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飒妻归来_第1308章 再次征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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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吴秋月准备妥当,谭耀辉带着她离开家,去了外交部的翻译室。
  里头有三个位置,位置上已经坐了两名同志,一个就是谭耀辉提到过的老赵另外一位四十出头,吴秋月不认识。
  可那人眼神刚正,炯炯有神,看人的时候很平和,却又透出一股锋芒。
  他的身材颀长,寸头,身穿一身笔挺的衣服,纯白色的衬衫,笔挺的黑色西裤,透着一股儒雅。
  可吴秋月第一眼就知道,眼前的人不简单。
  谭耀辉简单跟吴秋月介绍了一下在座的两名同志,一位称黄老,一位就是老赵。
  说实话,吴秋月知道中间那位是黄老,差点激动地落泪。
  黄老在外交部国际舞台上的卓绝跟出色的才能,上辈子她从电视上都听到过。
  他自己凭借跟海外人的交流,学习了情报搜集跟分析的技能,为后来国际事务中的表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
  这样举足轻重的人物,居然来考核她这个小小人物,吴秋月真真受宠若惊。
  “行了,准备好就开始吧!”
  谭耀辉说话才让她回过神来。
  赶紧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把那活蹦乱跳的兔子抓回心口,闭上眼睛,平复好。
  考核一共半个小时,吴秋月的稳重跟漂亮出色的回答,让在场的三人都非常满意。
  黄老临走前还特意拍了拍秋月的肩膀,“年轻人,好好干,未来还是要靠你们!”
  吴秋月:突然觉得自己肩上担子加重了。
  回去的路上,吴秋月还在不停反问自己。
  难道真要走外交这条路子?可她知道自己嘴没那么锋利啊!
  很快她又想明白了,走一步看一步吧,先做好眼前的事才是最正确的。
  接下来她无事一身轻,吴秋月开始去津市看生意,期间王珂来挑衣服,整个人都不一样了,跟吃了容光焕发剂一样。
  那种从内而外散发出来的自信,仿佛又让她回到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不过现在的她少了大小姐的娇气跟傲慢,多了平和沉稳跟大气。
  “怎么这么看我?不认识了?”
  “那倒不是,我就是觉得咱们家王珂同学变得咋这么好看了,就多看了两眼。”
  王珂哼哼两声,“那是,我现在可是能自己养活自己的人。”
  手里有钱心里不慌。
  才短短时间里,她居然攒出了三百多块钱,如果是以前,怕是连自己都不信,她有这样的能力。
  “这次又要拿多少衣服?”吴秋月问道。
  “交完定金的有八十件,再帮我多添十种新款的衣服,各拿十件,我这两天要去姑姑家里住两天,她嫁去沪市,放假了,我就过去看看她。”
  姑姑可是食品厂的主任,有她这个免费的宣传,她自然要多带点衣服。
  她算是尝到了推销衣服的甜头,这可比上班拿工资强多了。
  自从第一次宋晓穿着衣服帮她做了宣传,才一个多月已经拿到了六十多件衣服的订单,虽说款式不太一样,可真的是狠赚了一笔。
  宋晓也尝到甜头,一个月拿的提成都快赶上她工资的两倍。
  现在推销起来她比自己都积极。
  还有其他的小伙伴,都帮着跟其他人宣传扩散,她那四个小伙伴可都是有正儿八经工作的,又都是不差钱的主,所以花钱买衣服真不手软。
  她自己也有记账,还有人买过三四次呢。
  这也说明她搭配出来的衣服得到认可。
  反正不管其他人怎么想,她这两年肯定要好好干。
  等她把这一批衣服卖到沪市,净赚都有小二百块钱,那她就有五百块存款,心里别提多美。
  王珂没在店里多待,挑选完衣服,然后就开始打包邮寄,虽然心疼邮寄的巨款,可她怕自己带上火车容易丢,丢了衣服她更心疼。
  两笔钱相交取其轻。
  这个月因为多了王珂提货,这边店里的货出得别提多迅速。
  说真的,就刚刚王珂说要去沪市的时候,吴秋月都狠狠心动了。
  可她在那边没什么拿货的门路,难道要跨这么远让赵子谦供货?
  怎么想都不太现实。
  然后,吴秋月做了个大胆的决定,打电话找赵子谦,问问他在沪市有没有相熟的人。
  赵子谦愣了半天,才反问道:“小嫂子,你不会以为我只有大华这一家厂子吧?难道城哥没告诉你,我最开始就是从沪市开始做起来的?关键你家男人还有参股啊!”
  紧接着赵子谦坏笑道:“哇,城哥好大胆,竟然敢藏私房钱!”
  吴秋月:“……”这么幸灾乐祸真不怕谭城回头打他?
  倒是没看出来,这小子才是真有钱人。
  难怪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现在看来,他有拽的资本。m.biqubao.com
  “那你在沪市的厂子有多大?”
  “比大华服装厂大三倍!小嫂子尽管去沪市开店,进了我大本营,还不是咱们说了算。”
  得!
  有这样的底气,她还怕个球。
  参加完程晓薇孩子的满月酒,下午顺便跟林舒送了结婚礼物跟两个大红包。
  谭城跟她的,一人给了一个。
  “好好对林舒姐,否则我家谭城也跟你断交。”
  “小嫂子,这也太狠了吧!”赵子谦跟着保证道:“小嫂子放心,我这辈子就交代在我媳妇儿手里了!”
  林舒嗔他一眼:“瞎说什么呢!”
  “林舒姐,祝你们幸福。”
  送完祝福,吴秋月回到家就跟夏秋兰说要去沪市考察市场的事。
  知道儿媳妇有能力,夏秋兰不拦着,只交代她万事小心,要一切以她的安全为重,家里有她照看。
  然后默默地帮她收拾几身换洗的衣服,还有路上要吃的东西。
  终于参加林舒跟赵子谦的婚礼,下午吴秋月就被谭耀辉送上火车,一路上倒是没遇到什么奇葩事,颠簸了许久才到沪市。
  吴秋月刚下火车,就感觉到有人近前,反手把人钳制,就发现对方手里正握着小刀,在割她的口袋。
  妈得,这是把她当肥羊宰,可惜她就不是等着被宰割的。
  当场把人抓获,将笨贼交给乘务警。
  走出火车站,好几个人都快速地避开她,吴秋月冷笑。
  这些笨贼,消息倒是灵通。
  既然到了沪市,吴秋月自然要见见春丫跟陈云,想了想,去百货大楼买了些补品,红糖麦乳精跟糕点,问了好几个人,才打听到他们住的地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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