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人间清醒,那还得是小祖宗。 虽然和太爷爷相处的时间不多,但他对太爷爷还是很了解的。 那就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就喜欢看别人的笑话。 薄政衡看着小祖宗的眸光,都像是带着小火星。 哎呦,之前他还挺遗憾,发现气人精很好玩的时候,她都长大了。 也不好抱,也不好拿捏了。 这不,小祖宗就能弥补他的遗憾了。 这就是气人精的小翻版,好玩死了。 薄政衡喜欢的很,直接伸手就把小祖宗给抱了过来。 又是揉他头发,又是捏他脸。 小祖宗也不躲,只是打着哈欠说了句,“你也想这么抱着捏我妈脸吧?” “你个鬼机灵,比你妈还聪明,什么都懂,就没意思了啊!” 这才三岁,就要成精了,现在都不好骗,以后就更难骗了。 “我要是个傻子,你玩起来还有什么劲,斗智斗勇你才开心。” “你我好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来,一起吃。” 小祖宗说着就拿了一包薯条给他太爷爷,自己也拿了一包。 “老子管儿子天经地义,你就是拿爷爷的身份压他也没用,我爸就是要我长记性。” 小祖宗一边说着,一边吃着,见他太爷爷不吃,还催促了句,“吃啊!” 写拼音这事,就让小祖宗对他爸的教育方式,有了了解。 他爸不会随便折腾儿子,这就是放放爸爸说的以事教人。 虽然不是很懂,但多少也是明白一些的。 薄政衡虽然爱玩闹,也爱凑热闹,但终归是经历过风浪的人。 听着小祖宗说的这些话,深感欣慰,不愧是气人精生出来的儿子,就是懂事。 薄政衡不会说什么这不愧是他们薄家的孩子,就是好。 孩子多像妈,正因为妈妈好,所以生出来的孩子才好。 要论三观,薄家的人,一直都是最正的。 薄政衡不喜欢吃薯片,这玩意还不如吃土豆来的好吃。 但小祖宗都说了,好兄弟就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得陪着。 薄夜也是没想到儿子会说出这样的话,身为父亲,他也很欣慰,眼眶不自觉的就有些泛红了。 以前他爸就和他说过一句话,孩子给父母的感动,要珍惜,因为那是他们爱你的表现。 之前他不能理解这话的意思,现在当了父母,才感同身受的体会到了这种感动。 薄夜刚要和小祖宗说,别吃了,一直沉默的江肆就开了口。 “阿夜,就别让他吃了,这东西吃多了也不好。” 江肆用的是商量的语气,他看小祖宗一直往嘴里塞,有些心疼。 “哎呦,把舅姥爷给忘了,舅姥爷你也吃一包。” 小祖宗说着从薄政衡的腿上起身,给江肆拿了一包。 江肆看着自己手里的薯条,这……不该多嘴的。 “忘忘,来,你两包,咱俩最好。”小祖宗也是会看人下菜碟的。 一听“咱俩最好”这话,萧忘就开心的点点头。 感觉那傻憨傻憨的样子,就是小祖宗让他把所有薯条都吃了。 他也会吃的,谁让他俩最好呢。 小祖宗又拿了一包给陈叔送去,“管家太爷爷,你也吃,嘴别闲着。” 陈叔张了张嘴,都不知道要说什么,管家太爷爷是让人没有办法开口拒绝的。 小祖宗又拿了一包薯条,奔着霍庭舟去了。 霍庭舟看着走过来的小祖宗,心里想的是,这个曾经想要的儿子。 要是敢和他说什么,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话,他就和他打一架。 他可不要降辈分,和薄夜的儿子称兄道弟。 然而小祖宗把薯条塞给“来,预备爹,吃一包,增进一下咱俩的感情。” 小祖宗的一句话,就把霍庭舟给搞的不会了。 预备爹…… 他和薄夜还是同辈! 霍庭舟看着自己手里的那包薯条,开口就说了句,“吃薯条得蘸着冰淇淋才好吃。”biqubao.com 本还因为小祖宗又给自己找了个预备爹,而头疼的薄夜。 缓缓的呼出一口气,他就知道霍庭舟会这么说。 他也是有一次去找霍庭舟,才发现他在吃薯条,而且蘸的不是番茄酱,而是冰淇淋。 当时他就觉得这人他不认识,一个大男人喜欢吃薯条,就已经让他觉得很诧异了。 而他还有这么独特的吃法,真是…… 听到霍庭舟的话,小祖宗的眼睛就一亮,显然很期待这么试一试。 “预备爹,等我,我去拿冰淇淋,可乐舅舅那里有冰淇淋机,我去打一些过来。” 小祖宗说着就往外跑,跑到门口还对着人手一包薯条的小伙伴们。 喊了一句,“大家都先别吃,等我拿冰淇淋来。” 别人都没回应,只有萧忘很乖的回了一句,“嗯,等你。” 这话萧忘回的又乖又认真,惹的江肆都伸手在他头上揉了两下。 既觉得他可爱,又心疼他这个样子。 “叔叔,我哥都不许我多吃冰淇淋,说会肚子疼,但我很喜欢吃。” “只要偷偷吃,不被我哥发现就行。” 萧忘像是和人分享秘密似的,悄悄对着江肆说。 江肆看出来了,这样的事情,萧忘小时候肯定没少干。 心疼,还是心疼! 再看床上睡的很沉的游离,江肆更心疼。 还有那个游枭,小离说已经和他说了,让他过来,但是这都快十多天了,也没见人来。 “这预备爹又是怎么回事?”薄政衡指着霍庭舟,满眼八卦的问薄夜。 他孙子还能数得过来,他儿子有几个爹了么? “他的事,我怎么知道。”薄夜不想满足爷爷的好奇心。 他有预感,他儿子的预备爹,霍庭舟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个。 薄政衡又去看霍庭舟,霍庭舟则是一副“你别看我,我也什么都不知道”的表情。 薄夜走到床边本想给游离扯扯被子,担心她裹着被子睡,热的难受。 谁知道手刚碰到被子,就怔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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