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月忙碌,秦琴很久不曾下厨了。连续两天亲自下厨,事实证明,宝刀未老。 明湛闻着香味,就坐下来:“好香。好香。暖洋洋的,这股辛辣味和昨天的酸萝卜又不太一样了……是什么作料?” 秦琴道:“是胡椒。驱寒暖胃的。” 她把一小把胡椒,展示给明湛看。明湛接了过去,闻了又闻,看了又看:“此物好稀罕。琼州人很少吃胡椒的,我记得,在京畿的胡人食肆才有卖胡椒做的吃食。怎么会有胡椒到了你手里?” 秦琴也没法解释,只得含含糊糊的道:“今天收拾东西看到的,也忘记了是谁家送的了。正好天气寒冷,我就拿出来吃了。怎么,你不喜欢?”biqubao.com “喜欢。当然喜欢啊。”明湛活动了一下手脚,说:“这个胡椒汤,一喝下去浑身就暖和起来了。真是好东西!” 秦琴想起一件事来,说:“不过,胡椒喜欢炎热的地方。倒是很适合在琼州种。现在的胡椒,都是从北境、海疆两处大关口运进来卖的。卖得可贵。如果能够我们自己种植,那岂不是美滋滋?” 明湛略一思忖,收了起来,道:“你说得是。不过对农桑一事,我水平不咋地。邹知府曾经掌管过盐、粮,他对农田水利这一块也十分了解。我这边带一点过去给他,兴许可以有办法利用起来。” 秦琴弯了弯眼睛:“好啊。我这边还有一些生胡椒的。不过都干瘪瘪了,如果可以,你就带过去看看。” “应该问题不大。” 二人一边说,一边吃喝。炖了一大锅胡椒猪肚鸡,两个人肚量有限,也吃不完。 比起酸萝卜鸭,明湛对猪肚鸡是真的热情高涨,边吃边夸。主动留起来,说:“明天热一热,做个汤面浇头,应该也很好吃。” 秦琴看到男人难得馋相毕露的模样,忍不住乐了:“胡椒猪肚鸡汤面?听起来有点腻。最好搭配一点儿小咸菜吃。清口一点。” 明湛应是。 于是秦琴就交代春柳明天记得准备小咸菜,要切得碎碎的,用香油炒得干身又香口才好。 安置好了抗寒的事情,秦琴心情大好。 吃过了晚饭,她穿上了自制围裙,来到了厨房里揉面。 当春柳看着她动作熟练地加水兑面,揉面切面,且切出来的面条跟头发丝粗细似的……丫头是很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佩服地看着她:“都说夫人是女中丈夫,没想到,烹饪女红,是半点不差!真的太厉害了!” 特别设计打造的切面刀,在手底下得得得的匀速落下,把切出来的面条用湿润的干净白布覆盖好,方便随时取来食用。秦琴手眼功夫合一,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 她微笑着说:“你说对了一半,我的厨艺还凑合。我的女红是真不行,普通的裁剪都不会,就更别说其他的了。我们老家的秦四奶奶,才是高手。幸亏有了她教导,我闺女和媳妇儿的女红都很不错。平日你们看到我日常用的东西,都是她们的针线。” 春柳好奇地问:“夫人。我听说过您在乡下还有一位小小姐和小少爷,还有一个小少奶奶。为什么不带他们来城里生活?” 秦琴眼底一阵乱闪,含糊道:“这件事,得和湛爷商量才行。” 是啊,事到如今,也到了该抉择的时候了。 是搬到城里来,还是继续这样两头家,两地跑? 这是个问题。 准备好了十人份的面条,自有春柳收拾善后。秦琴一走出屋子,顿时冻得打了个哆嗦:“怎么那么冷!” “阿嚏!” 明湛的屋子还亮着灯光,闻声,门打开了,男人并未露面,声音传出来:“进来暖和一下。” 秦琴鬼使神差地,抬脚走了进去。 屋子里很暖,秦琴不禁脱口而出:“你这是怕自己身上太冰,所以烧这么旺的炭盆么?” 明湛眼神微闪,表情无语:“……” 他说:“算是吧。” 秦琴扫了一眼屋里,发现用的炭盆数量和别的屋子里是一样的,不禁有些奇怪:“为什么用一样的炭盆,却是比别的屋子暖和那么多?” “看外面的地形啊。”明湛指了指外面,道,“我这屋子背风,又在拐角处,有两面墙是特别厚的。所以就冬暖夏凉了。炉子里烧的,是煤、炭按比例混合的,没有什么烟,烧得也久。坐上热水,也不会鼻子干涸难受。” 秦琴傻眼。 明湛点了点她的鼻子,眼底星星点点的,全是笑意:“这是生活经验啊。” 生活经验? 秦琴傻眼,不是因为明湛有生活经验。 而是因为,这男人的生活经验比她还要丰富? 明湛却不知道她心里的想法,站起身来,走向屋角的茶炉子:“要喝热水,还是热牛乳?” “热水。” 明湛给她倒了一杯热水,放了一点糖,喝起来甜丝丝的。秦琴手里捧着热水,有些不忍离去。 好久没有回乡下的房子,也就意味着——好久没有和明湛一起睡了。 此刻倒是觉得,有个人暖被窝,那真的是相当不错。 明湛声音在她头顶响起:“你——赖着不走,是不是想要和我一起睡?” 秦琴的脸顿时肉眼可见的通红起来。 变得滚烫! 嘴巴不受控制地,裂到了耳后根,笑得那叫一个做贼心虚:“嘿嘿,也不是这么说……就是……天……实在太冷了……就……嘿嘿……想要……想要……” 明湛盯着她,道:“找个暖床的?” 秦琴越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脚趾扣地,恨不能在地上抠个地道逃走! 明湛唇角微扬:“我就知道,以为你最近壮实了,身子没有从前虚弱。没想到……这怕冷的老毛病,还是半点没拧过来啊。” 秦琴眨眨眼睛,“诶?” 他,好像意料之中的样子? 什么情况? 明湛说:“十几年前,我刚被岳父买回来入赘不久,也是遇到这么一个霜霰并行的寒冷天气。那时,你虚胖得厉害,冷得哆嗦个不停,跟个小鸡崽似的窝在屋子里。岳父就让我和你一个被窝,给你暖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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