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几个听了之后,也的确是很清晰的认识到了这一点。 刘子昂已经感觉到了。 现在公司的发展速度没有之前那么快了。 业绩已经到了一个非常稳定的阶段。 不像是去年,贸易总额每个月都在往上暴涨。 到了冷静期之后,难免不会出现竞争。 不说旁的地方。 冰城最近就开了两家外贸公司。 他们做的产业其实跟人和贸易高度相似。 只是营业额方面,不算强。 至于说原因。 就是因为米哈耶夫能在莫斯科那边帮着他们消耗掉大量的货物。 新开的这两家公司虽然在国外也有自己的销售渠道。 但是他们的渠道方,并没有米哈耶夫那样的实力。 这些其实刘子昂和李明宇心里都清楚的很。 所以他们才会积极的组织兄弟们来到鹏城这边溜达。 他们不止是为了陪着文龙和胡宁宁一起度蜜月。 更重要的是为了寻找新的商机。 谢老大很明显就是这个最好的合作对象。 他们这边正研究呢! 生哥的电话打过来了。 他在香港那边呢! 明天也想去澳门凑凑热闹。 这不就提前给大伙打个电话吗! 生哥要过来,这是好事儿。 生哥主要是想通过李明宇和岱哥他们这边的关系。 在澳门这边多结交一些朋友,扩展一下自己的人脉。 生哥心里很清楚,自己现在的实力和这群人一对比,根本就上不得台面。 可做人要有志气啊! 生哥是个草根出身。 奋斗到了今天,他比谁都清楚人脉的重要性。 这个机会,生哥是不会错过的。 听说李明宇他们在澳门的谢家公馆作客。 生哥这就来了兴致。 他这边刚把香港的货送走。 马上就给李明宇他们打去了电话。 哥几个约好了。 明天中午,在澳门见面。 生哥不是外人,也是咱们的兄弟。 谢老大也不会介意这件事。 因为生哥在鹏城当地也是有些小名气的。 也属于道上的人。 谢老大是个不太纯粹的生意人。 从这一点上来说,他敢生哥都是一类人。 就在这时候。 龙爷住院了! 他生气啊! 码头被毁的第二天,加岱就跑了。 龙爷很愤怒。 他想找加岱报仇。 可是加岱的生意都在市区里面。 天天都有一大群人看着。 一点儿机会都不给他啊! 而且六扇门那边龙爷也打听过了。 人家也都在帮着加岱。 龙爷想要出手。此刻却是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机会。 他甚至想到了花钱找人不顾一切代价的去报复岱哥。 然而鹏城这边没有人愿意帮这个忙,做这件事。 正因如此,龙爷才生气。 加岱的江湖名声现在竟然比他还好。 鹏城本地的这群小年轻都非常的佩服加岱的为人。 尤其是这几年,龙爷发觉自己在江湖上的地位真的是越来越模糊了。 新时代,新气象。 大伙都不尊重他了! 这是真闹心啊! 龙爷因此非常的生气。 一怒之下,他的血压急速升高。 倒下了。 差点儿就脑出血了。 气的龙爷直接住进了医院,调理身体。 龙爷混到了今天的这个位置。 他自然是不缺钱的。 但是有钱难买他高兴。 这一把事儿办的太丢人了。 龙爷在医院打针的时候,还是不甘心啊! 他这就把自己的干儿子叫过来了。 龙爷的这个干儿子叫阿竹。 阿竹本名叫沈青竹。 这小子听这个名字,长得就很文雅。 本人也的确是长得一表人才,招人喜欢。 龙爷有两个儿子,四个女儿。 不过他们都不参与道上的事情。 龙爷把他们都送到了国外生活。 他不希望家里人超合金江湖这一摊。 留在他身边,照顾龙爷的人就是沈青竹。 沈青竹的年纪不算太大。 他跟龙爷的小儿子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从小就很受龙爷的喜欢。 小小年纪就认了龙爷当做义父。 这人大学毕业之后,一直留在了鹏城没有出国的打算。 现在帮着龙爷管理着他名下的一家酒店。 阿竹来到医院之后,也是非常细心的照顾龙爷。 龙爷很生气。 阿竹不是外人,于是龙爷就把自己心里的这些委屈与愤怒一并讲给了阿竹听。 阿竹很清楚龙爷的心思。 事情该怎么办! 阿竹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想法。 阿竹这时候就开口提议说: “事情交给我办好了!” “我知道怎么收拾那个加岱。” “他的根不在鹏城,而在四九城。” “四九城那边,他应该不会有防备。” “既然在鹏城这边无法对他造成什么威胁。” “那我们不如去四九城吧!” “我领着几个兄弟去趟四九城。” “去了那边之后,没人认识我们。” “这一次,我肯定不会让他好过。” “您觉得这样如何!” 这个··· 龙爷这一听,也算是豁然开朗啊! 没错! 他们虽然在鹏城动不了岱哥的陈爷。 可是四九城那边,岱哥可是一点防备都没有啊! 谁会想到,龙爷竟然还有这个办法,去四九城报复他呢! 岱哥万万没想到。 自己还真是大意了。 这个阿竹从来都没有闯入过岱哥的视线之中 这情况就显得颇为微妙了! 阿竹这边也不啰嗦。 他的普通话讲得不差,而且长得也是一表人才。 阿竹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特意找了几个普通话相当好的兄弟跟他一起同行。 这一次前往四九城做事情,随行人员,讲究的十一个贵精不贵多。 普通话一定要优秀。 要不然到地方,他们是真的玩儿不转啊! 当天晚上! 阿竹带着七八个兄弟就坐飞机前往了四九城。 而这时候呢! 岱哥他们还在一起吃海鲜呢! 鹏城那边也传来了消息。 龙爷住院了! 岱哥听到这话之后,心里还挺开心的! 他们这几个人,来到澳门之后,就是个玩儿。 三哥想去赌场溜达一圈儿,好不容易来趟澳门,那不得好好的见见世面啊! 谢家这个谢老三挺喜欢去赌场的。 而且谢老大的儿子,他叫谢志华。 这小子也是挺年轻。 当时才十九岁的年纪。挺喜欢玩儿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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