脸憔悴的原主时,叶家夫妇是极度失望的。 那时候原主正值事业低谷,公司解约赔光了家底不说,还倒欠钱。 且,男朋友背叛,好心资助的学生被刺,让她声名狼藉,压力自然大,情绪也不好,失眠更是常态。biqubao.com 在这种状态下,自然是比不过精心养护的公主叶梦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33_133379/76586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