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琴很欣慰,拍了拍秦冬雪肩膀道:“你放心好了,娘就没打算过让你做妾侍。就苏家那地方,别说是痴心妄想纳你做妾了,就算是明媒正娶也不行。” 她也很纳闷,到底苏家是中了哪门子的邪风,不顾两家前两年前前后后许多过节,竟然想要跑来跟自家结亲?秦琴当即散了人出去打听。 没过多久,果然有消息回来。 “听说苏家如今亏空得厉害,正在想法子找补。太子府里的花销可是很大的。不知道为什么,就瞄上了我们家了。” 听着探子的回话,秦琴修剪枝条的手顿了一顿:“我们家和苏家不对付,京城内外大有名声。他们脸皮倒是厚……” 探子说:“也打听过了,他们的底气,据说源自于夫人、老爷和苏千金是同乡。而且大家都已经是太子手底下的人了,他们自认为之前的小小冲突,可以轻轻揭过。” 秦琴挥了挥手,打发了探子离开。 和太子已经是同一条船了? 她眯了眯眼睛。 倒是未必…… 她一路以来冷眼旁观,蒙瑜固然志大才疏,但蒙玦干的缺德事,未必就少了。而且,蒙玦能力更强,相应地……造孽也就更多。 正因如此,她真心实意地希望,顺武帝可以多活几年。 好歹养出个好儿子再说。 不多久,市井间果然有那些说书的,唱戏的,敷演出种种戏文来,故事情节多半都是冷嘲热讽那些小人得志看不起世家子弟,被事后翻身的世家子反手清算,最终后悔莫及恶贯满盈。 这里面自然有苏家的手笔,而秦琴只当看不到。 反而是别的人看不下去了。 这日上朝过后,夏花正好,顺武帝兴致来了,带了几个近臣看花。 明湛这种工作狂很少出席,但新袭爵的定安侯冯晓和长门侯锦澜都来了。看中屋檐底下新种出来的绣球花“无尽夏”,色泽紫红,花朵如蹴鞠般大小,延绵灿烂,美不胜收,顺武帝心情大悦,笑得合不拢嘴的:“今年咱们喜事多,打了胜仗,很快又有五儿去南甸大婚。就连花儿都开得特别好!” 冯晓道:“这种绣球花,也是南边来的花匠巧手栽培的。不光是‘无尽夏’,还有那边的蝶豆花,也是今年新品种。” 顺武帝连声夸好:“好看。这宫里长年就是月季、红花,也是乏味的。多点新鲜颜色就好。”biqubao.com 冯晓意有所指的道:“花要有新品种,就跟朝廷上也要有新鲜面孔一样啊。但最近大家都有点儿灰心丧气的,说是大家兢兢业业的为朝廷做事,然而不知道为何,市井间却有些戏文,专门就嘲讽新科进士啊,寒门学子啊。有那么一本《白眼狼》,说是世家败落了,向邻居求救,邻居不光不救,还袖手旁观。那世家后来机缘巧合复兴了,就把邻居一家子全杀了。” “还有那一本《寒门恨》,说是寒门学子和世家公子在书院里一同攻读,却暗地里嫉妒世家公子生来什么都有,等考中状元之后,就构陷世家公子。最后世家公子抱着同归于尽。” 冯晓直摇头,“听起来似乎那么一回事,细细一想,竟然世家公子全是好人,寒门出身全是坏人,穷人有原罪似的。倒是叫好多同僚们去看戏,说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好像被人怼脸打耳光?” 顺武帝的脸色,渐渐就沉下去了。 他看着冯晓道:“冯晓,你有什么话,不妨直接说?” “皇上,小侯爷是斯文人,说不来粗话,还是微臣来说吧。”锦澜笑嘻嘻的,在旁边一副招牌式混不吝的模样,“自从有科举取士而来,朝中从来寒门、世家各占一半。朝中五品一下官员,更是将近八成出身寒门,大家都是寒窗苦读,一朝得中的天子门生。但这些话本子却变着法子编着话来骂寒门出身的人。这种事,不上秤的时候,不足四两,如若上了秤,就得千斤重!” 顺武帝捋了捋胡子,目光闪烁:“不至于这样严重哈?” 锦澜说:“如果是闹着玩儿,自然不会。可小的有那勾栏听曲的喜好,如今就连那些窑姐儿也都知道了,这些本子戏文,都是从苏家出去的,为的是苏家求亲秦家千金不成,世家被暴发户拒亲,面子上过不去,就开始编这种怪话了。实不相瞒,虽然咱们锦家也有几代富贵,却很看不上眼这种行径……” 看着顺武帝脸色渐渐沉下去,冯晓也躬身道:“得不到就毁掉,冯家也从来没有这样的家风……” 顺武帝思忖着,问:“秦家是哪个秦家啊?” 其实他大概已经猜到是哪家,只是想要再亲耳确认一遍。 冯晓苦苦一笑,道:“还有哪个秦家,就是长劼县主秦琴家咯!他们家啊,什么都好,就是出身太低微,总被人欺负!这一次苏复竟是要去讨要他们家才十五岁的嫡长女做贵妾!皇上你就当个新闻故事听听好了,可别气……” “可恶!苏复竟然做出这种事来?!”顺武帝大怒,“他都三十多的人了,妻妾也几房去,竟然肖想人家十几岁的嫡出姑娘!这不叫世家,这特么叫恶霸!哪儿还有半点世家大族的模样!” !。 明湛和秦琴,都是深得顺武帝器重的爱将,相反地,苏首辅这两年却颇受忌讳。苏家要跟秦家联姻,目的如何,顺武帝哪会不知?!恐怕,君王还会再多想深两层也说不定! 冯晓和锦澜也是气不过苏家如此仗势欺人,冒险找了这么个机会,跟顺武帝进了言。顺武帝气过之后,很快恢复如常,板着脸说:“朕知道了,会去处理的。今天的话,谁都别传出去!” 冯晓和锦澜对望一眼,忙躬身称是。 没几天,市面上那些苏家买通的说书先生并戏班子就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各种热闹新闻乐见的新鲜本子和曲儿。 还有一本名叫《石头记》的,讲的是百年世家养出来的全都是吃喝嫖赌之辈,竟不及几个闺阁女子。最终树倒猢狲散,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 老百姓们忘性大,没几天就把这件事抛到了后脑勺去,仍旧是乐呵呵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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