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聊着天,秦琴看着小丫头用小铁锅搬过来的一锅子高汤,改变了主意:“不对。泡面不能用高汤……直接用白开水吧,用白开水来泡,才是本味。” 她首先要保证面条的味道不错,才好做后面的调料粉。 于是换了白开水,用白开水泡着,数了三百个数,打开碗盖一看,鸭蛋面跟现代的泡面有九成相似,普通面味道却很难吃。秦琴于是选择了鸭蛋面,再解决调料包的问题,这一层她却没办法给太多意见,只能把调料包交给厨娘,给了十天时间,让厨娘自己琢磨。 折腾了老半天,就连明湛什么时候下了差事回来也不知道。 天衡兴兴头头的,找了过来:“夫人,原来你在灶屋啊,真是让我们好找!湛爷带了东西回来要送给夫人,在书房等着夫人呢!” 秦琴一愣:“带了什么东西?放着不就行了?” “湛爷说,一定要第一时间亲手交给夫人呢,夫人去瞧瞧。去慢了,小的们又要吃挂落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秦琴自然是去书房的。 明湛连朝服都没有褪,书案上清开了一大块,放了好几个大包裹,都装得严实。看见秦琴来了,他就迎了上来,带着小小显摆的小骄傲,对秦琴道:“傻丫,快来看看,带了好东西给你!” 哎呀,那嘚瑟的样子,如果他是个大狗狗,肯定尾巴要摇断了。 打开包包一看,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是两件灰鼠皮的袄子,制作精良,底绒丰厚,一看就是给秦琴量身定做的。再打开另一个包裹,是个盒子,盒子里装着首饰。 秦琴随意地翻了翻,边翻边说:“没什么特别的啊,这是你送给我的吗?那好,先谢谢你了哦……” 始终了明湛的一片心意,她倒不至于泼冷水。 话音未落,在首饰盒子底下,翻出了两页簇新的纸,纸很厚,上面细细地勾满了线样,还带着墨水清香。秦琴打开一看,变了脸色:“这是上造首饰细样图?” “喜欢吗?”明湛就像献宝的小孩,笑吟吟地凑过来,“我可是托了好多人,还找了皇家书局的旧关系才抄录的。半点没惊动别人。你不是说想要在南甸国开个天朝的首饰铺子么,没有几样镇店之宝,怎么行?” 因往南甸国进军生意一炮打响,开了个好头,秦琴一时高兴,就跟明湛多提了两嘴。其中包括就是开一个首饰店的想法。 她和卫菁卫瑶姐妹交往期间,对南甸国人的喜好和思维方式不说了如指掌,也是了解甚深。她知道南甸国人颇有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洒脱豁达,喜欢穿衣打扮,喜欢美食美酒,敢爱敢恨。所以她送去试探市场的椰子糖和别的糖果美食,还有好看的小首饰小摆件儿,全都被争抢一空。剩下来的,都是些文房四宝或者十八子、念珠之类的东西。 秦琴就琢磨着,开个首饰店,相比起容易过期变质的椰子糖得物,珍珠贝壳不容易坏。把自己铺子里的首饰匠人送两个到南甸国,还能够现场加工。但这样的话,没有几样镇店之宝不行,风气一过,被市场淘汰都不带打招呼的。 至于最好的镇店之宝,莫过于带着天朝皇家气息的宫里的首饰——只需要小小的做个改变,不逾礼,不违制,就可以。 她就是随口一句,本来打算自己想办法的,没想到明湛就把图样送到手中了。秦琴捧着那两张图纸,看到上面的一些可能逾制的细节地方也全都改好了,直接拿去用来做首饰就行。她震惊得很,不禁骇然笑出了声:“阿湛,你也太夸张了……用不着这样的呀!我就是随口说说而已!” 明湛也是笑了一笑,说:“你自己说的啊,很有必要有个镇店之宝。那怎么算是随口说说呢?” 他满脸云淡风轻的,但秦琴知道,就刚才那轻描淡写两句话,明湛肯定托了很多人情,花了很多功夫。千言万语不知道从何说起,再谈道谢就很矫情,她把图纸珍重地折好收起,说:“好。等首饰店开起来,我送老板一份厚礼。” 明湛弯了弯眼睛:“好啊,我记着了。” 目光又看向那两件皮袄,秦琴道:“这两件皮袄很好,我也很喜欢。不过现在还是大小暑的节气呢,用不上。我先收起来,冬天再穿。” 明湛却说:“不用收,避暑山庄那边早晚温差大,带着去晚上穿正好。” 轰隆! 秦琴石化。 她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怎么知道的?” 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问了傻问题。从前还是个小官的时候,明湛就拥有蜜汁广袤情报网络,何况如今……越发的位高权重了。明湛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说:“这件事可瞒不住人。去山庄避暑是大事,你以为皇上会随便的让别人带个人进去?” 秦琴干巴巴的笑了一笑,说:“那你要去么?” 明湛摇了摇头:“这次我没法陪你了,我另外有事。”biqubao.com “喔。”秦琴心里泛起一丝淡淡的失望,说,“我以为我们俩一起去呢。” “你想的话,我争取一下?” 秦琴忙摇头,说:“算了算了。各自忙吧。整日黏黏糊糊的在一块也不行,没法做别的事儿了。” 又不是十几岁荷尔蒙上脑那会儿了,哪怕是十几岁那会儿,秦琴也…… 好吧,她那会儿入伍了,并没有早恋的机会。 她习惯了有一个永远可靠的团队——国家,在她背后。让她可以勇往直前,解决任何问题。 退伍后,又有了兄弟们,永远可以把后背交给他们。 如今,她也有她的后背,那就是明湛。她可以放心把后背交给明湛,还有她的家人们。 所以短暂的分离,又算得什么呢? 反而是明湛,又抬眸看了她一眼,眼神夹杂着讶然:“你是真的不怕啊?” “我怕什么。”秦琴毫不在乎地把手放在了明湛手里,说,“就算我死了,你也一定会替我报仇的,对不对?” 明湛握了一握她的手,很用力,“是啊,谁敢杀你,我把他全家杀掉,还把骨头烧成灰给扬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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