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秋平转移了话题,说:“还有你说的弄钱的事情,确实是个大事情,也要多费心。‘力不到,不为财’,落到自己腰包里的东西,要操劳。我也看了账本,幸而我们还没有亏空,那些钱,就当是给家里添东西了。” 静儿发愁道:“可也没有给家里添什么东西,左右不过是些吃穿的。” “吃穿的也很好啊。人活在世上,也不过是图个吃穿,再图个片瓦遮头罢了。”秦秋平道,“我这里还有一些钱,是衙门里发到每个人手里的火耗银子,合共有三四百。都给你。你拿去做本钱,为家里添个进项。” 手里扎扎实实的进了一笔银子,静儿眼底里顿时多了两分支持。 她说:“我手里也还有一二千的私房,都是这些年攒的。听娘说,买下这个湛园当初也就花了一千五的银子。我们这些本钱,足够盘活起来了。” 秦秋平轻轻拍了拍静儿的手,她的小手经过这些年保养,早年做活计时的粗糙早就没有了,柔嫩得很,他说:“娘做的文玩生意,须得路子野才能做得起来。你我从小一处长大,我知道你的性子,你也不必强行学娘。倒是做一些女人的行当,兴许适合你。胭脂水粉也行,布料刺绣也行,那才是适合自己的路。” 这话是推心置腹的,毕竟秦秋平也没有走明湛的路,而是老老实实地念书,科举出身。 静儿点点头:“好,我听你的。” 秦秋平见她脸上还是木木的,就捏了一把她的脸,说:“不要这样,得欢欢喜喜的过日子,那日子才红火。当年那么难都过来了,现在我们的日常好得很啦!” 静儿一想也是,就笑了,说:“娘会不会因此而怪恨我的?” “这……应该不会。”秦秋平说,“娘是粗线条,直性子,基本上很少管内闱的事儿。她向来对事不对人,等以后你证明了你自己是有能力过好日子的,她自然还拿你当亲女儿对待。” 话说到这份上了,再继续聊,也不过是空谈,小两口就匆匆睡下了。 但自从那天之后,静儿去聚会饮宴什么的,确然是见到笑脸多了,挖苦少了。个个都变了个人似的,对她可亲热了。 “静夫人,之前有眼不识泰山,是我孟浪了。” “静夫人,您真是好涵养,又低调。从前是我们不对,这一点意思,给您赔礼了。” 静儿看了一眼面前精致考究的礼物,想到了平日秦琴为人处事的模样,她也学着,不卑不亢地点了点头,收了下来。于是气氛开始慢慢轻松。 “静夫人,你还年轻,别急着要孩子。多积攒几年家底再说!” 听着画风一变的话语,静儿笑了笑:“谢谢,我们夫妇自有盘算。反正婆婆不和我们一起生活,倒也舒心自在。” 顿时引起好些深受婆媳相处之苦的女眷们一片艳羡。又有人羡慕地看着静儿的脸蛋,说:“静夫人,气色真好啊,这蜜糖似的皮肤又嫩又滑,越发好看了。不知道最近在用什么面膏?护肤有什么心得?我可是愁死了,眼角多了好几道皱纹。” 静儿说:“也没什么诀窍,我本身是黑肉底,都是用我们山里自制的药膏,放了一点儿珍珠粉。长年坚持,皮肤就越来越细腻了。” 她不忌讳自己的肤色之后,大家反而惊讶:“你这不是黑好吧,肤色好漂亮,好均匀!” 静儿眯着眼睛笑,她笑起来很甜美,大家又有了新发现:“静夫人的嘴巴也很漂亮,水水润润的。现在大冬天了,起床的时候一不注意,就一嘴巴的白皮,可烦恼了。” 说到这个静儿可就有心得了,她拿出随身带的小口袋,翻出一个小贝壳,说:“这是用橄榄油和珍珠末做的口脂,透明无色,涂一点点在嘴巴上,就极润的了。如果可以抓住那种仙人掌上寄生的胭脂虫,碾成沫子加进去,就还有颜色。跟口脂还不一样!” 大家顿时非常感兴趣,都凑过来看,一个传一个,小心翼翼,跟得了宝似的。静儿福至心灵地,来了兴致,叫人取来一把子牙签,轻轻挑了一点儿到手背上,说:“这盒子其实我还没用过,大家不嫌弃的话,可以这样试试。这方子真的很不错!” 静儿自己那粉嫩嫩、水当当,花瓣般的嘴巴就是个活广告,比什么花花词汇都强。 大家果然真不客气了,纷纷取了牙签来试用。 “真的很好用啊!” “又柔滑又滋润,嘴巴上还甜甜的……好像点了蜂蜜似的。” 静儿笑嘻嘻道:“嘻嘻,夫人好品味,就是加了一点点蜂蜜。” “颜色也好看,如果还有别的颜色就好了。这叫什么颜色?” 静儿又道:“这个,我取了个名字叫鸽血红,暗暗的,可不像血似的颜色么。” “听起来很可怕但是又很像。我比较白,适合什么颜色?” 抬起眼睛,瞧了瞧对面的冷白皮夫人,静儿道:“我看着,你是特别适合桃红、明红、洋红也行!” 那冷白皮夫人当场就心动了:“哎呀,真的是个会打扮的行家。你这口脂多少银子?卖给我,我要……” “我也要!” “我也是!” “开个价!” 大家一下子激动了,纷纷拿着银子,哭着喊着要买! 宴席尽欢而散,静儿上马车之后,她的大丫鬟水仙对她是佩服得满眼星星的:“少奶奶,大家对您都友善多了。” 静儿笑了笑,说:“对我友善,是因为娘在背后给我撑了腰的缘故。我之前也是忒笨了,总要那没必要的风骨,但事实上一笔写不出两个‘秦’字,娘和爹在京城打拼,大好的资源,我只管好好的用。只要我不是做坏事,娘知道了肯定只有高兴的份儿。”biqubao.com 这是其一。 水仙又道:“这么说,大家喜欢你的蛤蜊护唇油,想要出五两银子一盒的来采购。难道也是看在夫人份上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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