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他,为什么短短一天的时间,就已经有四个款式被卖断货。 本来因为这些衣服的拿货价就没多贵,所以林桥定的价格就便宜,打的过年促销回馈新老顾客的福利,原本一二十块钱的毛衣,现在只需要十一二块钱就能买一件,还不需要用布票。 这么好的事,立马就引起了客人的注意,原本买一件的都会多买两件。 反正衣服又不会放坏了,所以趁着便宜不要布票,可不就多买一件,都能穿几年呢。 这样的好事再加上一中午的宣传,立马店里涌进不少买衣服的顾客。 买东西就是扎堆才下货,有一个人说好不叫好,有一个人说便宜别人还可能不信,等所有人都蜂拥着抢,那就会让大家都觉得便宜,跟着抢。 所以,他手底下的那些柜台,立马遭遇了一轮抢货。 不仅这些便宜货出得快,连带着惦记的衣服也卖出去不少。 这个效应让林桥喜得见牙不见眼。 这不,都没等卖完就赶紧又过来拿货。 这回他出手别提多豪气,将各种款式,只要是他觉得好卖的,都拿了两百件。 差不多要三十个款式呢,挑出来这一堆,就有六千多件,吴秋月也没再按款式的价格算,直接统一价,算四块钱一件。 两万四千块钱,一转眼就进了口袋。 单单这些就已经把所有衣服的本钱赚回来,包括雇人干活的工钱。 总之,吴秋月觉得这趟羊城之行简直是赚翻了。 接下来林桥也忙活起来,就他那几个服装地点出货还是太慢了,林桥直接往隔壁城里出货,就跟吴秋月找他这个下家一样,一件多出一块五毛钱直接批发给黑市。 之前跟黑市的头头认识,还是因为他的那个酱菜,也算彼此了解了,所以值得信任。 林桥出门半天,给自己店里留出一千件,剩余五千全出完了。 就一转手,他净赚三千五百块钱,外加一千件衣服。 吴秋月:“……”感情自己累死累活,又是想办法补救遮盖又是教几人刺绣,还得看着他们处理衣服晾晒,忙活了半天,还不如林桥这一转手赚得多。 就……挺郁闷的。 不过她手里可还有三万多件衣服呢,只要弄出来就是钱,她还得努力地干。 又经过了半个多月的忙碌,三十多名工人的努力,总算是把她手里起所有的衣服处理完。 为了能让布料一致,忍痛剪掉了两千多件衣服,才把这三万多件修补出来。 不过跟三万件衣服相比,这两千多件衣服的损失,完全可以忽略掉。 晾晒好的衣服全都叠整齐打包好了。 这期间,林桥又过来拿了两次货,全都是五千五千的拿,吴秋月单凭手里的衣服就净赚了四万多块钱,外加手里剩余的衣服。 这天吴秋月将自己的货物打包好装车,总算是见到消失已久的四哥。 “四哥,你回来了?东西都修好了?”吴秋月问道。 吴向北刚到临城这天,就让林桥带着去找了他的好友,提溜着淘换回来的收音机就去找人。 “好了好了,还别说,林桥那朋友是真有两把刷子,人家也不藏私,我还跟着学了两手呢。” 当然,这技术也不能白学,吴向北可是交了学费的,一百块钱呢。 这种技术一般人都不会外传,这可是吃饭赚钱的手艺。 幸好吴向北不在这边发展,也威胁不到人家,又有一百块钱开路,可不就传授他两招。 吴向北也是真的用心学,反正技多不压身。 等他学会了修理,在碰到这种好事,他就能自己动手。 好家伙,就这些收音机,都给了对方二百三十块钱的修理费,比一台全新的岛国收音机都值钱,可把他心疼坏了。 “行,既然都修理好了,咱们明天就出发回京都。”她可是迫不及待要开属于自己的服装店了。 “行,咱们明天就走。” 临走之前,吴向北也让林桥带着,出了十台收音机,熟人只给对方算一百五十一台。 他五十拿货,去掉修理费跟两本价,他一台能净赚九十七块钱,十台,直接就是九百七十块钱。 电子手表也是真赚钱,他进货价才两块三毛,一条出货定价是八块,满一百条便宜五毛钱。 黑市同志直接要了一百条,算七块五,就是七百五,明信片这东西他直接拿了一千张。 嘿嘿!出的货一下就回了一半的本钱,可是把吴向北给高兴得不行。 现在兄妹俩都热血沸腾,等着回京都大展身手。 林桥找人送他们进京都,所以,他们也不担心路上会耽搁时间。 下午,吴秋月还给黔省部队打个电话,不过被告知谭城去执行任务还没回来。 吴秋月让通讯室的同志去通知了徐婶子,问了问黔省的情况。 “秋月啊!我这边好着呢,厂里的扩建已经完成,昨天你已经安排人搬进新厂房里,给赵厂长腾好地方。 至于你后面那个养殖场,我前两天也过去看过,刘春花几人做得还行,鸡养得肥了一圈,鸡粮跟饲料是真不错,你放心吧。” “嗯,辛苦婶子了!” 她突然意识到,黔省那边还缺一个能够帮她统管的人。 徐婶子要管理加工厂的各项事情,养鸡场那边也有人管理,作坊有柳小七。 可她想知道所有的事情却找不到一个人能汇报,而是要找好几个人才能问清楚。 这太麻烦了。 也太辛苦徐婶子! 吴秋月琢磨着,得找个人将加工厂的事顶起来,然后让徐婶子做统管。 这么想的就这么跟徐婶子说的。 “婶子,你看看厂子里有没有能够管理的人,你直接提拔上来,该教的教,让对方尽快适应管理,然后我在黔省这一摊子还缺得统筹,你直接总管。 你放心,海产加工厂的分红照旧,另外我还要给你一个月加一百块钱工资,你看行吗?” “行啊!那咋不行!这可是给我升职了,我高兴着呢!”徐婶子满口就答应下来。 她现在是越干越顺手,秋月信任她,她自然也会对得起她给的工钱跟信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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