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旺不愧是姜家得用的人,一个时辰之后,就把条子送到了秦琴手上。 特意奔波两趟,那一瞬间,秦琴还蛮欣赏他,并且心里对继后隐约有了新的评估。 继后为人如何,且不评说。母家给力,要人有人,要钱有钱,要权有权,才是她敢参与夺嫡的最大底气吧。 收了条子,秦琴对着姜旺客气拱手:“姜大人请放心,一个月之内,不足之数,尽可补全。不会耽误姜大人年末考评。” 她早就知道姜旺一连两年考评都是“优良”,就缺今年一个优良,就可以再进一步了。 姜旺自也听懂了她的弦外之音,神色复杂地拱了拱手,自行离去。 很快,秦琴义薄云天,忠肝义胆,把辛苦赚到的二百万白银充实国库的美名就传遍了京城。大家都对贝园里的两位刮目相看,夸他们忠君爱国,有大爱于民。偶尔有些不大和谐的,酸溜溜声音,说什么他俩都是沽名钓誉的啦,都是苏云锦的脑残粉在老阴阳师。 顺武帝一出手,这些酸溜溜的话也很快被压了下去。 秦琴笑嘻嘻的,很开心。 就只许苏云锦写了话本子之后再买人来抬高自己咩?biqubao.com 她也会! 而且还不会那么恶心,含沙射影的非得把别人踩脚下! 外头的赞扬越多,秦琴越是低调,除了偶尔到铺子一趟张罗重新开铺子的事之外,别的时间窝在家里深居简出。 不知不觉,街上板栗飘香,中秋佳节到了。 春兰、春桃都擅长做手工,秦琴今年闲着没事干,也跟着她们两个学做灯儿。 “夫人,不是这样的,要先用竹子搭出骨架。再糊纸。” “啪!”竹子断了,秦琴抱怨,“怎么这么脆!竹子韧性不够了,京城的秋风,太干啦。” “没关系的,夫人再做一个就行了。竹子多的是。” 明湛走进屋子里,看到春兰笑吟吟地把折断的细竹枝收走,给秦琴换上了一批还带着翠意的青皮细竹。手边一捆头发粗细的铜丝,专用来捆扎骨架子。秦琴左右开弓,把竹子搭在一起,眼睛都对成斗鸡了……男人不禁低头莞尔,道:“难得啊,做了个什么灯?给我看看?” 秦琴一惊,手一错,竹子怼到手背上,“嘶——”,疼得直抽冷气,手背留下一道红印子。 明湛大笑,笑得非常开心! “哈哈哈哈哈——” 秦琴恼了,把竹枝子在空中凌空一抽,噼啪动静中,呲起小虎牙:“明湛!你可不可以别笑得那么开心!你还有同情心吗!” 明湛笑得开心极了,眉眼全都是迷死人的笑意,眼底闪着顽童般的光芒:“同情心是啥?能吃吗?” 秦琴翻了白眼:“要不是打不过你我就要揍你!” 一屋的丫鬟们都笑了起来。 明湛大马金刀的往桌子旁边一坐,道:“要做灯笼是吧?想要做怎样的?” “随便啊。” “姑奶奶,你可知道有一种灯笼形状叫‘随便’的?” “啪!” 秦琴一竹子抽过去,明湛也不躲,用肩膀受了这一竹子,浑然无觉似的,手里的竹子枝条如同长了眼睛般柔软听话地不断纠缠着,缓声道:“好啦,给你做个莲花灯怎么样?” 他不躲不闪,反倒叫秦琴心软了,撅着小嘴嘟哝道:“行啊。要做得好看的哦。上次那个谁做了一个莲花灯,大七夕的弄出来显摆,那玩意儿哪儿能叫莲花啊,就是一呲着的大白牙,还是牙肉发炎上火了的那种……” 丫鬟们笑得更开心了,春花道:“夫人,那是七皇子的手笔。” 秦琴想起来了,就是蒙瑜的手笔,做了送给苏云锦献殷勤的。就做成那个鸟样的莲花灯笼,还逼着一堆人违心夸赞,也真是服气。 明湛道:“这个你放心。如果我要给你做牙齿,一定做两排最白最亮的……哎哟!” 秦琴一巴掌又打了下去。 明湛道:“好了,好了,别打了哈。红颜料呢?” 他用好几种红色调和在一起,加上各种白色,调出了三种不一样的红色,由紫红到粉,层层渲染。用细竹枝扎起,竹枝也被他调过前粗后小的,于是花瓣也就跟真的莲花花瓣一样,有了变化起伏不呆板。最妙的,是花萼处连了一个小小的莲蓬儿,嫩黄的,还带着枯萎的花心。 做出来的莲花灯,不是并蒂莲,胜过并蒂莲,漂亮极了。 秦琴爱不释手,捧在掌心:“哇!好漂亮!哇!阿湛你好棒!” 不知道是谁叫了一声:“湛爷脸红了……” 明湛抬手擦了擦脸,道:“胡说。” 他站起身来走开了。 光是指望明湛的莲花灯,自然是不够。府里还买了好多花灯,布置得流光溢彩,银花火树的。秦琴照例,想法子搞到了一些柚子,除了分给几位好朋友,还留了一些自己吃。 这天中秋前夕,按照惯例,要上早间大朝。 秦琴突发奇想,剥了五个柚子,堆成宝塔状,交给明湛:“相公,你带去内阁,分给大家尝尝鲜?” 她经常性的突发奇想,明湛也习惯了,道一声“好啊”,命天权带上就走。 这日黎荆氏和谢氏约好了,到贝园来喝茶。 秋天的时分,天气不冷不热,最适合围炉煮茶了。秦琴家又有数之不尽的好吃的,就很爽。然后黎荆氏带来了半只羊,谢氏带来了两盒子红宝石。 黎荆氏一看,就佯装要打出去:“姐姐您是越来越过分了,这吃不得的东西也带过来。我们家欠这些宝石不成?” 谢氏笑眯眯地举手象征性的抵挡着,笑道:“好,知道你眼角高。这等克什米尔高原出的上等鸽血红都不要。那我就全给了秦琴了啊。” 秦琴傻笑:“好啊好啊,我不客气了。” 都知道远在西域的克什米尔那一块出最名贵的红宝石,就连当今帝后手里都不多。谢氏却能够在谢家里拿到满满两大盒,每一颗红宝石都有大拇指大小,呈现出深沉内敛的红色,乃是上品中的上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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