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悍妻有空间:种田搞钱养首辅_第446章 银姐献唱满堂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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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大厨游刃有余地戏耍着手里的长竹筷,笑容越深:“哈!果然是聪明伶俐。来,堂灼白水石山羊,落花入龙潭咯——”
  随着他一声卖弄似的吆喝,胖墩墩的大手一把抄起小二尺直径的甜白瓷盘子,随着他圆转如意的动作,转着圈儿地,盘子上铺排规整的羊肉片宛如一个个嫩色精灵跃入水中。
  妙的是:余大厨在上首动作激烈,宛若指挥千军万马,而羊肉片落入水中,却如同鹅毛般轻盈,不溅起半点水花!
  一家三口,大开眼界!!
  秦秋平瞪大了眼睛,明湛凤眸微睁,唇角勾起,不自禁轻轻击掌:“好啊。”
  秦琴双手高举头顶,大力鼓掌,大声叫好:“好!好棒!羊肉平铺入水,就能保证受热均匀,不会半生不熟。不溅半点水花,就不会烫伤食客。又好吃又好看,真的是好特色的菜!”
  余大厨笑吟吟地瞥了秦琴一眼,停下了手中动作:“得了识家夸赞。是某等荣幸。”
  他的手底下仿佛长了眼睛一般,恰好就是半盘羊肉下去了,剩下的,还是以攒心梅花的形状,整齐规整地陈列在盘中央……
  用长竹筷在水中轻轻一推二搅,再以太极分心的手法左右划拨,羊肉就熟了。余大厨亲自布菜,每人满满一小碗羊肉,还没入口,清甜荤香夹杂在水蒸气中,扑面而来。
  秦秋平不禁吞了口口水:“好香……”
  余大厨乐呵呵地说:“趁热吃。我这羊肉,每天下午未时才杀的,新鲜。白嘴吃都可以。当然,符合我们琼州人口味的话,还得沾点儿我的秘制蘸水。——蘸水就在诸位面前。请啊!”
  秦琴也早就留意到了,在自己面前放着的一小碟蘸水。
  说是酱油,比酱油稀薄,带着淡淡金色。她闻了一闻,说:“您这蘸水,放了鱼露吧?”
  ——奇怪,这个年代,竟然有鱼露?
  余大厨惊讶了,瞪大了胖乎脸上的眯缝眼:“厉害啊!连鱼露都知道!这是水上人家的秘传之宝,我求了好久才求到的!整个琼州,只有我懂得用,你可别往外抖搂啊!”
  秦琴自然道:“那是你们家吃饭的本事,我怎么会往外抖呢。放心好啦!”
  知道她并非同行,余大厨也就不介意了。说笑了几句,就告辞出去。
  而那鲜甜无比的堂灼石山羊,已经是被明湛父子俩,一口气整了一碗入腹中。
  把那甜白瓷大盘里剩下的羊肉拨进了再次冒起了虾眼泡泡的清汤中,秦琴道:“好啊,小意思啦。秋官,你正在长身体,要多吃点肉。这是娘亲自给你点的。”
  秦秋平道:“娘,你也要多吃肉啊。你都瘦了,瘦好多呢。”
  门推开,钗环响动的叮叮声随风而来,妙龄红牌袁银姐,娉婷而进,怀里抱着琵琶,对大家团团一福:“大姐。承蒙你今天赏脸,大方让了雅座包间给奴家。奴家特意过来给您几位献唱一曲,以表谢意。”
  秦琴吓一跳,笑着说:“哎呦,那怎么好意思?”
  盛装打扮的袁银姐,这些年来风头无两,仗着一股红气养得自己富贵雍容,当得上‘倾国倾城’四个字。只可惜命途多舛,沦落风尘……叫秦琴一个女人想起,都觉肉痛心疼。
  秦琴面前的袁银姐,收敛了眉目风流,规规矩矩地,只跟秦琴说话。对明湛和秦秋平,仿佛看不见一般——那不是没礼貌,而是作为一名风尘女子的自觉。她微笑着,燕声轻语:“应该的。奴家特求了贵客恩典,得此空闲前来献唱。替大姐解个闷儿。”
  随着她说话,两个青衣直裰的龟奴捧着两碟精致小菜,一左一右绕过了就着绣墩落座的袁银姐,奉到了席面上。秦琴看到两碟子小菜,一碟是荷塘月色,一碟是金银掌中宝,嘴角就有了笑模样:“那就是我们今儿个有口福,也有耳福了。”
  明湛用公用银勺子,舀了一大勺金银掌中宝给秦秋平。秦秋平愣瞪着袁银姐,袁银姐低头按品索音,那琵琶声如雨打芭蕉,连连串串,错落有致,丝弦的声音和袁银姐曼声歌唱的肉声浑然合一,就像一个大钩子,把人的心给勾住了。
  不由自主地被袁银姐的歌声吸引,秦琴眼睛粘牢在她身上,眼底纯是欣赏。明湛看到她脖子伸老长的模样,不禁扭脸掩面,轻轻一笑。
  须臾一曲罢了,秦琴鼓掌起来:“好,好啊!”
  袁银姐低头微微一躬身,道:“贵客只许银姐一曲时间,银姐……这就要回去了。明日得闲,再与姐姐相聚。”
  秦琴知道她应酬忙碌,这一曲献唱,点了点头,道:“行。你先去吧。改日我们再聚。”
  袁银姐领着两个龟奴回去,关上了门,良久良久,秦秋平弱弱的问:“娘。这位是谁呀?”
  秦琴道:“她是这城里的头牌花魁,袁银姐。和我们家有一些生意上的来往,跟娘是能说得上话的江湖朋友。秋官,你觉得她怎么样?”
  秦秋平说:“很漂亮,那歌喉更是绝了。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琵琶和歌喉。当得上书本上说的——色艺双绝。”
  秦琴嘴角微微一勾,点了点秦秋平尖尖的鼻子:“秋官呀。那你可要记住了。这,已经是最好的了。”
  一家人吃好了饭,坐上马车回家。
  秦秋平一上车就睡着了,挨着明湛的肩膀,长长的睫毛铺下来,秦琴爱怜横溢地看着他,不禁伸手摸了摸他的脸:“明明大小伙子了,睡着了还像个孩子似的。”
  老父亲明湛保持正襟危坐的坐姿,让秦秋平枕得舒服点,眼神片刻没有离开秦琴,微笑着道:“到底才十四岁呢。过了年,静儿就及笄了……你刚才是不是故意告诉秋官,银姐儿的身份的?”
  裂开嘴巴笑了笑,秦琴满脸坦诚的道:“自古才子多风流,何况在明镜书院这种地方。银姐儿早就跟我提起过,那些书生们很喜欢去小东湖。早年甚至有在她身上败光了读书银子,走投无路跳湖的。我寻思着先让秋官见见世面,等他长大了,就不至于被声色犬马所迷。”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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