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悍妻有空间:种田搞钱养首辅_第558章 请皇上赐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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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雪下了两场,就进了京城冬月下旬。
  趁着年末,秦琴拿出空间里囤积的好货,卖了一大笔好价钱。
  两年来,黎荆氏在京城的苦心经营,把她当初留下的大批白端石料雕琢成精致工艺品及文房用品,水滴石穿般慢慢养成了京城权贵们的消费习惯,如今大家对白端石已是家家户户,有口皆碑。然后秦琴一回来,和白端砚相匹配的全新藕丝印泥,也就推了出来。
  这一次,她主打卖印泥。这些印泥都是用南边工人千辛万苦挖出来的九孔莲藕抽取出来的藕丝做底,辰砂做肉,千锤百炼而成。
  印泥色泽原只有鲜红、暗红两种颜色,秦琴改了配方,做出五种不同明暗的红来,其中最名贵的一种,名叫“碎金红”,那红印似乎微微凸起,在阳光下能发出点点金色。
  她首先夹在今年进贡的文玩中,送入了宫中,得了顺武帝和继后双双喜爱,两位贵人不约而同地把私章用印都改做了“碎金红”。一时之间,“碎金红”身价倍增,被宫中采购整批吃下,用作御赐之物。
  而稍次于“碎金红”一等的那四种印泥,才是秦琴赚钱的大头,一盒印泥,能得百金之数。
  她又控制了在京城的销量,谨防纨绔挥霍无度,反而增加百姓负担。改往大批向西域市舶司供货,让市舶司把这些来自南方工人心血所成的手作品,通过丝绸之路运往西域、北疆、罗刹诸国,狠狠赚丫的洋人钱!
  原本秦琴没打算高调行事,只打算暗地里发财。没想到那日顺武帝心血来潮,忽然之间巡视了西域市舶司,恰好看到了驼队扛把子把大箱的白端石工艺品、印泥、椰子糖等等装箱贩运,他当场要来了账本子一翻,发现获利极厚,顿时龙颜大悦。
  一个御笔亲书的“生财有道”匾额,就这么送到了秦琴家里。
  这个才入住不到一个月,连名字都没有的小院子,就这么多了皇帝御笔亲书匾额。
  秦琴跪迎牌匾的时候,趁机打蛇随棍上,道:“陋室才入住,小院尚无名。嫔妾斗胆,请皇上为小家赐名。”
  来传旨的人,就是王诚刚,他哈哈一笑,道:“县君顽皮,倒是会提要求。这满京城得皇上题字的世家统共没几个,除了苏家,就是您了。您还想要赐名?这个洒家可没法做主,您什么时候有机会面圣了,亲自求求皇上,兴许有这个殊荣?”
  秦琴笑眯眯地,也没有强求,只是拜了拜,道:“谢公公提点。”
  其实就是要给顺武帝一个自己无知妇人,得寸进尺的印象,既然王诚刚这么说了,顺武帝必须很快知道。
  果然,又没两天,顺武帝一个开玩笑似的“贝园”牌匾,又送了过来。
  贝者,古钱也。
  意思就是说,秦琴会赚钱呗。
  一个会赚钱的皇商,当好皇帝的钱袋子就行,别的,也就不要多想了。
  定位很明确,秦琴也就笑纳了,不作多言。
  ……
  “夫人,长门侯府设宴,特相邀夫人前往。”
  秦琴垂了垂眼皮,看了一眼那精致的帖子,道:“知道了。备礼吧。”
  春花道:“萃萃姑娘在那边似乎过得不错。听说,要等春暖化了冻之后,才由锦澜小爷亲自护送回琼州。”
  秦琴微微一笑,说:“锦澜应该是听说了赵平豫也是个练家子,也是武官,所以存了一较高下的想法吧。真是的,那么大个人,还跟个小孩儿似的爱比高下。”
  因为锦澜名声太臭,他的亲事迟迟没有定下来,倒是成了侯府里一块不能言说的心病。
  但也正因没有定亲,锦澜一人吃饱全身不饿的,自由自在,爱去哪儿去哪儿,潇洒得不得了!
  春花替秦琴挑了一幅粤绣的斗方,一块印泥做主礼,此外还带了四色不同口味的椰子糖和二十斤红糖砖。斗方和印泥是紧俏品,其余两样东西不贵,胜在稀罕。秦琴很满意,连连点头:“这个好,选得很好!”
  抬了抬眼睛,看着春花一眼,笑意越浓:“春花如今越发有成算了。你是决意梳起不嫁的,我也没法赏你嫁妆。要不然……把月例银子升一升?”
  也是后来,秦琴才知道,春花出身重男轻女家庭,从小被发卖为奴,又教了些伺候男人的本事。后来到了家之后,知道明湛无意沾染女人,春花就收了心思,专心学习管家本事,并且引发了埋藏心底的厌男症,早在春柳出嫁第二天,就对秦琴表露心迹,想要梳起不嫁。
  那年月,广梧一带很多自梳女,但……琼州,却没有这风俗。
  秦琴故而压下了春花的请求,一直不置可否。
  直到今天才松口。春花喜出望外,眼睛都亮了:“夫人,你答应让我梳起了么?你不介意我不吉利么?”
  秦琴道:“你知道我从不看重这个。反正我们家又不是养不起你这张嘴。但梳起的仪式里,需要一个有年纪的能干姑婆给你梳头发。琼州没有自梳女,估摸着,得去个有自梳女的地方,才能圆了你的仪式。”
  春花咬着下唇,不作声了。看着她一副好生为难的模样,秦琴倒是有些后悔,自己就不该闲来言语,把那些十里八乡的传闻轶事,成日当成段子往外说。
  她柔和了眉眼,握了握春花的手,道:“不要垮着个脸嘛,横竖,在我身边,又不会逼着你嫁人。这不是才涨了月钱么?如果不高兴,那我就收回成命了?”
  慌得春花忙行礼,谢恩道:“不敢。春花知道夫人对我好,谢夫人恩典!”
  闲聊间,秦琴打扮停当,就要出门。不成想出门的时候,碰巧了明湛也要出门,原来他到了藏书阁之后,一枝香的功夫就适应了看书吏的角色。今日是打听到城郊一户人家藏了两本古籍孤本,准备上门去求取的。
  见到秦琴出门,某人就说:“那我就送娘子一程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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