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琴稍微一思忖,便已有了决定:“这事好办。我们三家人一起到场办理文书交结,不就可以了。到时候我全款给你,你用这八百两银子交定金。反正我们两家隔壁,等你搬走了,我再进场。” 问题迎刃而解,岑周氏喜笑颜开:“这个法子好!” 笑不两声,又直摇头:“这样的话,得您吃亏了呀……您给全款,还最后一个收房子。” “嘿,那有什么!”秦琴落落大方的道,“我们初来乍到那会儿,可是承了你们家洪杰不少情!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我们是多大的福气,才遇到好邻居。在乡下也是,在这儿也是。” 她这番话,可是掏心掏肺的。岑周氏也知道,顿时就鼻子有些酸酸的,说:“谁说不是呢。能认识县君您,也是我们三生有幸啊……谁能想到呢。我们家祖上三代都是平头老百姓的,如今竟能够出入县君的家里了。自家也能住得起三进的院子了!” 之前修桥的时候,岑洪杰是第一批帮着秦琴的人。也没有问要工钱,来到了埋头就帮着干活。他是个全把式,干粗活有力气,干细活有脑子。后来秦琴感到不能浪费人才,就介绍过去,让他帮着明湛做事,才攒得下如今的老婆本的。 岑洪英老实巴交的,如今也在衙门里做个帮闲跑腿的勤杂活儿,谁都不明说,不过谁都知道,里面有明湛的手笔。 秦琴也很知道岑周氏口中没有说出来的话,笑道:“你可千万不要这么说。我也是平头老百姓过来的……到现在,我也认为我是平头百姓里的一份子!你们家越过越好,我才高兴呢——那,我们就这么说定咯?” 岑周氏一叠连声的,答应了。 秦琴又命小椿拿出老黄历,看到了明天就是吉日,就定了明天到中人家里办事——让明湛去。 送走了岑周氏,秦琴又想起应该要准备给岑洪杰的新婚礼物,又叫人:“春柳!春柳!” 春柳上前来:“夫人。” 秦琴道:“我要给隔壁岑二爷准备新婚礼物,要爷们儿一点的。你怎么看?” 问题问到了自己身上,春柳眼珠子转了两圈,稍一沉吟就有了主意:“既然我们是送给男方这边的礼物,自然也是适合摆在外头的东西比较好。岑二爷并非读书人,却在生意往来上能来能去的,莫如送个贵气摆设装点门面的好。” 秦琴一想,也很合心意。笑着道:“是这么个道理。那我回头在铺子里现挑一个就好,到时候让湛爷和大少爷送过去。” 春柳垂目道:“是。” 商议定了,秦琴在行事历上又添了一笔。忽然发现周围很安静,问:“大少爷呢?” 春柳低头,抿嘴一笑,道:“大少爷在湛爷书房里呢。春花要给他换衣服,他不愿意,俩人僵住了。” 秦琴一边吃惊,一边好笑,说:“那可麻烦了,我过去看看。” 她带着春柳、小椿赶了过去。 还没有进屋,就听到秦秋平道:“好姐姐,你好意我心领了。我自己来,你外头候着就行。” 春花坚持道:“大少爷,这身衣服可不容易穿上。我保证不动手,可我得在旁边看着点儿。” 就这,秦秋平也是死活不愿意的。秦琴忍着笑,敲了敲门,走了进去:“春花,你放着,让我来吧。” 把丫鬟们打发出去之后,秦秋平躲在屏风后面,双手抱胸,满脸通红:“娘,你也出去!” 秦琴乐了,笑嘻嘻道:“哎哟。你是我生的,还害羞了啦?春花说得没错啊,这些扣子带子,六小件儿,可不容易穿戴整齐。你快穿上,等会儿娘和两个姐姐给你收拾。晚上我们一家出去下馆子!” 有秦琴坐镇,秦秋平冷静了些。不过还是让秦琴背转身,他自己套上了外袍褂子。丫鬟们左右两边上次伺候,织金纹的腰带一系,腰间挂了六小件儿,都是自家出的稀罕手把件,头上儒巾一束,宛然是个翩翩少年郎了。 “娘,这身衣服好累赘。”秦秋平还不大习惯,不断地对着镜子调整自己的衣冠。秦琴微笑道:“谁不知道直裰短打行动自在舒服呢。但有些时候,合时宜的衣着服饰,是对别人的尊重。” 秦秋平若有所思道:“那我从书上读到的那些魏晋风流名士,他们可喜欢袒胸露腹的……” 秦琴道:“所以,他们是风流名士啊。你是么?” 摇了摇头,秦秋平道:“惭愧。我竟无满腹才华,也无经典美文流世。” 小秦同学对自己很有数地,下了个结论:“我只是大千世界里,平平凡凡一学子。” “所以咯。你有这个想法,就很好。这世道,谁也别觉得自己比谁高深了去,谁也别觉得自己比谁低贱了去。做个平平凡凡的人,就很幸福啦。”秦琴帮秦秋平把儒巾的两条绶带抚平,“等你有了满腹才华,经典文章流传于世,不管你穿什么,都会有人赞美你的。” 她没想到自己一语成真,秦秋平真的成了经世大儒,著作等身,更是育人无数,桃李满天下。 至于那时候秦秋平穿什么东西,那就是更加无人关心了。 带着秦秋平逛了逛新家,最后他选定了东院作为他要住的地方。秦琴道:“这地方还没有名字,也还没有人。你先给它取个名字,然后想想如何布置它。等过阵子,我把奶奶、静儿、姐妹们都接过来之后,再买一批丫鬟小厮。” 秦秋平惊喜道:“我可以自己给它取名字么?” “当然可以。”秦琴道,“这是你的地方啊。里头的院子破落着,还没有收拾。你有什么想法,也可以自己琢磨着来。我是建议,你跟你爹爹好生商量着。” 这是难得的锻炼机会,她可不会大包大揽的。 哪怕秦秋平把东院折腾成危房呢,也得让孩子亲自来。 秦秋平搓着双掌,眼睛都发亮了:“哇……那可真的太棒了!我回头好好看看书本,再琢磨下!” 忽然想起一件事,问秦琴道:“娘,那,静儿到时候住哪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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