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飒妻归来_第1391章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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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秋月去上学,早上谭城不停地叮嘱,“要多喝水,中午要是不想吃我做好给你送过去,晚上别一个人往回走太危险了,还有,你想吃什么就尽管买,不要心疼钱。
  咘咘壮壮有我跟妈看着,你放心。
  肚子要是有不舒服也别忍着,还有……”
  谭城拉拉杂杂说了一堆,全都是担心。
  对面姚晨想翻白眼。
  刚开始见谭城,还觉得这人是个清冷的男人,因为她在这人身上闻到了跟大哥一样的味道。
  而且秋月的资料早就被他们背熟了,关于秋月的这个丈夫,那更是了解颇深。
  一个兵王,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团级,这就是放在任何部队都是一骑绝尘的存在。
  关键他人前人后两副面孔。
  对着秋月那就是温柔和煦的暖风,化身为唠叨的煮夫。
  面对他们,那就是清冷加无情,甚至对大哥还有不小的敌意。
  不过,他们是部队里出来的子弟兵,最佩服的就是有能力的人。
  知道他是被敌特所伤,跌进泛滥的洪水里还能活着回来,甚至把下手的人活捉,他们是真心钦佩。
  可就是这么个人现在叨叨个没完,实在是……有点割裂。
  还有,什么叫晚上不要单独回家?
  她跟大哥难道不是人?
  大哥已经跟上头的人申请,也不知道是怎么安排的,反正她已经成功变成插班生,进了秋月的班,今天正好跟她一起去报道。
  等进了学校她就能找借口跟秋月套近乎,然后,自然而然地照顾她。
  就昨天,大哥还特意把她叫到面前,嘱咐她一定照顾好秋月,不能让她有丝毫闪失。
  姚晨想怼人。
  难道她不清楚自己去学校的目的嘛,虽然她性子是跳脱了些,还是很靠谱的,大哥也太看不起她了。
  “行了,我知道了管家公,乖,你好好养伤,等我回来,别忘记喝药。”
  吴秋月可是给他又兑换了一整瓶的玉露水,已经稀释成十瓶,先交给他两瓶,等他喝完了再继续拿给他。
  “嗯,知道了!”谭城重重握了下她的手,心里有点憋屈。
  要不是对面竖着两个大灯泡,他都能抱着媳妇儿亲两口。
  看来不太行,这两个人太木头,没眼力劲儿,找机会得跟他们说一下。
  两夫妻独处的时候,他们两根木头必须回避。
  吴秋月去学校了。
  路上吴秋月骑自行车,姚穆跟在她后头三米左右的距离,不远不近。
  等秋月安全送到学校,姚晨跳下自行车挥手跟姚穆道别。
  一切自然的好像做过无数次,可只要姚晨清楚,她这个大哥可从来没送过弟弟妹妹上学,甚至可以说不亲近。
  主要是姚穆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做什么都优秀,大家长都喜欢拿他做表率,身为对照组的他们就会的一顿竹笋炒肉。
  再加上他总喜欢板着脸,太吓人,弟弟妹妹们都敬他怕他,不敢靠近。
  姚晨今天沾了秋月的光,才获得一次大哥送上学的荣耀。
  上头打过招呼,所以姚晨的入学手续办得很快。
  班里现在学习的氛围很强,对于半路加入的同学也就引起一时的好奇,并没多大的水花。
  倒是吴秋月重回教室,引起了周围同学的关心。
  凤子溪看着她,一双眼睛都变得锃亮,激动得恨不得扑上来。
  “秋月,你可算回来了,你都不知道,开学后我都快变哑巴了,都没人跟我聊天,真是快憋屈死我了!
  现在有你,我就能找你说话,还能一块吃饭。”
  吴秋月听凤子溪说完,就已经发现了,她身边的同桌,没来。
  没错,就是没来!
  “邓佳这是……”
  凤子溪撇嘴,义愤填膺,“邓佳这死丫头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放假的时候就迫不及待带着那男人回了老家,后来佳佳给我写过一封信,说他们已经领证结婚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佳佳到现在都没来,还是家里人给她请的假。
  真不知道佳佳怎么想的,都把我们的嘱咐忘到脑后根去了。”
  都说良言难劝该死的鬼,对于邓佳,吴秋月已经不想过多过问。
  既然选择了,就得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她作为朋友只尽自己的本分。
  人家听不听,就是她的问题。
  “秋月你说得对,邓佳不听咱们的,她以后肯定要后悔。”
  后不后悔的不知道!现在不后悔就行。
  岔开这个话题。
  凤子溪问道:“秋月,你怎么这么久才来学校?你都不知道,我一直一个人可孤单了!”
  “嗯,孤单的你都变瘦了!”吴秋月莞尔。
  相比起来,她更喜欢头脑清楚的凤子溪。
  “真的?我真变瘦了!”凤子溪属于那种微胖骨架比较大的那种类型。
  她身高一米六,体重一百二左右,幸好比较匀称,所以看着微胖而不是壮实。
  可她面色红润,有点国泰民安的脸别提多招大人们稀罕,也是时下最受欢迎的脸型。
  凤子溪却总念叨自己胖,做衣服都比别人多用一尺布。
  “没瘦,她骗你的!”
  声音从前面传来,凤子溪扭头正对上王珂那张春光明媚的俏脸。
  “王珂!你……真讨厌!就不能让我再多高兴一秒!”
  “不能!没听过忠言逆耳!我这人就喜欢说大实话!”王珂一本正经地道。
  吴秋月憋笑,看着凤子溪抓狂。
  “吴秋月,你可是请了半个月的假,就不怕下次考试被我超越?”
  “不怕,再请半个月都不怕!尽管放马过来。”吴秋月就没怕过。
  王珂冷哼一声,“你这个人……算了,看在你让我赚了一大笔钱的份上,我不跟你计较。”
  吴秋月挑眉,“噢?!看来这个假期你的收入不错!”
  谈到自己的生意,王珂眼睛里都充满亮光。
  “那是,你都不知道,我去沪市,我带去的那些衣服,不到一天就全被抢光了,而且,我还拿了一大批订单回来,当天我就去你店里拿货给那边寄过去。
  这个学期我搬出来住了!怎么样?是不是该为我高兴?”
  王珂是真的很高兴。
  “嗯,恭喜你王珂,你就快脱离苦海了!”吴秋月祝福得特别真诚,换来王珂得意的笑脸。
  “哼,这还差不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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