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吃是很正常的啦。”卫菁道,“这种葡萄是新品种,连我都没尝过。而且是用棉花隔绝了冰块,冰镇镇着,加急运来的,听说前天才从天山的葡萄园里采摘下来,今天就到了京城,这么新鲜,怎么会不好吃?” 原来葡萄直接和冰块接触,就容易表皮发黑,没法保持鲜绿嫩紫的颜色,所以葡萄是用夹棉布包裹好,放进木箱子里,木箱子外面再套一个大木箱子,两个木箱子中间放进冰块。取冰块低温保鲜,同时不会冻坏了葡萄。 在没有冷链生鲜运输的古代,这是最先进的保鲜手段了。 对葡萄的美味,秦琴深表赞同,又不禁担忧:“区区葡萄就闹得又是冰块又是加急的,会不会太劳民伤财了?前阵子才闹过匪患呢,我宁愿少吃一口新鲜葡萄,也想要安稳过日子。” 卫菁道:“姐姐,你这是见过血,又见过火的人。可你不能指望人人都跟你一样的觉悟呀。再说,没有天朝的富人们高价采买,雪齐国断了银钱来源,他们可没有我们南甸人喜好和平,就该寻思着南下打草谷了。” “也是。”秦琴道,“不过我在想,我们天朝人,难道种不出属于自己的葡萄么?” 这回说话的,是锦澜了。 把那匹玉华骢遛得气喘吁吁的,几乎站立不稳,完全驯服于自己,这才交给了马奴牵下去刷洗。他自己也浑身大汗,往这边一坐:“秦姐,葡萄不是种不出来,可我们没有良种啊!最好的葡萄,都产自雪齐国。那边的人派兵把守葡萄园,看得跟眼珠子似的。难道你就没有留意到?咱们吃的葡萄,里面都是没有籽的!” 听着锦澜的话,重新摘了一颗葡萄送入嘴里仔细品尝,秦琴点头道:“果然,我还说口感那么好呢。没有籽,葡萄口感就好了,还不用担心被人偷了种子去……靠,这是玩阳谋啊,好高!” 锦澜笑道:“世间上聪明人有很多的。雪齐人不光卖葡萄,还卖葡萄酒,卖葡萄干。他们有个国师,极其擅长农桑事,自从那个国师来了之后,雪齐国的物产丰饶了,国力强盛了好多,也不南下打草谷了。也不知道对于我们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敌人强大了,是坏事。 强大了的敌人不来滋扰边境了,是好事。 这话,秦琴没法接。她思忖半天,道:“希望这段和平时光,能够延续长一点,再长一点。” 她这才明白过来,虽然有好几个国家鼎立,但又很幸运地,几个国家国力相差无几,所以处在一个相持不下的平衡局面。 没有战乱,就好。 蒙迅道:“只要不打仗,就是好事啊。走,锦小爷,我们去再骑两圈?” 蒙迅和锦澜都爱骑射,两个人一认识就臭味相投。 两个男人勾肩搭背的走了,卫菁看秦琴拈着一颗葡萄沉吟不语,问:“大姐,你在想什么呢?还在想葡萄的事?” 秦琴摇了摇头,道:“不是……也算是啦。我想要试试种一些好吃的葡萄。这样,最起码不用怎么劳民伤财。” “你啊,越有钱越抠门。”卫菁叹了口气,说,“难道你还搞不明白么?我也好,宫里的人也好,要吃的根本不是葡萄,而是一种和别人区分开来的东西。如果人人都能吃得起葡萄,兴许就吃别的东西了。你呀,就别干这种得罪人的事情了。走吧,我请你吃手把羊肉去……” 听了卫菁一车话,秦琴自己也迷糊了。 对呀,卫菁说的道理,她怎么可能会不懂了。 说白了,她自个儿也是靠卖稀缺品来发家的呀。 生意做到如今,早就不止文玩一项了,正儿八经货物轮转,子木斋的分号开进来了,南实商行(专往南甸国的商行)也拉了红绸子开了张了,内务府里见天儿的问她要货……铁板钉钉的皇商……每个月进账着,又流出去……说是富甲天下是夸张了,但京城里,多多少少都知道了秦县主是足了月的螃蟹——硬壳子在外头,里头扎扎实实全是肉! 关键就是,她三十多岁的人了,总忍不住天真,而且天真不止一回。 听人劝,吃饱饭。秦琴也就把种葡萄这件事丢开了手。 也就是瞒着所有人,把在空间里育种好的葡萄藤,悄咪咪地种在了贝园的院子角落里罢了。 没想到,苏云锦会把新育种的高产水稻,献给了顺武帝。 更牛逼的是,她选育出来的水稻,是第二季的! 现在是六月末,北方快要进入夏收季节了,而苏云锦带着顺武帝去看的一亩三分地里,水稻分成三种形态,有的抽花,有的已结得沉甸甸的垂落枝头,一田三景,震得那些治了一辈子农桑的老大臣们,险些掉光了下巴! 带到田头的田亩师爷,当场掏出算盘一顿算,十几名师爷异口同声跟顺武帝说,如果这种双季高产稻子投入广泛种植,足够让举国上下人再也不闹饥荒,还有足够的粮食往外面卖! 震惊了! 朝廷上下,全都震惊了! 欣喜若狂的震惊!! 不可思议的震惊!! 填饱肚子啊! 不闹饥荒啊! 这是历史上多少明君都做不到的奇迹!! 苏千金做到了!! 尝过了苏云锦亲手煮的一碗白饭之后,顺武帝高兴得合不拢嘴,当场要封苏云锦做和穗公主——结果被言官提醒,说本朝没有把大臣之女册封公主的先例。顺武帝只好收回成命,赐了苏云锦铁券丹书,宫内行走自由。 至于金银珠宝什么的,太多了,不谈钱,俗气! 苏云锦跪在地上山呼万岁,再一次享受了众人艳羡的眼神,成为万人聚焦的宠儿。 从前踏破苏家门槛的媒人,这下子反而消停了。 ——都看出苏家是有大抱负的,哪个媒人还敢不开眼,往刀尖上撞? 但给苏复提亲的人,反而更多了,比之前还多。哪怕之前苏复放下的那句话“要找个对云锦好的”一提再提,言语振聋发聩,也没能阻断媒人们的脚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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