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湛笑了笑,说:“运气好,不知道怎么的在马路边就看到个累金凤,又卖得很便宜。就买来送你,装个门面儿。” 秦琴:…… 明知道明湛在开玩笑,还是想打他。算了,打他不如打开礼物看看。 打开锦盒一看,好家伙,这累金凤有巴掌大,镶了彩色宝石,凤凰展翅的造型,上了手沉甸甸的,足有半斤重。秦琴禁不住咧开嘴直笑,捶了明湛一下:“明湛,你这破嘴,就不能跟我说点甜蜜的?” 还不是她反应太慢,说甜的也不管用,倒不如简单粗暴了。明湛道:“反正你也不介意。就说你喜欢不喜欢?” “喜欢!怎么不喜欢!这么大一坨黄金!”秦琴特别朴实地欢喜着,拿了起来,“来,帮我带一下看看?” 得亏她头发又厚又密,乌发如云,托得住这巴掌大的累金凤。 且还衬得她浓颜如画,宛若人间富贵花。 笑嘻嘻地收下了东西,秦琴就命开饭了。明湛喜欢吃肉,尤其是今天的羊肉又是黎荆氏家里从口外带来的,这些羊都是吃草原上的草药长大的,清甜不膻,又鲜又嫩。明湛一个人吃了两斤肉,又把一大碗羊杂汤喝得精光。 秦琴见他胃口好,更加欢喜。不过他不吃青菜,秦琴强迫着他吃了几条炒青菜,又把炒腊肉里的蒜苗也夹了好些给明湛,觉得补足了青菜,这才作罢。 等明湛洗澡去了,秦琴才唤来天权,问那累金凤的事情:“怎么今天湛爷心情这么好,突然给我带礼物了?” 天权和天衡一母同胞,相貌相似,性格却比天衡要健谈好多。听秦琴一问,就说:“今天湛爷在内阁里,分柚同味。大家都夸夫人。湛爷很开心,出门就问要送什么礼物给夫人好。恰好锦侯爷家的金铺今天开业,湛爷就过去了,一眼相中了门面上的这支七彩累金凤,死活要买下来。就买到手了。” 秦琴挑了挑眉,只看着天权。 天权吞了口口水,继续说道:“就是,半买,半抢。原本这支累金凤,据说是某位贵人要送进宫里的。后来湛爷亮了腰牌,又多多的给了银子,就归了我们了。” 其实就真的…… 大可不必。 秦琴心里是感动的,也很欢喜。 她把明湛送的礼物,都好好地收拢在了一处。不知不觉地,竟然装了两个大抽屉了。再多送一些,就装不下了呢。 她把最名贵的那些挑了出来,准备好好打扮。 当明湛沐浴完毕,一身水汽氤氲地来到卧房中的时候,看到的,却是盛装打扮的秦琴。女人一身红衣,露出一痕雪脯。头上金凤招摇,烟视媚行,明艳不可方物。 男人站在原地,眸光倏尔深邃。 喉咙也发紧。 “来,过中秋啦。”秦琴一步一步走近明湛,很是主动。 明湛道:“你想要干什么?” 她抬起眼睛,眼底似乎有火光。 按道理说,这个年头,这个年纪,差不离的女人,眼睛里早就没有了光。 可她不。 真美啊,这道光。 他愿意为之付出一切。 已经有了一个十年,还有第二个、第三个十年…… 几乎没有思考地,明湛就圈住了她的腰。发现秦琴没有躲避,反而一动不动,似是默许了一样。就嘶哑道:“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你——可强不过我的。” 秦琴的心也砰砰跳得直厉害,不过,她很肯定,自己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阿湛,你看看。”她主动勾住了明湛脖子,目光如水,朝着已打开了的箱笼扫了一眼,“那些东西,都是你送给我的。已经有这么多了呢。” 金光闪闪的,一堆一堆的,就像传说中的宝藏。 ——或者,已经是宝藏了。 明湛反倒是把手垂落下来了,紧着声音道:“你想要说什么啊?” 秦琴道:“阿湛,我听说过有一句老话——男人的钱花在哪里,他的心就在哪里。这句话,不晓得对不对?” 明湛道:“是这样的没错。” “所以,阿湛。你……” 然后明湛低下头就吻住了她。 他是真的很会。 秦琴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就跟被戳穿了的皮球似的,一泻千里。好不容易等明湛放开她,她的脸红了,心口一起一伏,喘得厉害。明湛薄唇微勾,黑水晶般的眸子里,满是温柔:“我是男人,你都走了九十九步了,最后一步让我来走吧。” 他把秦琴打横抱起,累金凤口中衔的珠子垂落下来,在半空中叮叮咚咚的响。 锦绣华丽的衣裳,此刻却显得累赘极了。 长长的衣袍裙裾,在地上拖曳着,拖曳着,拖进了屋子里。 突然那之间,扑簌簌的轻响,红衣委顿成一团,死蛇烂鳝一般,再也没有了动静。 哎,杀人放火她内行,种田搞钱她精通。 唯独是勾引男人这一块,秦琴不能不承认,活了两辈子,自己还是那只小弱鸡。闹到现在,天已渐明,人在被窝,她愣是没闹清楚,到底是她勾引了明湛,还是明湛勾引了她?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昨夜的生命大和谐…… 就,感觉良好吧。 慢慢地从被窝里出来,六七壶热水,只残余了半壶。秦琴用残水洗了脸,擦拭着肌肤,忽然耳畔响起明湛一句:“你的皮肤很滑。” 脸,就又红了。 平日就嘴皮子利索的男人,枕畔说的那些话,越发的勾人了呢。 她不禁勾起唇角,轻声吐槽:“这该死的妖精!” 冷不防门口响起明湛的说话:“你说谁是妖精?” 差点把秦琴手里的毛巾给吓得掉脸盆里去:“你,你,你没有去上差?!” “今天是假日。”明湛一脸玩味的微笑,走了进来,把她手里的毛巾接了过去,洗好拧干挂起,“怎么样?” “什、什么怎么样?” 他弯腰,亲了亲秦琴额头,“我昨晚表现怎么样?没有太失礼吧?” 秦琴:“……” 这么大大方方讨论,他真的是个古代人么? 男人看到她面红耳赤若有所思的,误会了:“害羞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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