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四百零二章泄露老夫身份 “金小姐,机场到了!” 就在金蓓莎各种念头转动的时候,车队再度停了下来。 一个金发男子带着一众手下荷枪实弹戒备。 接着金发男子跑到金蓓莎面前恭敬出声: “不过路上耽误太多时间,瑞国专机在机场逗留了过久。” “铁娘子有令,最好对专机重新查探一遍,看看有没有敌人潜入做手脚。” “所以我们现在需要去贵宾室等待十五分钟。” “你放心,贵宾通道和贵宾室都已经清理干净了。” “陈大华也亲自率兵封锁了一半机场。” 金发男子把现场情况简述了一遍,还低声汇报了一句:“现场也没见到叶凡存在。” 金蓓莎的愤怒情绪缓和下来,看看戒备森严的机场,心里再度一松。 虽然被叶凡搞崩了心态,但任务即将完成的高兴,还是冲淡了一路上的怒意。 随后她咬着嘴唇点点头:“那废物被我们吓到了,不会再冒出来救人了。” “真是废物,我还以为他会硬碰硬呢,枉费我高看他一眼。” “将来千万不要让我再遇见他,不然我非骂他一句窝囊废。” 她微微偏头:“行了,邀请唐总她们下车去贵宾室。” 金发男子点头:“明白!” 很快,金蓓莎就带着唐若雪和凌天鸯前行。 “唐总,这一路上受惊了。” 金蓓莎恢复笑容:“不过没关系,我们已经把敌人击退了,不会对你有半点威胁。” 凌天鸯一愣:“对唐总没威胁?这一路上袭击冲着唐总来的?” 金蓓莎浅浅一笑:“没错,冲着唐总来的。” “袭击的人是花弄影和绝色余孽,目的就是杀掉唐总这个救世主。” “杀掉唐总这个解毒之王,花弄影就可以投放扎龙之孙,抱着整个巴国子民一锅熟了。” “不过唐总放心,我们就是豁出性命,也不会让唐总受到伤害。” 金蓓莎拍着胸膛保证:“他们要唐总死,就必须从我金蓓莎的尸体上踩过去。” 唐若雪微微凝聚目光:“花弄影……金小姐有心了。” 凌天鸯哼出一声:“说的那么大义凛然那么热血动人,谁知道是不是冲着我们来的呢?” “我们在救护车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真真假假只有你们自己知道。” “不过这种贴金,你们要就要了,我们唐总无所谓。” “只是你们要记得,瑞国之行后必须放了卧龙凤雏,必须给唐总自由。” “对了,还要给唐总一千亿。” “你们口口声声说敬重唐总,怎么也要拿点真金白银出来啊,嘴炮有个球用。” 凌天鸯提醒一句:“何况唐总拯救了成千上万人,拿个一千亿也是应该。” 金蓓莎嘴角牵动了几下,拳头又微微攒紧:“唐总放心,我们一诺千金。” “最好如此。” 凌天鸯哼出一声:“不然唐总大度不收拾你,夏殿主也是给唐总讨公道。” 金蓓莎眸子微微迸射一抹寒芒:“夏殿主?” 凌天鸯看傻子一样看着金蓓莎: “怎么?不知道唐总的另一层底蕴?” “不应该啊。” “你当初不是也去过夏国调和吗?怎么可能不了解唐总底蕴?” “听好了,唐总是夏殿主的红颜知己,也是夏殿主的最大功臣,更是夏国未来女主人。” “如不是唐总不想被人非议靠夏殿主起飞,想要靠自己打出同等江山做嫁妆,唐总早就凤仪天下。” “不过唐总想要跟夏殿主保持距离,夏殿主却是一直惦记唐总。” “你们敢对唐总无礼,夏殿主一定亲自打穿你们。” “夏殿主连天境高手熊破天都能打成平手,你们这些人更是跟蝼蚁一样不堪一击。” 凌天鸯脸上有着说不出的骄傲,眸子更是赫赫生辉。 唐若雪皱起眉头:“凌律师,别说这些有的没的,容易让人误会。” 唐若雪说这几句话,除了她确实不想狐假虎威之外,还有就是心态变化了很多。 她自己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夏昆仑和叶彦祖的执念淡化了很多。 她的格局已渐渐从爱恋和家族上升到天下和苍生。 “明白!” 凌天鸯忙点头,接着又扭头看着金蓓莎:“看到没有,唐总低调。” 金蓓莎笑了一声:“唐总确实是人中之凤。” 笑容中,她的眼神更加冰冷,夏国一战,是她的滑铁卢,也是她的耻辱一战。 她恨不得毁掉夏国所有一切。 特别是夏昆仑和叶凡,以及跟两者有关的人,金蓓莎恨不得千刀万剐。 所以凌天鸯对唐若雪的吹捧,让金蓓莎都快忍耐不住杀人了。 不过金蓓莎最终压制了眉间的怒意,准备等榨取完唐若雪的价值再发泄恨意。 她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轻轻向前方的贵宾室侧手:“唐总,贵宾室到了,请!” “嗖!” 就在金蓓莎带着唐若雪等人走入贵宾室的时候,一扇检查过的房门毫无征兆打开了。 一个穿着黑袍戴着面具的男子大步流星走了出来。 几个扼守贵宾室的护卫脸色巨变,似乎没想到把守的贵宾室藏着人。 他们下意识抬起武器。 只是不等他们出声威慑黑袍男子,对方已经一脚踏碎了地面。 一连串的砰砰砰声中,六名金氏护卫闷哼一声跌飞。 金发男子等人纷纷掏出武器锁定对方吼道:“不准动!不准动!” 凌天鸯也精神一紧盯向黑袍男子,不知道这是什么人,想要干什么? 唐若雪却微微一怔,感官越来越敏感的她,嗅到一抹熟悉的气息。 金蓓莎喝出一声:“什么人?” “啪!” 黑袍男子移形换位一巴掌打飞金蓓莎,沙哑的声音随之响了起来: “混账东西,连老夫是谁都不认识了?” 他不怒而威:“没有老夫,铁娘子和你们早被扎龙弄死,哪有机会翻身?” 金蓓莎捂着脸颤声喊道:“你是云顶大人?” “啪!” 黑袍男子又是一巴掌抽飞金蓓莎喝道: “混账东西,随意泄露老夫身份,是想死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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