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昀紧跟在苏云锦身后,也是送了一样百子千孙图,冯晓道了谢,道:“时大人一家就在那边,时公子请。”biqubao.com 时昀却摆了摆手,道:“不必。我和苏小姐一起坐就好了。” 话很寻常,却不由得引起众人一阵低声议论。 屏风后,女客区。 秦琴伸手握住了谢氏的手,只觉触手冰凉。谢氏闭了闭眼睛,低声道:“逆子。” 秦琴叹了口气,说:“谁家不会生一块叉烧呢。” 众人:“??” 得知叉烧是什么意思之后,大家都很是心有戚戚焉。黎荆氏说:“我不信啊,秦琴你自己家里三个子女不都聪明能干么。大儿子才十七就外放做官了,到了任上干得有声有色的,别以为我们不知道啊。” 秦琴笑了笑,说:“对啊。所以,我们家最大的叉烧就是——我。” 然并卵,她那略带刻意的插科打诨没有任何作用。谢氏面如死灰地看着自家叉烧就跟叭儿狗似的紧跟在苏云锦石榴裙后,再回头,已是脸色铁青。 好在因为在定安侯府里,大家都翻不起什么风浪。也就是老夫人出来敬酒的时候,苏云锦照例粘着老夫人娇嗔了几句,就好像她才是老夫人嫡亲的孙女似的。这些都算是她的常规操作了,所以旁人也不做理会。 一顿喜酒,就这么有惊无险的过去了。 回去路上,谢氏拦住了秦琴,道:“秦妹妹,能不能共行一路?” 秦琴当然可以。 一上车,谢氏一脸认真地问道:“妹妹,你家招郎入舍,是怎么招法?到底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像明湛这么好的男人愿意入赘?” 秦琴含在嘴巴里的饴糖差点儿沿着喉咙滚落,梗了好几次脖子吞下去:“你说什么?” 她只是开个玩笑啊! 怎么谢氏当真了? 不是穷人家没办法的人,谁会来入赘! 更何况,那是便宜老爹给她积的大德行,她自己也没法儿说啊! 谢氏皱着眉,说:“我今天看清楚了,昀儿那孩子……已经没救了。苏云锦和两个皇子,不对,三个皇子不清不楚,他还一脑袋撞过去。说是炮灰,都便宜了他。横竖,家里也不是没有男孩儿,底下还有两个庶子,都不过十岁,我挑个好的养在我名下就得了。为了时家满门……只好辛苦了玥儿。” 秦琴:“……” 秦琴道:“我明白你意思了。就是说让玥儿招个赘婿,等庶子长大之后,再把时家门楣支撑着呗?” 谢氏点了点头,凄然又决绝:“我们也是被逼到没办法了。呵,什么名门世家的千金小姐,我倒觉得是个丧门星。这几年来,苏家认回这个千金之后,除了苏家自己,挨近了那个女人的,没有一个好的!” 她的眼底闪过毫不掩饰的恨意! 秦琴沉默着,没有搭茬。 菟丝花要长大,可不是得吸血么。 “可是,阿湛是我爹给我选的。我自己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来。”秦琴道,“选赘婿一事,可大可小,对人品考验尤其重要。其实夫人可以不必急在一时。” 谢氏拧眉道:“我怎么可以不急!玥儿今年都18岁了,再不许人家,就要拖成老姑娘了。两年来,她已经为家里牺牲了这许多……” 秦琴坚持道:“姐姐,我觉得你现在有些乱。或者你可以先回去跟玥儿商量一下?一厢情愿,有时候好心反而办了坏事。” 谢氏一想有道理,也就不再强求。 秦琴一直陪着谢氏回到了时府门口,又说了两车抚慰的话,等到家的时候,谢氏心情平复了些。 时玥的马车紧跟在其后,跟了上来,挽着母亲的手跟秦琴告别。 “谢谢大姐开解母亲。” 时玥的眸子深处,多了几分超越自己年纪的坚毅。 回到家里,明湛早就回到了,还没睡。见到秦琴,就弯了弯眼睛:“做老好人去了?” 狭长的眸子底下闪着灵动的光,秦琴撅着嘴巴道:“什么老好人,说得那么难听。谢夫人心情不好,拉着我说说话。宴会上那么大块叉烧在她面前走来走去的,气得不轻啊。” 一边说,一边坐下来,忍不住哎哟轻唤出声。 明湛说:“累了吧。” 春花打来洗脚水,让秦琴泡脚,明湛让春花退下,自己给秦琴按摩酸疼的腿脚。他的手艺不是一般的好,轻拢慢捻,顺着筋络,秦琴舒服得眯起了眼睛,“阿湛,你真好。” 明湛很自然地说:“我当然好。” 秦琴不禁轻笑。 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今天时昀的模样,好奇心起,问明湛道:“阿湛,你说,时昀那样对苏云锦,是真爱么?” 明湛垂下眼睛:“肯定不是。” 这就很神奇了,秦琴不禁怀疑地看着明湛:“阿湛,那你知不知道什么是真爱?” “不知道啊。”明湛很诚实,说:“我想,你说的应该是把一个人时时刻刻挂在心上,生生世世不分离的那种吧?那我可以很肯定地跟你说,作为一个男人来看,时大少不过是沉浸在自己为了一个女子离经叛道的情感中,对苏云锦并不是真心相爱,他,只是自己感动自己罢了。” 秦琴眨眨眼睛,感觉上,明湛的话说到她心坎上了。 她情不自禁点头:“难怪……我总觉得他们表现得很刻意。” “苏云锦所需要的男人,是能显摆能炫耀,有身份有地位的男人。”明湛道,“时昀需要的,是一个能够让他名正言顺地凸显自己浊世公子,出淤泥而不染的事迹,或者理由。如今不过各取所需,但当真有一天遇到了考验……他们跨不过去。” 秦琴饶有兴致地问:“那,这个时间有多长?” 明湛道:“应该很快了。不会超过一个月。” 秦琴表示怀疑:“有没有那么夸张啊?” 某人勾了勾唇角,说:“当然有。因为——时昀根本没有撑起那么大场子的能力。” …… 正如明湛所说的分毫不差,时昀接手了井西街的那些铺子之后,事无巨细,事事照管,却把原本还不错的生意越管越差,也就是大半个月的功夫,原本还算热闹的井西街,半条街道冷清下来。苏复借给时昀的生意本钱全打了水漂,说话就开始难听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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