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夜是和基地的人打招呼了,但是她还带回来个封霆。 “你教官是不会帮他写的。”薄夜以为游离说的是萧刻。 “我还把你儿子的徒弟也带回来了。”游离是想笑出声的,但一直在忍着。 听了游离的话,薄夜一时没反应过来。 后来才想到,他儿子的徒弟,是封霆,他表弟。 想到小时候的封霆,薄夜又说,“封霆从小就不爱学习,也不愿写字。” “哦,那是他没遇到你儿子,你要相信你儿子那张忽悠人的嘴。” 游离语气淡淡,这百桌宴,薄夜办定了。 游离这话,薄夜反驳不了,儿子的嘴确实厉害。 “封霆也不傻,他不会想办收徒宴的,那对于他来说太丢人了。” 他都觉得这事很滑稽,又何况是身为当事人的封霆。 游离笑了,“你以为儿子傻么?他怎么可能会告诉封霆,这是要办收徒宴的。” 薄夜无话可说了,他儿子骗人的心眼多的是。 游离叫薄夜老公,又说儿子时,一直在看小珍珠。 她看到了他微微蹙眉的一个小动作,呵,琢磨去吧! 而此时小祖宗的房间里,封霆看着面前的拼音本,起身就要走。 小祖宗摁着他的手腕,不让他动。 “我就不说什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话了。” 听了小祖宗这话,封霆的脸色就更难看了。 他那天为什么会鬼迷心窍的,听了这个小子忽悠,当他徒弟。 他那天明明一点酒都没喝,也没醉,却干了糊涂事。 小祖宗又说,“师父有难徒弟不管,可是要遭雷劈的。” 封霆觉得自己该说点什么的,比如他根本就不信遭雷劈这样的话。 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说,因为说了也会被无情的回怼。 他不想自取其辱,他承认自己说不过眼前这个小子。 他和他妈一样,一肚子的坏水。 “我和你说,我都没找别人,你是我徒弟,咱俩感情不一样,你懂吗?” 刷了小奶瓶走出来的太子爷,正好听到了小祖宗的这句话。 他撇撇嘴,还谁都不找,基地的人都被他找个遍了,是谁都不帮他写。 毕竟爸爸都打过招呼了,谁敢帮他写。 要说傻人有傻福,弟弟正写的要哭时,他嘴里的那个徒弟就来了。 这谁能想到呢! 不过他这个徒弟看着就不是好骗的人,估计不会上当。 “除了我爸妈,你就是我最亲的人,就是我要离家出走,我就只会去找你的那种感情,懂吧?” 小祖宗一边给封霆洗脑,一边疯狂的写拼音。 人啊,不蒸馒头争口气,他爸以为一百页,会让他退缩。 他偏不,他要让他看到,什么是小男人的倔强。 虽然知道这小子嘴里没一句真话,但是,封霆还是被触动到了。 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而是每一个字,都戳在了他的心上。 他以为自己早就没心了,可就是这个三岁还是三岁半的孩子。 一次又一次说着不着边的话,却一次又一次的治愈了他。 当看到封霆拿起笔开始写拼音时,太子爷对着小祖宗竖了大拇指。 他徒弟居然真的写了! 小祖宗眉梢微挑,很是得意,这个动作也是和他亲妈一模一样。 封霆毕竟是大人,简单的拼音对于他来说,两分钟就能写完一页。 那嗖嗖嗖的速度,让小祖宗开心的要起飞了。 百桌宴,百桌宴,百桌宴…… 他要让老男人知道,他永远干不过小男人! 因为封霆写的太快,所以当游离和薄夜来的时候,两人已经写了九十二页了。 看着徒弟飞快的笔速,小祖宗的眼睛都亮的要发光了。 一直开心的唱着,“吼吼吼,八页八页……” 看着徒弟又写完一页,又改了歌词,“吼吼吼,七页七页……” 游离撞了一下薄夜的胯骨,“还有七页了,要不要我过去捣个乱?” 游离就是嘴上这么说,她可不干这破坏母子感情的事。 能让封霆心甘情愿坐在这里写拼音,那是儿子的本事。 “不用,当爹的又不是输不起,别说百桌宴,就是千桌宴,他做到了,都得给他办。” 虽然是初为人父,经验不足,但是,答应孩子的事情不能耍赖,这一点他还是知道的。 父母与孩子间是平等的,且彼此之间要信任。 “好爸爸!”游离就喜欢薄夜这一点,讲道理明是非。 薄夜喉骨滑动了一下,被游离夸的还有点不好意思。 海岛那两年对于游离和孩子的亏欠,一直都是愧疚的。 所以,他觉得自己配不得好爸爸这三个字。 游离坏坏一笑,“等那七页写完,我们看看表弟的戏。哦,不,现在是六页了。” 封霆说的非常对,母子俩是一样的,一肚子坏水。 薄夜就知道,安排完小珍珠,游离非要来这里,就是为了看热闹。 折腾一天了,她也不嫌累。 封霆知道薄夜和游离来了,但他没抬头,就装没看到。 一是因为写拼音很丢人,二是他不想叫表嫂。 因为这两点,封霆写的就更快了。 他写完了五页,小祖宗写完了一页,正正好好一百页。 “吼吼吼,一百页,一百页,一百页,百桌宴,百桌宴,百桌宴!” 小祖宗高兴的喊道,喊的都破了音。 对于小祖宗这劈了叉的声音,游离听的耳朵都痒了。 听到百桌宴时,封霆手里的笔就掉在了桌子上。 他转头就看向游离,她和他说过收徒宴…… 游离憋着笑,耸了耸肩,但是耸完肩,就憋不住,笑出了声。 “爸爸,我写完了一百页,男人,说话要算话!”小祖宗指着薄夜霸气的说道。 薄夜点了点头,“嗯,给你办百桌的收徒宴!” “表嫂,你得给我做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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