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娇放心,只要有我在,就不让你吃亏。”赵磊一直是很疼谭娇娇的,谁都不知道,谭娇娇对他来说有多重要。 谭娇娇不太在乎地窝在赵磊怀里,“我不吃亏啊,爸妈回来了,是特意回来照顾我的,你也回来了,有你在我身边,我就觉得心底踏实,至于大哥大嫂…… 反正咱们一年到头最多就是在过年聚几天。 我先把丑话说前面,我的脾气你是知道的,大嫂要是好好跟我相处,我就忍她几天,可她要是敢在我面前闹事,我也不是个好脾气随她拿捏的!” 赵磊温柔地掐了掐她的嫩脸,“知道了,我家娇娇人美心善,大嫂真敢闹腾你随便,有事我都给你担着。” 谭娇娇笑嘻嘻的,“这还差不多。” 她就喜欢被赵磊独宠的感觉。 “哎呦!”笑得太高兴了,一时间扯动了肚子,赵磊吓得赶紧查看。 “没事没事,小家伙太活泼了,拿小拳头打疼我肚子。” 赵磊温热的大手贴在谭娇娇的肚子上,轻柔地抚摸,语气却带上几分严厉,“小宝儿,你这样可是不乖噢!要好好的待在妈妈肚子里,不能闹腾,否则爸爸就给你记在小本本上,等你长大了,爸爸可就不客气了!” “不溜不溜!”小家伙像是听懂了一样,果然动作变轻了许多。 这边温馨得不行,吴秋月这边也是一派和谐。 谭城的腿伤已经好了大半,只要不剧烈活动,行动上已经看不出来。 吴秋月上下学的事,已经完全被谭城接手。 “媳妇儿,我给你准备了两个布兜,这边放的一些肉干,水果,另外这边放的蜂蜜水,你要是在学校渴了就喝点,下课的时候也吃点小零嘴垫垫肚子,不过也别多吃,吃多了到饭点儿就吃不下了。”谭城在后座上绑了一个海绵做的垫子,避免颠簸。 看着他顶着一张刚毅的脸,不厌其烦地叮嘱她,给她准备这些东西,吴秋月心里甜丝丝的。 家里的事全都不用她插手。 饭都是婆婆跟谭城轮流做,而且全都紧着她的喜好来。 前段时间,吴秋月喜欢吃酸酸甜甜的东西,谭城特意去老宅跟陈阿姨学着做糖醋鱼,偏吴秋月口嘴刁钻,才吃了两次就不喜欢吃鱼了,谭城又换了一道糖醋里脊跟糖醋排骨,还别说,随着月份大起来,吴秋月的胃口也长了不少,糖醋里脊吃得欢。 连沾光的谭娇娇都忍不住酸她。 “小嫂子,我大哥从小到大都没这么疼过人,也就是你了!啧啧!看看他现在的厨艺,都快有你三分之二的功力了!” 说着还往嘴里塞了一口糖醋排骨,简直太美味了! 改天赵磊回来,也得让他跟大哥多学学。 在疼媳妇儿这块上,赵磊不如大哥。 谭城端着醋溜小黄瓜放到秋月面前,还不忘瞪了谭娇娇一眼,“有的吃还堵不上你的嘴!” “嘿嘿,我吃,我好好吃!话说,哥你要是能一直待在京都就好了,我跟你大外甥外甥女可都有口福喽!” 谭娇娇也会隔三岔五地过来,不过她毕竟是嫁出去的女儿,每次也都不是空手。 吴秋月不喜欢跟她算得太清,可谭娇娇却不能觉得理所应当。 他们家是都有工作,她妈因为是退休,所以每个月能领到一笔退休工资。 她爸是学校的教授,私底下还能赚钱,所以,爸妈每个月都有一笔收入。 大哥大嫂就更不用说了,尤其是大嫂,那就是个行走的钱袋子。 就她开的几十家服装店跟海产加工厂,每个月的收入也得大几千。 可嫂子赚再多那也是小嫂子的钱,让她隔三岔五回娘家吃喝,那是她嫂子大度,她却不能把这份大度当成理所当然。 读的书越多,越明白当初自己兴冲冲去找嫂子的麻烦是多么愚蠢。 好在小嫂子不跟她计较,还愿意带着她读书,让她成为现在的自己。 “你倒是真敢想!”谭城撇她一眼张口怼了一句。 谭娇娇乐呵呵地继续埋头吃饭。 最近一段时间,她这肚子长得飞快,饭量也是剧增,昨天她照镜子,原本的瓜子脸都变成圆润润的小南瓜了。biqubao.com 没办法,为了孩子,她还得吃,不然大半夜会饿醒。 就前几天,她半夜里爬起来抱着肚子哭,把赵磊给吓得不轻,差点要送她去医院。 最后还是她红着脸说饿的,赵磊给煮了两个鸡蛋吃完才好受下来。 谭娇娇在这边吃饱喝足,下午赵磊放学过来接她,然后两个人一起走着回家,消食。 夜里,谭城端进屋一盆热水,“媳妇儿,累了一天泡泡脚晚上睡得踏实。” 谭城搬过小凳子坐到吴秋月面前,帮她脱鞋。 吴秋月赶忙把脚缩了缩,“我自己来就行。” 她怀孕才五个多月不到六个月,还没到不能弯腰洗脚的地步。 “媳妇儿,我想给你洗!你怀着身孕本来就很辛苦,每天还要往返学校,做着翻译,还要管理京都的这些厂子,这么多操心的事,我照顾你是应该的,别抗拒。” 谭城一脸的真诚,媳妇儿怀着身孕,他没办法帮她,每天看着她辛苦他又心疼,谭城就想尽可能地照顾好她。 “那好吧!”吴秋月乖乖听他的安排。 这会儿将脚放进温热的水里,水温微烫,谭城撩水帮她洗脚。 灯光照在男人好看的侧脸上,让他冷硬的五官显得柔和。 他的手掌很宽,带着粗砾的老茧,偏骨节修长分明,要是好生保养,肯定是手控的福音。 谭城洗得很认真,他之前就很迷自家媳妇儿身上嫩白的皮肤,没想到她的脚也生得这么好看,小巧玲珑,真真是长在他的心坎上。 洗完脚一把将人抱起来,轻轻放到床上,帮她盖好被子,这才重新出去倒水。 谭城自己简单的洗洗,上床,给媳妇儿冲了一个热水袋。 天气转冷了,媳妇儿手脚总是冷的厉害,他会提前准备个暖水袋,好暖和得快些。 “今年的交易会推迟了,爸说应该在这个月,爸的意思是想让我跟着一块去见见世面。”吴秋月窝在谭城怀里,小声地跟他说起交易会的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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