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菁一口气买下这么多东西,店铺里肯定有得忙了,秦琴也不打扰他们忙碌,自行和黎荆氏离开。 不数日,关于刚来的南甸国公主如何出手豪阔的新鲜事迹,就跟长了翅膀似的,传遍了京城。去吃个宴席,在场的人每人一对名贵镯子;去赏个梅花,来的都有一支千金步摇;自己办个夜宴,更是黄金贴墙真丝做景,请了数百名精壮俊秀的少年光赤了上身敲锣打鼓起舞……乐而不淫,力量十足,阳光热烈。只瞧得众多命妇们面红耳赤,才掩住了脸,又忍不住从手指缝里睁眼看…… 把所有人都惊呆了。 都说五皇子好福气,母族无势,却是从天而降一段好姻缘。 不光身世高贵,还有钱、漂亮、单纯、热烈…… 夫复何求? 当然,这个“夫复何求”,其实是带了讽刺味道的。 实际上—— “呵呵,南甸国真真儿的就是蛮夷之地,傻大户,穷得只剩下钱。” “五皇子母族不丰,倒是正好绝配。日后倒是不愁吃穿了。” “那个女人送的都是啥玩意儿啊,都是金银首饰。嗯,也就几样木器石头扇子文玩能入眼,偏生却是我们天朝所产。” “所以咯,要说物产丰饶,还得看我天朝上国。” 那些阴阳怪气的说话,似乎没有刺激到卫菁,又似乎刺激到了。让她行事越发张扬,花钱越发嚣张。但她身为公主之尊,如何挥金如土,旁人也是没奈何! 那日又过一月,随着春闱临近,京城中的士子多了起来了,越发的热闹。这些士子大多已是当地读书人中的佼佼者,到了京城也不是安分的,除了日常念书之外,更多的,倒是奔走拜访,或访同门,或谒师尊,或拜父辈故友……这些文人雅客走访,最喜文房四宝做礼,不俗且雅,秦琴和黎荆氏等,不免大发其财,也跟着忙碌不休。 明湛也忙,区区阁吏,应酬是没有了,却是事务忙碌。 秦琴就不禁怀疑人生:不都说从前车马慢的么?怎么突然之间,卷起来了? 秦秋平来信,约莫三月下旬到京城赴考。 于是十分忙碌中,又更添了三分。 这日秦琴要去购置一些布匹,到了布庄里,细细的选好了秦秋平喜欢的花式,还要找到针线上人叮嘱:“都是青年男人的款式,我儿子今年才十七,莫要做老气了。也不用做太厚,年轻人火力壮……” 殷殷切切的,唠叨了一大堆,那针线上人一一答应着,最后道:“夫人当真宠爱儿子。有您这样的母亲,是儿子的福气。” 倒是把秦琴说得一愣:“是么?” 从穿过来到现在,好几年了,她听到的,都是过去如何混账,如何使唤丈夫儿子,如何泼皮破落户闹得鸡犬不宁…… 什么时候开始,渐渐地越来越多人说,有她这样的母亲,是儿子的福气了? 也开始有人羡慕秦秋平几个,家庭幸福了? 也有人拿自己来做榜样了…… 针线上人诚恳地道:“当然,我从来不会讨好别人,溜须拍马的,夫人会教子,也会爱子,真真儿的是慈母典范。您放心,这套被褥,我一定花十足心思去做好的。” 秦琴心里就不禁美滋滋的,脸上笑容也蜜了三分,摸了一个银饼子递过去:“那就劳烦了。能不能现出个样子我选一选?” “没问题。花样子图册现成的。请夫人稍后。”那针线上人自去了,留下秦琴守在布庄静室内。她等了一会儿,略觉气闷,就到院子里去走走。才出了门,就听见头顶传来一句男人的声音:“你别玩那么多花样了,行不行?你我的婚事是不会变的,我一定会娶你。你就别闹那么多幺蛾子了。” 声音冷漠疏离,很是不耐烦,还带着教训的口吻? 秦琴吓一大跳,赶紧放轻了呼吸脚步,蹑手蹑脚的藏了起来,抬头朝着声音发出来的地方看了过去。 ——那是建在布庄上首的,一座孤悬阁楼。 阁楼四面有窗,如今窗都被关上了,秦琴打量了一番,发现有一面窗开了道缝隙,她调整了位置,看了过去——阁楼里,面对面对峙着的,是卫菁,还有一名紫袍男子。 锋利的眉眼,长得很像某个人——顺武帝!长身玉立,眉宇间又带着三分脆弱敏感,整个人看起来,就像那些容易被惊动的小兽似的。他一举手,指着卫菁鼻尖,疾言厉色道:“我们汉人,不兴你们那套。反而是有句话,‘树大招风’!你现在,就是那招风的大树了!” 五皇子,蒙瑞。 秦琴想要走开,才转了个身,敏锐发觉周围不起眼的地方多布了暗卫。她自己下意识地选着藏身的这个地方,反倒成了唯一安全的角落。秦琴就再也没有动了。被迫听着阁楼上的准怨偶声声争执。卫菁语气很不好地说:“什么招风不招风的,本公主喜欢,你管得着么?我要不是这样做,你也不会多看我一眼呀!” 蒙瑞冷漠着,甚至带了一丝厌恶,道:“好,我现在多看你一眼了,你能不能收手?” 卫菁道:“那你就不能多看我一眼?就算要装,也装个样子吧?难道你在她面前,连装个样子给我都不行?我的脸面往哪儿搁?我好歹是个公主!” 蒙瑞突然暴躁:“你怎么知道的?” “你把她的绣囊都给藏枕头底下了,你问我怎么知道的?” “卫菁,你一个女儿家,竟敢翻我的东西?” 蒙瑞雷霆震怒,一手下去,木头碎裂的声响裂人心肺,秦琴忍不住捂住了耳朵,皱着眉无奈叹:“卫菁,你真是猪啊……” 卫菁声音里,已带了哭腔:“蒙瑞,我也不想的!这件事我错了,我跟你道歉!是我错了!但……你我本来就是要成婚的人啊,夫妻之间不是应该彼此忠贞不二的么!怎么能容得下第三人?” 说话声里,明显带着粗重喘息,显然是气得不轻了,蒙瑞道:“哼。你知道错就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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