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到蒙玦满脸不服气的模样,知道针没有戳到过在蒙玦身上,他是断然不知道疼痛的了。顺武帝一甩衣袖,说:“也罢。吏部的事情停了,朕给你另一件差事来补偿——城东一带要翻修房舍,东边有几块硬骨头仗着跟朝廷里的几个官有点儿关系,左右为难。应天府尹找到朕的时候快要哭了,你先让去把这件事做好,证明证明!” 蒙玦也知道自己再不好好做两件事,自己是压不住上上下下人等的,不假思索就答应了。 秦家和东宫的关系,就这么肉眼可见地冷淡生分下来。 秦琴不为所动,该干啥干啥。 明湛入了内阁,在顺武帝的支持下,大刀阔斧地把吏部整顿好了,又跟翰林院一起,点了三十二名学正往各地去进行巡点主持秋闱。这里头好些学正,还是出身皇家书局的,算得上明湛的老部下。 多年的坚守和敬业,他们终于成长成为了国之栋梁。 各学正出发之前,顺武帝办了个宴席,专门欢送大家。宴席上没有大鱼大肉、穷奢极侈,相反菜肴精致,簪花流水,清雅异常。 顺武帝全程作陪,时而高谈风月,时而挥斥方遒,礼贤下士的做派,让一干新任学正越发的死心塌地,折服无比。 等顺武帝亲自把他们送到宫门之外,又让他们感恩戴德。 回到宫中,顺武帝喜滋滋地对同样地已是次辅的时金川说:“明湛那法子好。天下英雄,尽入朕斛中矣!” 高兴之下,连称呼都随意了。 时金川微笑躬身:“明湛确然是肱骨之才……恭喜皇上,皇上大喜。” 渐渐地,就有传言传出来,说明湛是顺武帝的佞臣、弄臣。 但明湛已经外派做事了。就连秦琴,也是毫不在意的样子。 京城里的人都说,这两口子,都不在乎自己名声的,就是个混不吝、滚刀肉。可是大家发现明湛入住内阁之后,好的政策能够施行,不好的及时中止,有才华的人也能够得到重用。除了苏首辅那几家把持朝政日子长,大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权贵日子不好过之外,无论是寒门进士还是名门世家的日子都好过多了。 于是他们又嘴上说得不好听,身体又很诚实,一个个朝着秦家跑。 秦琴挂了副将大印之后,只留了一个郡主的虚衔,安心躺平。这么一躺,也让她数年来第一次有了闲心,清点自己的食邑收入。 本朝律例,县君年食俸200石、布帛100匹;县主年食俸400石,布帛200匹;郡主年食俸800石,布帛400匹——这些,都是这算成银子发过来的。不然的话,那么多的大米粮食,怎么可能吃得完,那不是浪费么! 秦琴从县君开始,一路屁股挪窝,挪到了郡主的位置上,盘算下来,六年的功夫,拿到手的俸禄折算了白银,竟也有小十万。 秦琴打了半天算盘,发现这是一笔躺在账面上的闲钱,倒是愣住了:“意外之财留不住,是不是花掉比较好?” 财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这道理,她没念什么书,也是懂的。 ……呃,俸禄的话,也不算是悖而入啦? “你想去救助流浪猫狗?你这是河里洗煤闲得慌啊??”黎荆氏一脸看疯子的表情看着秦琴。秦琴点了点头,说,“我去应天府的户口师爷那儿拿账本查过,如今京城里,有二百多万口齿,这么多人,家里养的猫儿狗儿,哪怕鹦鹉乌龟……走丢的多得很。鸟儿会飞,乌龟鱼儿会游,跑了问题不大。牛马是家里重要的财产,跑丢了主人首先着急上火,悬红都得找回来,也没有什么问题。” “唯独是猫儿狗子,不大不小的。跑丢了主人找找,找得到固然高兴,找不到也无所谓。可它们在城里生活,乱吃乱拉,又脏又臭,又难免咬伤抓伤过路人,是个大麻烦。万一让人染上疯狗病,那就牵连无辜人命,害人害狗。” 黎荆氏原以为秦琴在开玩笑,听着听着,确然是那么一回事,也不禁肃然。她坐直了身子,朝着秦琴凑近了些:“你说得倒是有道理,两百多万人的大城池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那你打算怎么办?” 秦琴说:“我打算跟师傅商量一下,城里东南西北几个骡马市附近,都必有兽医馆。兽医是现成的,技术也是现成的,不过因为救治流浪动物,没有回报还白白耽误工夫,亏本买卖没有人做罢了。我这边添置一点银子,凑够十万两,用这笔银子,并日后每年的俸禄作为专用款项。每个医馆按月支领银子,用作救治流浪猫狗……并且,还要给流浪猫狗做绝育。” 黎荆氏下意识地摸了摸肚子,说:“怎么还绝育咧?我只听说过煽鸡阉猪,骟牛骟马的……猫狗也要骟掉?” 秦琴笑道:“不骟掉的话,那些小母猫,三个月就能下一窝崽子,一窝崽子三四个。一年能下三四窝……你能养得来?流浪猫狗之所以越来越多,说白了,就因为京城里头不缺吃的,它们不就越生越多了。如果用了兽医只给它们治病,寿命一长,无病无灾有吃有喝的,还不可劲生?” 挠了挠头发,黎荆氏笑道:“是这么个道理。所以不光救治,还给它们绝育。阿弥陀佛,你这是积了大德啊。我这边虽然没有你手头宽裕,没法捧钱场,倒可以给你捧个人场——我家人手多,几个姑娘都喜欢逗弄小动物的。就让她们跟着你干,也增长些学问世面。” 这就是秦琴首先找黎荆氏商量的原因了,她接地气人手还多,这类看起来胡闹,实际上……也是胡闹的营生,京城圈子里唯独黎荆氏能跟她沆瀣一气。 啊不对,应该是志同道合。 于是秦琴毫不犹豫地笑道:“好啊,那我可不客气了。还有一个,就是得找到跟兽医官相熟的人。最起码,能跟兽医们说得上话,得让人相信我们是好心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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