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得郭小蝶打了个大冷颤。 话题到此为止,这天,秦琴带着郭小蝶走访了南货店,药行,四海酒楼……只要是相熟的店铺,都刷了个脸。 这样一来,那些老板们都知道郭小蝶是她带出来的人,是靠海村里的女先生。郭小蝶要做点什么,也方便。 日暮西陲,二人才坐上了返程的马车。 郭小蝶累得路都走不动了,吃着秦琴给她的巧克力,人却很有精神,眼睛亮晶晶的,兴奋地说:“大姐,原来你交友这么广,认识这么多人,真的是太能干了!我什么时候才能跟你这么厉害呢?” 相比起两腿颤抖累得不行的郭小蝶,秦琴气定神闲得多,脸不红气不喘的,小口啜饮着南货店张老板送的热茶,说:“慢慢来吧。自己手里得的东西,要舍得给出去帮人。给得越多,得到越多。” “什么时候你能够像我帮你那样帮女学里的女孩子了,什么时候你就跟我一样了——甚至,你会比我更厉害。我可没有你那么多女学生。” 郭小蝶,又是懂非懂的。 路过一个三岔路口的时候,秦琴看到了几块大石头,不起眼地堆在路边。那是林间妖市的标志……今天的妖市,这么晚还没散场? 秦琴有些纳闷,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道旁的山。 密林里黑黢黢的,什么都没能看见。 她垂下眼睛,吹了一口手里的茶水,小口喝着,把话题引到了考校郭小蝶刚背会的《诗经》上面去。 郭小蝶自己原本只粗略认得一些字,当了女先生之后,一边教学生,一边自己学。学问日渐长进。日拱一卒地,不知不觉间,她自己已是走得老远。 问了好些问题,郭小蝶对答如流。秦琴惊讶道:“你好厉害啊。你现在的学问,可以去考秀才了!” 郭小蝶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姐,你别开玩笑了!” “真的!”秦琴歪着头,认真的道,“我儿子的书和文章,我都看过。你的水平,也就比他略次。他现在就是秀才呀!” 不光是秀才,还是秀才中的第一名——案首。 这件事在靠海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顿时,郭小蝶就狠狠地愣住了! 她震惊万分:“姐,你说真的呀?” 秦琴云淡风轻的笑:“这有什么好骗你的。再说了,你爹再不是个东西,也是正儿八经考上了秀才的,虎父无犬女,你本身就有那个潜力。” 郭小蝶还是很震惊,脑瓜子都空白了,喃喃道:“哈,那我还成了才女了?” “才女不才女的,又不能当饭吃。得能正经靠才艺吃上饭,才算有用。”秦琴拍了拍郭小蝶肩膀,道,“我就是想告诉你,你一点也不比那些爷们儿差!” 郭小蝶握住了秦琴的手,感动得热泪盈眶的。 从此之后,郭小蝶对秦琴更加忠心耿耿。而秦琴也对郭小蝶与别个不同,悉心教导。 如此十天半月下来,郭小蝶无论谈吐、见识、水平……等等,又都上了一个台阶。在她带领下,女学生们做的第一批纺织品交货了,换回了八十两白花花的银两。郭小蝶按照记账本上的出工交货情况,公平分配给女学生们带回去,自己不留一分一毫。 眼见闺女送去女学念书,不过短短数月时光,针黹女红,医药厨艺都有进步,而且还能够有银子拿回来。不比另一边男学的愣头瓜娃子们,还在子乎者也的念书做文章,花钱如流水。靠海村的父母们,也就止了让闺女辍学的心思。 甚至,那个已经退学了的女孩乙,也被父母再次送了回来。 郭小蝶还想到,她自己画图纸,让女孩们一起帮女孩乙绣嫁妆。也不知道她用什么法子说服了女孩乙的娘亲,竟是答应了,没几天,就送来了买好的大红布料。人多力量大,哪怕每天就花一点时间来做,进展也是飞快。 渐渐地,竟无意中开创了个先例,也有别的待嫁女学生,把嫁妆带过来,和同学们一起做。 这些手帕交们合力做好的嫁妆绣品,每一件都有独特的风格,成为了靠海村的一大风俗。 这都是很后来的事儿了。 这日已是初七,初八,就是陈子梅的大喜日子。 秦琴已经在家里忙乎了好几天,准备了丰厚的礼物。初七一大早,她跟家里说好,让秦四奶奶带着小的们,第二天正日子才过去喝喜酒,把马夫也留给了秦四奶奶使唤。 她自己坐着事先约好的马帮的车子,直奔文州县城。 到了县城,还要拐进湛园一趟,换车子,带丫鬟,梳妆打扮。闹了半天,才在酉时正赶到了陈家——得亏秦琴体力好,否则非得累劈叉不可。 陈家在扳倒朱知府一件事上出了大力,得了不少皇帝赏赐。 一事成,百事顺,此时的陈冰已是今非昔比。他虽因年资问题,尚未得到高升。但在上峰面前已是炙手可热的红人。红气养人,财源滚滚,陈府宅邸一扫先前颓败,好些亭台楼阁都新翻修过,精致舒适。 良辰吉日,更是张灯结彩,到处都挂着红绸子,红灯笼,喜气洋洋的。 秦琴一到,立刻被以最高规格的贵宾礼仪,迎进了府中。上上下下一片欢喜地嚷嚷着:“秦县君来了!秦县君来了!” 秦琴:“……” 这名号咋流传开去的? 她明明是长劼县君! 摔! 甭管她愿意不愿意,秦县君这名号,在文州城的社交圈里,又传出去了。 秦琴被迎进了陈府内宅,被奉为上宾。开了一席海八珍的宴席,菜肴很是精致,秦琴一看,乐了,道:“这道‘盘龙鳝’,这道酱肘片,还有双飞蝶舞,肯定是‘有间酒楼’余大厨的出品吧!” 陈母骇然,笑着说:“县君可真的是美食家,光是用眼睛看,就知道出品。是的没错,就是余大厨的手笔!我们包了他和两名别的酒楼的大厨,打理这几天的宴席。让客人吃得舒心一点,我们才不枉嫁了个女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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