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秦大姐。我没事。”时玥稳了稳身子,继续往前走,走了两步,忽然又折返来,扯着秦琴衣袖附到她耳边,气呼呼地说,“我真的是受不了了,这世上怎么还有如此能整事的人!那个苏云锦,知道她很优秀了,她自己吊着两个皇子还不够么!非得也拉着我哥哥下水!白花花的三万两银子,打个水瓢儿就没了,这个家谁爱当谁当去!” 秦琴眨眨眼睛,愣住了,这是她能听的吗? 时玥说着说着,眼圈红了:“前两年家里就被他亏空得不成样子了。幸亏苏云锦对他没兴趣,让他消停了,我学着掌家,和娘两个苦熬苦挣的,这才算是缓了过来。没想到苏云锦手指头勾勾,我哥又屁颠屁颠的跑过去了!” 在时玥气坏了的断断续续的说话中,秦琴才算是听明白了,原来苏云锦在京圈里搞了个艺术爱好小组,专门画画写书法什么的,既然要玩,就得要有彩头。第一批的字画画出来之后,要做慈善拍卖,筹得的善款要送去劳军。 于是时昀就先掏了三万两银子,买了一堆闺秀们的字画来,身上现钱不够,就命人叫时玥带银子去买单。 时玥正忙着给家里算六月的半年账,放下手里做到一半的事,莫名其妙被时昀叫了出来,到了地方才知道自己是去掏腰包的,当场气得眼前一黑。又被苏云锦伙同几个贵女明里暗里的踩了一通。 “时大小姐花一样的年纪,整天跟银子打交道,满身铜臭味,那怎么的了。” “时小姐,要好好的洗一洗身上的油腻气息了。” “时小姐,女孩子应该要精致一些。不然以后嫁不掉怎么办呢?” 就连时昀都帮着她们说话,皱着眉头,用眼尾撇着时玥,满是不屑:“玥儿,不是叫你收拾好了再出来么?我们时家是书香世家,你这么打扮,又天天钱字不离嘴,俗气死了,平白丢了我们家的脸。” 时玥拿了钱,还得受气,还得受自己亲哥的气,气得发疯。 可巧回来路上遇到了秦琴,没忍住,就跟秦琴吐槽了一嘴。末了道:“这个家我不当了,谁爱当谁当去。大小姐谁不爱当啊,要不是娘被气坏了身子,哥哥不争气,我至于那么累嘛!” 秦琴没忍住,问:“你是真的不打算当家了吗?” 三年前初见面的时候,时玥就是不当家的。那时候的时玥,处境似乎没有比现在好到哪里去啊。 时玥楞了一下,支支吾吾道:“这个嘛……” 秦琴道:“你就是一时气话,对吧?” “谁说的!”时玥一跺脚,一咬牙,“我是认真的!我从前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啊!” 秦琴只好说实话了:“但你当大小姐的时候,你哥也一样看不上你啊。说白了,他看不上你的时候,你变得怎么样,都是看不上你的。中了他意的时候,就算是放个屁,都是香的。你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时玥的眼神一呆,被秦琴说中了要害。秦琴看在眼内,说:“你管家,银子都在你手里,你说话还有几分硬气。你不管家了,你娘身子又不好,护不住你,那不是所有的依仗都没了?你手里连把刀子都没有,怎么护着你自己周全?越发的被踩进泥地里去了!” 时玥顿时垂下头去:“大姐,你说的何尝不是这个道理。可是我爹我娘,总觉得我是要嫁出去的,是别人家的人。说是要我管家学本事,家里偏疼的,还是哥哥。谁叫他是男人,日后要光耀门楣的呢!” 秦琴拍了拍她肩膀,说:“我也没有让你和你哥反目成仇的意思,一笔写不出两个‘时’字,何况你们是一母同胞的兄妹。不过生而为女子,在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活得比男人艰难些,你好不容易挣到手里的筹码,还是别轻易丢掉。相反,是不是应该把自己手里的筹码,再弄得多一些,这样更加好点?” 时玥多聪明一人啊,顿时陷入了思索中。 秦琴又笑了一笑:“三万两银子可不少。苏云锦吹风,固然不对。但归根到底,是不是还是那个热血上头逞英雄的人最可恶?他一把花掉这么多银子,都是因为钱不是他挣的,库房也不是他开的。那么就谁开口谁负责喽。你只是个无辜的待嫁姑娘而已,怎么也不能落了个不是啊?” 时玥若有所思,秦琴趁机告辞。 跟秦琴告别的时候,时玥只心不在焉地挥了挥手,回身进了屋子。 谢夫人玩够了兔子,把它们交给照料的人,又去看新的话本子。时玥走进来的时候,谢夫人正在看得入迷,听见脚步声头也不抬,连连招手:“玥儿来了?来来,来瞧一回这书,‘阔少一掷千金求笑,知己难觅彻夜长谈’。这个倪小官人为了心上人蕊儿,竟把父母留下的良田给卖掉了,只为了求一个和蕊儿共度良宵的机会。哪怕是蕊儿发觉他是真的知己,两人从此私定终身,往后又靠什么过日子呢?真是崽卖爷田不心疼,败家子啊。” 那可巧了不是,老天爷都在帮她时玥说话了,时玥立马接过了话头,说:“人家话本子里到底是读书人写出来圆梦的。要是放在了身边的真人真事上,哪儿有这种圆满。阔少一掷千金,能换人一笑就不错了,还引为知己……引为舔狗才是真的。” 谢夫人抬起头来,看着闺女,惊讶道:“玥儿,你今儿吃了火药出门的?怎么气性那样大?谁惹你生气了?”m.biqubao.com 时玥给母亲行了礼,坐下来,眼睛一眨,红了眼圈:“娘。哥哥今天为了讨苏云锦喜欢,花了家里三万两白银买了一车没人要的闺阁女子字画回来。身上没钱,还叫我过去付账。等我过去了,他还伙同外人嘲笑我穿着打扮不出挑,没有别的女子明媚好看。你说,我该不该生气。” 原本只是装的,说着说着,真委屈上了,眼泪跟断了线的珠子似的滚下来。 谢夫人心疼地递过了帕子给她,道:“别哭了。昀儿真是的,你可是他的妹妹啊!他应该护着你才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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