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砖能防水,闹饥荒的时候还可以挖出来煮了食用……地宫又能藏我们天朝的文道书籍。妙啊!”顺武帝越说越开心,笑意盈盈地看着明湛,“明湛,你媳妇比你聪明多了!” 明湛与有荣焉地说:“她一向很聪明。” 顺武帝笑着瞥了明湛一眼:“夸你媳妇儿,比夸你还开心的样子?” 明湛道:“皇上英明,这样都被您看出来了。” 顺武帝大笑。 君臣一片其乐融融的模样,倒是好像无形中把季庆穗之类的隔绝在外面了。季庆穗张了张嘴,意识到了明湛的底气,不禁有些后悔。竟看走眼了,没发现顺武帝是真的喜欢明湛夫妇,同时也有些气恼,如此重要的事情,苏首辅竟隐瞒了自己。 当时苏首辅让季庆穗伴驾出京,打着的是让季庆穗在皇帝面前露脸的口号。实际上伴君如伴虎,外加风餐露宿,官员们都吃了不少苦头。收获……并没有苏首辅说的大。 反而在京城里的人,吃香喝辣,还陪在太子身边…… 季庆穗好像觉得,自己被苏首辅摆了一道? 脑子里的小剧场才演了一半,发现皇上起身返回了,擦耳听见什么“用膳”“启程”之类的字眼,季庆穗忙跟上。身后的几个跟班,都有些茫然,压低声音问:“季大人,咱们是不是得罪了人了?那泥腿子看起来不是泥腿子啊?” “季大人,皇上要动身去河木镇了,咱们是想法子称病推脱,还是跟着一起去?” “横竖也没什么露脸的机会了。倒不如称病算了。” 都是些官油子了,要摸鱼也是很容易的。 只看打头阵的人了。 季庆穗头疼无比,咬着牙说:“别催了,见步行步吧!一个个那么多话讲,没见皇上都到前面去了嘛!” 甩下跟班们,追着顺武帝去了。 顺武帝发了一笔顺手财,也没亏待身边人,大手一挥,拿了一箱珠宝出来,赏赐给伴驾来的内侍、官员。秦琴和明湛也又得了一笔赏赐,这次的赏赐不再是金银珠宝,却是两本兵书和农桑冶炼法子,还有几本话本子,记录的是摩诃国的民间传说故事。这些东西秦琴很喜欢,喜滋滋地收了。 很快,到了和谈的日子。 前两天晚上,秦琴每天都在啃书,看到半夜。 第二天出发的时候,就爬不起来了,明湛直接把她从床上挖了起来,打包丢进了马车里。秦琴眯着眼睛,迷迷糊糊的:“怎么那么早就出发了?不是还要校场阅兵么?” “大军早就出动了。昨天半夜走的。”明湛一身披甲,动起来夸察夸察的,他得很小心地抱着秦琴,才不会让自己的披甲刮伤她,“你眯一会儿也起来,穿好披挂。你也要去和谈现场——只有你一个女子。” 秦琴很惊讶:“我也要去?我只是副将。” “副将也要去。”明湛说,“皇上说了,要让敌国好生瞧瞧我们天朝女子的巾帼英姿!” 哇!这话秦琴喜欢! 她立马就不困了,在车上装束起来,穿好了衣服之后,还要坚持自己骑马去。 小青骢已经有点老态了,今天还穿着马甲,沉甸甸的,脚步就比往日慢了些。但它极通人性,知道今天的场合和从前不一样,所以努力仰起脖子,小碎步往前走。 秦琴又是心疼,又是感动,摸出一块小青骢最爱吃的豆饼喂它吃了,小声说:“小青骢,你加油啊。坚持过了这几日,回京城去,以后你就可以退休不干活了。”biqubao.com 小青骢听懂了似的,嚼着豆饼,侧过脸蹭蹭秦琴的手。 河木镇也就豆腐块大小,统共没有一百户人家,长条形的镇子,就一条路从头到尾贯穿全镇。这样的地形,倒是很方便两国划分势力。 西边挂着北狄的旗帜,东边挂着天朝的黄龙旗。 路早就封了,正中间的地方,搭起了巨大的帐篷,在帐篷的正中间,用石灰粉画了白线,就连谈判的桌子,都搁在正中间,不偏不倚的。 田地被工兵们夯结实了,驻扎着,威风凛凛,军容严整。 于此鲜明对比的是对面的北狄,马匹很多,可缺盔少甲的,人也黄瘦。也就是跟着北狄王拓跋柳身边的人光鲜些。秦琴听见季庆穗嘀咕道:“这么谈,有啥好谈的?” 她就笑而不语。 这样子谈才好谈嘛。 一抬头,看到明湛抓着她那本《板门店谈判》,看得入神,秦琴傻眼了,忙跑过来抢:“阿湛,你干嘛看我的书……” 明湛勾唇笑了笑,说:“这里面的故事真是让人看了大受启发……” 那可不,大受启发的皇帝本人,现在正在跟拓跋柳见礼。拓跋柳一身戎装,跪在顺武帝面前:“拓跋柳此番见了天朝风姿,心服口服,愿永对天朝臣服,结为友好之邦……日后共同治理西域,为天朝牛马走。” 洋洋洒洒一大段话,秦琴也听不清这许多。 顺武帝龙颜大悦,说:“拓跋氏识时务者,深明大义。深得朕心。这次亲来北方,也是为显隆重,北狄人从前跟天朝就是老朋友,以后也会是老朋友,我们搁置争议,共同开发。造福一方百姓,慧泽北境万民。” 谈判的时候,自然用不着双边君主亲自下场。 北狄那边,是拓跋柳的胞弟,也是他麾下的内政大臣拓跋松。而天朝这边,没有任何意外地,派了明湛。 双方坐下来的时候,拓跋松低声对旁边的人取笑:“不知道哪里来的文弱书生,还想跟我们北狄人一起凿穿河西走廊,到喀什城去……” 明湛一开口,字正腔圆的北狄话:“看来拓跋松还不太服气啊,我们可以再打一场?” 秦琴不知道明湛哪儿学来这一口北狄话的:“……” 拓跋松的脸色,也是难看得很。 明湛笑了笑,垂下眼睛,说:“原来只会嘴皮子耍功夫啊。” 拓跋松一拍桌子,吼道:“天朝人,你在放什么狗屁?!” 明湛抬起眼睛,看了看他,右手手指看似很随意的一弹。“啪”的一下子,拓跋松面前放着的准备签字用的毛笔就断了一根。 他们之间,隔了有三尺远的距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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