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没想好就要好好想想,咱们不着急。 还有,其他的妈也不多说了,你长大了,会有自己的思考自己的判断,妈只能在你初涉的时候提醒你,并不会替你做决定。 不过妈只说一句在没结婚之前,可不准有半点越规的行为知道吗?” 许枣花闹个大红脸,“妈您说什么呢?我们连话都没说几句,手都没拉过,顶多写过两封信,其他的真没有。” 徐婶子笑眯眯道:“那就好,我知道我家枣花最乖巧懂事,现在是大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其他的都还不重要,发乎情止乎礼,其他的不能做。” 许枣花脸上发烫,都快能煮鸡蛋了,“真的妈,我们什么都没做,以后也不会,您就放心吧。” “嗯,我的女儿我自然是相信的!行了,你赶紧收拾下休息吧,妈出去了。” 徐婶子离开后,许枣花再拿出抽屉里的信读了一遍,信写得很简单,就是跟她聊一些最近发生的小事。 之前觉得有些甜蜜的聊天,现在再读起来,反而有点乏味。 原本要给对方回信,现在看来,还是算了吧。 一个连表明心意都畏缩的男人,也许他的真心也并没有多深。 而一直等着她回信的周国良,在农忙的时候还不忘去镇上几趟,询问回信的事。 等了十天半个月,周国良也没收到许枣花的回信,他的脸色立马变得冷峻下来。 想了想,提笔给另外一个人写起了信。 许枣花还不知道,就因为这次的信,她就被周国良给踢出局,转而把目光投到明秋蝉身上。 开学后,许枣花还吃上明秋蝉跟周国良的喜糖,差点没把她恶心吐了。 在这里庆幸,幸亏她听了她妈的话,不然她怕是还被周国良那狗男人吊着。 想想自己还动过心思,更是恶心的不行。 果然啊!渣男贱女才是绝配。 而秋月家里。 “媳妇儿,你辛苦大半天剩下的我来收拾吧。”谭城忙着规整碗筷,吴秋月在扫地,等收拾要简单的冲个澡,两个人就躺到床上。 难得的静谧,谭城我乖乖地没折腾,吴秋月睡了个安稳觉。 次日一醒,谭城已经去训练,吴秋月直奔陆老头家里,将她预订好的四十斤天麻酒拿回来。 浸泡的时间不长,吴秋月只是浅尝了一点,就已经被这酒的味道给征服了。 不得不说陆老头不愧是祖传的手艺,这天麻酒被浸泡后,不仅没有苦涩浓重的中药味儿,反而有股清甜回甘的醇香。 吴秋月尝完后都不舍得拿去交易会了。 呜呜呜,太好喝,不想拿出去给旁人。 不过还得把天麻酒发扬光大赚外汇呢,她不能自私。 吴秋月跟陆老头道别,临走前还特意给了陆老头一个超级大的红包。 陆老头震惊得不敢接,“秋月姑娘,你这是做什么?怎么突然给我这么多钱?” 不用看,光捏这厚度就已经能猜到,这大团结不老少。 再看装大团结的红包是真的大,他暗暗猜测,没有一千也得有一千二,总之绝对不会少。 “陆叔,这只是我的一点心意,真的,我没想到你能拿出你们家祖传的秘方来酿造天麻酒,我是真心被你的无私给感动,以后天麻酒能送到交易会,肯定能一炮而红,到时候您再教给其他人种植天麻的技术,而我想做这个天麻酒的生意,您以后就是我的技术主任,有您在,我的酒才能酿出来,所以,这个钱就当我买下您独到的秘方了。” “可是这……这还什么都没有呢,你怎么就给这么多钱?这钱我不能收!” “我对您有信心。”吴秋月坚定地道。 上辈子陆老头的天麻酒能在交易会上大放异彩,没道理加了她空间里的人参,会寂寂无名,所以,她觉得这次的交易会,十拿九稳。 只不过这钱还真不是吴秋月拿来买陆老头的秘方,反而是她对陆老头的敬佩。 没错,她说做天麻酒生意只是个说辞,以后这天麻酒的生意,只会掌控在公家人手里,还会特意成立个酒厂,专门来酿造天麻酒。 赚外汇的生意,又怎么能在个人手里。 她怕不这样说,陆老头不会收这个钱。 她记得上辈子陆老头我也得了一笔奖金,不过公家也缺钱,只给了两百块的奖金,还有上了电视,还在报纸上登了一则奖励。 可这些都没有实质的钱能改善陆家的生活。 陆老头研究了大半辈子种植天麻的方法,好不容易实现了,不能只等着摘桃子,吴秋月就想给这位有强烈爱国之心的老同志,一份温暖。 仅此而已。 吴秋月还不知道,就因为她这一个善举,将来会给她带来巨大的利益。 吴秋月拿着酒到了没人的地方,直接存放进空间里。 想着,既然马上要回京都,临走前,吴秋月还去了趟海产加工厂跟养鸡场。 养鸡场这边,她见到了正在忙着的杨红袖。 现在的她在这边踏实肯干,才来两天就上手了。 “红袖同志干活特别麻利,关键还不多管闲事,小姑娘还行。” “嗯,春花嫂子你多带带她,她离家远不容易,要是她想去镇上添置,还得麻烦你带她走走。” “嗯,你放心吧,这丫头厉害着呢!前几天人家就自己去了趟镇上百货大楼,该添置的全都添好了。”春花还想着,杨红袖来到陌生的地方会害怕,可人家根本不带害怕的,自力更生,早就将东西置办齐全了。 “行,您多操操心。” “吴老板您来得正好!”江潮从办公室走出来,“真是巧了,正好许家沟的人过来买鸡崽子,一口气要挑三百只,你要不要过去看看?” “来了?合同的事跟他们提过没有?抓鸡崽子可不是闹着玩儿,出了咱们厂可就不认了啊!” “说过了,我早就跟附近几个村的人都传过话,只要他们抓鸡崽子不光要签字,还得把责任书给签好,所以,您放心,这事肯定不会赖上咱们养鸡场。” “嗯,你知道就好,那我就顺便过去看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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