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府的宴席中规中矩,新上的几道以东海海鲜为主要食材的菜式,倒是叫人感到新鲜有趣。于秦琴而言,更是勾起了思乡之情。听说这几道菜,都是时玥请来的新厨子手笔,大家不免又是对时玥夸赞不已,都说时家大小姐能干会持家,将来一定是个好主母。 被人夸赞自己闺女,时夫人笑得合不拢嘴,开心了一会儿,忽又笑容浅淡下来,垂眸道:“女儿是不用操心了,还有儿子呢……哎,到底是一身儿女债啊!” 大家都知道时昀这几年苦恋苏云锦,却惨被当炮灰,闹得意志消沉,成为了时金川、谢氏的一块心病,不由得都讪讪起来。 黎荆氏忿忿的道:“见过贪财的,见过贪慕虚荣的,没见过贪男人心的……哼,这一位啊,左右招惹,迟早……得报应!” 虽然话说到一半就被定安侯夫人捂住了嘴巴,可黎荆氏用力把定安侯夫人的手一拨拨开,坚持着说完了话。 大家一阵默然。 定安侯夫人跺脚道:“你啊你,你迟早坏在你一张嘴巴上!” 黎荆氏梗着脖子道:“难道我说得不对么?虽说如今民风已较几年前开放许多,什么一女改嫁,三嫁的,也都有。可也没见过这样的!夜半梦回摸摸良心,也不晓得会不会叫痛!秦琴,你和卫菁公主走得近,可千万要提醒一下,切莫吃回头草。把稳了南甸国的商路最实际,回头,我们每人分一成利给她!” ……荆姐姐,好耿直。 想到平日做生意来往也是厚道无比的恩情,秦琴举杯到唇边,眼睛弯了一弯,“姐姐好意,一定转达。我们别聊这件事了。聊点别的吧,太后的寿辰快到了,大家准备送点什么?” 今年是太后七十一的寿辰,按照本朝风俗“男做整,女做一”,是大寿。 四海升平,外邦臣服,国库充盈,顺武帝志得意满,放出话来:大办! 讲起这件事,大家可就不困了,七嘴八舌地讨论了起来。 “我们家还是老样子,到江南的丝厂里,那二三十匹‘明霞缎’应该赶出来了。” “我们夫家在景德有瓷窑,早就命选中了一对窑变联珠瓶送来。” “我还是老样子,白端石球一对。” “我是虫沉百斤,外加孤本《金刚经》贝叶经一本,还有一个观音像。” 秦琴话音一落,大家就羡慕不已:“百斤!你家竟是拿虫沉当柴火烧吗?好歹匀点给我!” “观音像是什么料子?算了我不问了,问了也只有羡慕嫉妒恨的份儿……” “就是,我现在离了虫沉睡不着呢!” 秦琴笑道:“别独沽一味啊,姐姐,用鹅梨帐中香也不错的。” “我嫌太甜了。” “我觉得倒是不错。” 宴会上一片欢乐融融,秦琴喝多了,微醺之下,两颊绯红,容色艳丽无匹。众女眷都很羡慕她善于保养:“秦夫人保养得真好,三十多了吧,看上去还跟二十出头似的,一根皱纹都没有。” 时夫人壮着酒胆,伸手去掐一把秦琴的脸:“真的呀,弹性还好好。” 秦琴握着自己的脸蛋,嗔笑着躲开:“哎呀,讨厌啦……” “你看看,这么会撒娇。难怪明大人不爱当官,成天呆在皇家书局里。”时夫人被她躲开了,也不生气,拿她来取笑。秦琴可就要给自己澄清了,“我不是我没有,我不怎么会给男人撒娇。我跟他就是单纯的战友情。”biqubao.com 一群女眷纷纷表示不信:“我才不信呢,什么战友情?你难道还是个花木兰不成?” 秦琴说:“一起养大三个化骨龙,那难度不比打一场十年的大战高?” 原来如此,大家哄堂大笑,深有同感。特别是定安侯夫人,叹着气说:“说得何尝不是这个道理!我呢,这两年看开了,把管家权丢回给老太太去,才好歹脱身出来。不然他们那一大家子,端起饭碗吃饭,放下筷子骂人,哪怕是个鲜鸡蛋,都给你挑出个骨头来。我哪儿还得空跟你们在这儿自在喝酒!” 时夫人同情地看着她,说:“你是缺个好女儿,看看我,我儿子不争气,可我还有女儿呢。现在真真儿的就是小棉袄,暖心得不行。你赶紧给你家老爷添两个人,看看哪个肚子争气的,生个小女儿出来养在名下。” 定安侯夫人啐道:“去你的,我家那个都六十多了,生什么生,生老人斑就有得生。我还是指望我儿子赶紧续弦吧,如今他好歹想通了,相看了几个姑娘,都是好的。” 定安侯家的世子,就是当年和秦琴一起修桥的冯晓,大家“小侯爷”“小侯爷”的喊了好久,始终没有袭爵,其中很大部分原因就是冯晓丧偶后始终没有成家。 老太太前两年一度想撮合苏云锦和冯晓,但苏云锦需要舔狗而冯晓不习惯舔,最终这件事不了了之。 秦琴不知道为什么冯晓要拖那么久才续弦,不过,他的生活能够走上正轨了,作为朋友,她是很高兴的。 …… 卫菁没想到苏云锦还没有死心,并且会主动找到她。 那日桃花开了,她到了城郊踏青赏桃花,才解了个手的功夫,跟卫瑶分开了,苏云锦就拦在了卫菁面前。卫菁看到她,顿时摇头:“晦气,今天出门,忘记看黄历了!” 苏云锦脸上白了一白,却还是坚持拦着卫菁:“公主,请留步。” 不留步不行,绕不过去,卫菁也就捏着鼻子停了下来。 苏云锦道:“公主,之前的事情,是一场误会。我和蒙瑞并无苟且,请你顾全大局,和他恢复婚约。” 卫菁一听,顿时乐了。她气得笑了起来,指着自己鼻子说:“你觉得我脑门上是不是用章子刻着‘大冤种’三个字?” 苏云锦原本很一本正经的,她对这件事,似乎成竹在胸。听见卫菁拒绝,脸色顿时变了,强作冷静地闷哼:“我也是女孩子,我很清楚女孩子的心思。不就是害羞嘛,没关系,我明白的。你对蒙瑞早就动心了,从前花那么多心思,不就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么?现在我把他还给你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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