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飒妻归来_第1328章 苏妈宝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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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什么事,既然婶子家里有客人那我改天再来。”吴秋月尴尬地朝陆苗笑了笑。
  “那我就不留你们了,改天你们来,婶子再给你们做好吃的!”
  “妈……秋月姐难得过来,今天过来肯定是有重要的事跟爸商量,哪儿能就这么让人走了。”陆苗过来拉着吴秋月不让她走。
  陆婶子也左右为难。
  家里能过上现在的日子,那都是托了吴秋月的福,人家不光买他们家天麻,还给了天麻种子,可以说,要不是没有她,他们家还在山窝窝里白废功夫种天麻。
  “不用了,也不是多着急的大事,等明天我再过来也是一样。”吴秋月也看明白了,这陆婶子是怕自己在这里碍着闺女的好姻缘。
  吴秋月淡定的往小伙子那边撇了一眼,就看着那小伙子居然冲她笑了笑,就是那笑容吧让人浑身不自在。
  吴秋月抿唇,不过一瞬就对这小伙子不喜。
  相看呢,竟然当着女方家的面对其他女人这么笑,这多少有点过分了。
  吴秋月对这人没好感,同样的谭城对这男人也没好感。
  他可是特别敏锐的,就刚刚媳妇儿进来,那小伙子都看了好几眼了。
  虽然看得隐晦,却没逃过他的眼。
  男人看男人最准。
  这男人心思不正。
  就不知道怎么入了陆家人的眼,竟然把亲闺女嫁给这样的人。
  没给陆苗再开口的机会,拍了拍她的手,吴秋月就跟谭城离开了。
  人走了陆婶子才松口气。
  她真不是想把人赶出去,主要是吴秋月那脸太好看了,别说男人就是她一个女人看了都忍不住喜欢。
  自家这个傻闺女顶多就是清秀,在村里还行,在吴秋月这朵娇嫩的鲜花面前就被衬成了小白菜。
  眼前的小伙子可是她嫁进城里的表姐给介绍的,打听过了,人家小伙子家境不错,爸妈都是厂里的工人,上头就两个大姑姐,底下还有个妹妹,家里就他一根独苗,男方家里头也说了,只要结婚就搬出去单过。
  闺女嫁过去就能当家做主,不用看婆婆脸色过自己小日子,这样打着灯笼都难找得婆家,她可不想错过。
  “苏小哥你也别忙了,赶紧去屋里坐着,哪里有第一次上门就要干活的!咱们家可没这样的讲究。”陆苗妈赶紧道。
  苏长生也就是做做样子。
  过来之前他妈可是千叮咛万嘱咐,要他一定不能干坐着不动弹,不然这次的相看也得黄。
  苏长生难得听他妈的话,过来坐了会儿就去拿扫帚了,可半天也没扫两下。
  说真的,他刚刚对陆苗还是很满意的,虽说是乡下人,可面容白嫩,人也干练爽利,关键一点能干活啊!
  别说他家境好为什么不娶城里姑娘要从乡下找,主要吧就是他太懒了。
  他们家一脉相承。
  他爷爷那会儿就是一身懒病,为了自己不干活,直接选了入赘。
  到了他爸那代,他爸稍稍比爷爷好那么一点点。
  主要还是他奶奶强势,硬逼着他爸去厂里接替她的班,不然就要把他赶出家门,丢外头饿死。
  在外头饿了三天的苏爸,绝望下才一脸菜色地答应去上班。
  为了能让自己过得舒服,硬是从一线岗位调去了后勤部,跟几个织毛衣吹牛打屁的女人一块上班。
  赚的钱少可到底舒坦,苏爸就这么按部就班的上班。
  人家懒,可好歹脑子好使。
  知道凭她那两个工资养不了家,就给自己找了个能干的媳妇儿。
  到了苏长生这一根独苗,就把懒病贯彻到底。
  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面上有张凳子倒了,也绝不会扶一把。然后,周围街坊四邻都清楚他的德行,谁家闺女嫁过去那都是当牛做马的料。
  又不是穷到叮当响还到卖闺女的地步,所以,周围的人见到苏长生恨不得退避三舍。
  也有人家想嫁过来,毕竟男人懒点就懒点,婆家人靠谱也行,至少能吃穿不愁。
  可一打听就知道不是这个事,这苏长生不光懒,人还不正派,这下子是彻底绝了念头。
  没办法苏母才想着找乡下儿媳妇。
  乡下儿媳妇也有好处。
  不清楚他们家的事,也不知道苏长生的德行,还有一点,嫁过来没娘家人撑腰她好拿捏。
  然后苏妈给了陆母表姐二十块钱媒钱,陆苗就成了这个倒霉蛋。
  别人避之不及的东西,陆母还当成了最佳女婿人选。
  苏长生在这边待了半天,回家就拱他妈被窝求抱抱去了。
  说了一下他在陆家扫地干活了,差点累死他。
  苏妈心里还不对味儿。
  儿子从小到大都没从地上捡过一根草,这去了别人家竟然扫地,她亲妈也没这待遇,就开始喝醋,酸不溜丢的。
  “那个宝儿啊!你觉得陆家姑娘怎么样啊?”苏妈边揉着儿子的头发边心疼地看着他。
  她也没觉得,儿子这么大了还爬床,跟她腻歪地躺着抱在一起有什么不对。
  她就觉得自己儿子跟她睡是喜欢亲近她,儿子亲近妈天经地义。
  只能说,这母子是真奇葩。
  苏长生砸吧两下嘴,“清汤寡水的不怎么样!倒是今天在陆家碰到另外一个姑娘,那女孩看着就水灵,而且那样貌长得真是太好看了,妈,我看上她了,您赶紧去找人给我打听打听,我要娶她,好不好?”
  说着苏长生就拿大狗头拱他妈怀里,还撅着嘴,跟个大哈巴狗似的撒娇。
  这画面,怎么看怎么辣眼睛。
  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大男人,跟亲妈抱着撒娇,感觉不如三岁的孩子。
  苏妈心里那酸水咕嘟咕嘟翻腾得不行。
  她闺女嫁人的时候没什么感觉,怎么到了儿子娶媳妇儿,就像是儿子被别的人霸占了,浑身不得劲儿呢。
  “宝儿啊!咱们不着急,你要是不喜欢陆家闺女,以后咱们也不见面了,至于你说的那女人,连人家叫啥都不清楚,妈咋帮你打听啊?”苏母推脱道。
  苏长生一个轱辘爬起来,“妈,我还要去陆家,我要自己去打听那姑娘的消息。”
  苏母:“儿子,咱们也不着急……”
  “妈,我怎么可能不着急,那姑娘身边还跟着个男人呢!我要是不抓紧,没准人家姑娘就成别人家的了!那,那我也不活了!”m.biqubao.com
  苏母心里咯噔一声,心里的酸水已经达到顶点。
  儿子才见了那女人一面,就给迷得神魂颠倒,那怕不是个狐狸精变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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