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傅司辰练就的喜怒不形于色。 吃过晚饭,称自己累了,便回房间休息。 至于骆庭辉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傅司辰一点都不关心。 他现在唯一关心的,是堵在心中的这口闷气。 母亲心思单纯,用当今流行的词形容,就是个没什么心机的傻白甜。 而骆庭辉,绝对是只老狐狸。 傻白甜落入老狐狸的圈套里,还有的跑! 归根结底,都是骆庭辉这只老狐狸的错! “司辰,怎么睡得这么早,身体不舒服吗?” 见到傅司辰早早的就合眼躺在床上,林思琪关心的问道。 傅司辰淡淡的回应了句“没有”,虽然是合着眼,可还是看得出来心情不悦。 林思琪眸光微微闪烁了一下,站在床前,局促的开口:“司辰,是因为妈头疼的老毛病犯了,我没有留在家中照顾吗,出去逛街,你不高兴了吗?” “对不起,我不知道妈的老毛病犯了,如果知道的话——” “我没有怪你。” 傅司辰微微皱了下眉头。 不只是无奈还是不耐烦。 睁开眼睛翻转身对着林思琪伸手:“也早点休息吧,别总是熬夜刷手机。” 林思琪明显的迟疑了一下,才掀开被子上床。 傅司辰只是揽着林思琪一起入睡,根本没心情做别的。 而林思琪,似乎也暗暗的舒了口气。 —— “司辰,再有不到半个月就是你骆伯伯女儿十八岁生日了,听说那一天你骆伯伯要为她举办成人礼。 妈年纪大了,就不去凑热闹了,到时候你和思琪夫妻两个去参加小诺的成人礼吧。” 蒋文洁一边修剪刚插好的花瓶,一边对傅司辰道。 提起骆小诺,傅司辰眸色微微闪烁了一下。 骆庭辉有两个儿子,只有骆小诺这么一个女儿。 所以当宝贝一样宠着。 说的好听被骆庭辉宠的不谙世事。 说的难听,就是名副其实的‘傻白甜’! 没有一点贬义,纯粹字面上的意思。 都已经是那么大的女孩了,每次他去骆家做客都要挽着他的胳膊,缠着他司辰哥哥长,司辰哥哥短的说个不停。 虽说当今社会开放,可是男女之间该避讳的还是要避讳。 也就是他,把骆小诺当做孩子看待,换做有一点心思的男人,呵呵—— 傅司辰发现,每次母亲老毛病犯了,骆庭辉带着去看了医生回来之后,精气神似乎都比之前好了不少。 就连修剪插花的时候,偶尔还会哼上一两句歌。 傅司辰不动声色的看在眼里,心里清楚让母亲心情变好的不是因为‘老毛病’好了,而是因为骆庭辉。 傅司辰不妨碍母亲寻找第二春,可是一想到自己无意中听到、撞到的羞耻声音,自己都觉得耻辱。 六月十三,骆小诺十八岁生日。 骆庭辉在自家别墅为宝贝女儿准备了豪华生日宴。 院子的草坪上搭了长长的桌子,各色美食饮品一应俱全。 骆庭辉还专程在院子里搭建了一个凉亭,挂上粉色的纱帘,和成串的粉色气球—— 别墅里每一处都布置着少女梦幻粉,可见骆家对骆小诺这个独生女有多宠爱。 骆小诺扎着高高的马尾,一身粉色叠层公主裙。 真的像是小公主一样,接受着嘉宾的祝福。 骆庭辉送给女儿骆小诺一辆跑车,作为礼物。 骆小诺的两个哥哥也合伙送给妹妹一套别墅。 上层社会的生日会,等同于交流会。 邀请的嘉宾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相互攀谈寒暄。 林思琪本来是要跟着傅司辰一起前来参加骆小诺生日酒会+成人礼的,出门之前突然肚子疼得厉害,脸上都没了血色。 所以傅司辰只好一个人前来参加。‘看着骆小诺像一只花蝴蝶一样,在宾客之中穿梭,傅司辰眸色氤氲。 忽然,那只花蝴蝶看到了傅司辰,开心的跑了过来甜甜的叫着“司辰哥哥”。 傅司辰笑容温润:“恭喜。” “司辰哥哥恭喜我什么?是恭喜我成年了吗?”骆小诺亲昵的挽上傅司辰的胳膊,故意的问道。 两家走得近,尤其是这几年,傅司辰竟然来家里做客,所以骆小诺把傅司辰也当做哥哥一样看待。 “嗯。”傅司辰笑着嗯了一声。 骆小诺忽然摊开手掌向傅司辰讨要礼物:“我成年了司辰哥哥准备送我什么礼物?” 傅司辰抿了抿唇,把母亲为骆小诺精心挑选的礼物拿了出来。 是一条钻石项链。 长长的坠子上镶嵌着成排的钻石。 如果没有撞见母亲和骆庭辉的事情,傅司辰会认为母亲送给骆小诺这么贵重的礼物,是因为对骆庭辉的感激。 毕竟父亲病逝之后,骆庭辉帮着傅家撑起了公司。 可是现在,傅司辰心中明白,母亲送骆小诺价值近千万的礼物,怕是因为爱屋及乌吧。 “哇!好漂亮哦!” 女孩子大多对布灵布灵的首饰没有免疫力。 骆小诺也是一样。 惊喜的瞪大了眼眸,迫不及待的把钻石项链拿出来:“司辰哥哥,快点帮我戴上。” 骆小诺微微转身,撩起长长的马尾,背对着傅司辰。 傅司辰足足比骆小诺高出一个头。 十八岁的少女长了一张可爱的娃娃脸。 不是当下流行的白幼瘦,健康又丰满。 不是墨北寒故意,而是因为骆小诺这个动作,从他这个角度刚巧清晰的看见胸—部的沟壑。 不是厚海绵垫起的作假,而是真材实料。 皮肤白皙水嫩,转回来之际连耳鬓的绒毛都看的清清楚楚。 “司辰哥哥,快点啊,你没有帮女孩子戴过项链吗?” 见傅司辰久久的没有帮自己把项链戴上,骆小诺转回来催促。 傅司辰收敛起脑子里忽然冒出来的想法,微微笑了笑,帮着骆小诺把项链戴上。 骆小诺摸着延伸至沟壑的钻石链子,俏皮的问傅司辰;“司辰哥哥,好看吗?” 可爱的娃娃脸,笑起来的时候特别富有治愈性。 可是傅司辰一点没有被治愈到,尤其是看着面前的傻白甜女孩,方才产生的那种心思反而更加的强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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