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飒妻归来_第1064章 连孩子的孩子都安排明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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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带了酒,今天咱们不醉不归啊!”吴向东感觉到对方的友好,他也是条汉子,既然都已经表明了态度,以后就好好地处关系就行。
  至于外界的流言,总不该一直这样传。
  不说部队不允许,他跟谭城两个人也不是吃素的,总该把人揪出来。
  吴秋月做的饭菜不少,魏红下班回来也带着妞妞过来,国泰跟民安也放假在家里,看到吴秋月家咘咘跟壮壮都稀罕得不行。
  “妈,我要跟小弟弟们一起玩儿。”国泰都快八岁了,小家伙长得高高壮壮,一看就很结实。
  民安过年也有六岁了,跟大哥长的有七八分像,性子比国泰活泼,小家伙已经自顾自地去摆弄积木。
  至于妞妞,这会儿说话已经很顺畅了,好多话都能连贯起来。
  或许是秋月离开的时间不算太久,她竟然还记得。
  小姑娘可能有点腼腆,趴在魏红怀里,会偷偷朝着秋月这边看上两眼。
  吴秋月早就察觉到她的目光,每次对上她的小眼神都会笑笑,妞妞再羞地把小脸埋进妈妈的怀里,小身子拱啊拱。
  看着小丫头小鸵鸟似的模样,吴秋月就忍不住跟着笑。
  魏红也笑,“妞妞,那是姑姑啊!你不是整天念叨着想小姑姑,姑姑就在这儿了,你怎么害羞了?”
  吴秋月把最后一道菜出锅,洗干净手才把妞妞抱过来放在腿上。
  “妞妞,还记得姑姑吗?”
  小姑娘乖乖点点头,软绵绵的小包子,身上还带着点奶香,简直不要太好闻。
  “来,这是姑姑给妞妞蒸的鸡蛋羹,妞妞尝尝看喜不喜欢?”
  吴秋月耐心地将小碗筷放在她面前,妞妞看着面前的鸡蛋羹,呆呆的,咽了下口水。
  妞妞抬头看妈妈,受到鼓励,握着勺子挖了一口鸡蛋羹,“啊呜”一口塞进嘴里,脸颊鼓鼓囊囊地咀嚼起来。
  伴随着鸡蛋的味道还带着一股奶香,瞬间在舌尖上炸开,小奶团子那双黑葡萄似的眼睛豁然就亮了!
  “姑姑……好呲!”
  说着还又挖了一勺放到秋月嘴角,“姑姑也呲!”
  看着妞妞乖巧柔软的笑,秋月心底跟塌陷了一块似的。
  要不说还得是小棉袄,看看,又乖又懂事还这么孝顺。
  “姑姑吃过了,妞妞多吃一点才能长高高。”
  妞妞又递给魏红,“妈妈……啊!好呲!香!”
  魏红抿了一口,然后让她自己吃。
  自家闺女懂事,她这个当妈的别提多欣慰。
  “嫂子,妞妞真懂事。”吴秋月夸赞道。
  听见自家妈妈夸赞小姐姐,咘咘跟壮壮不乐意了,爬起来跟小大人似的,拍拍屁股上的尘土,朝着吴秋月奔过来。
  “妈妈……抱……我……”
  壮壮上来就往秋月怀里挤,小奶包子脸委屈巴巴。
  咘咘直接抿紧了小嘴,都能挂油壶。
  这回他也不乐意多一个人来跟他抢妈妈了!哪怕是漂亮的姐姐也不行。
  魏红点点小哥俩的鼻头,“咱们家咘咘壮壮这是怕妈妈被抢啊!是个护犊子的!”
  顺势将妞妞抱回自己怀里。
  小哥俩成功爬上吴秋月怀里,双手紧紧抱住不松手,你架势,是打算霸占一晚上。
  屋里人全都被小哥俩给逗笑了。
  “城哥,就咘咘壮壮这缠人的样儿,我看你二胎小姑娘悬。”钱子枫幸灾乐祸地道。
  “你不用说我,你家那个还不知道是姑娘儿子,等出来了,没准也是个跟你抢媳妇儿的!”谭城揶揄地调侃。
  钱子枫自信地喝了一口水,“我家的肯定是姑娘,姑娘才跟爸爸亲,等我家姑娘出来,我就送小嫂子那边,让他们提早培养感情,没准我姑娘还能拐你家儿子。”
  谭城嘴角抽了抽。
  没想到这家伙还打着这个算盘。
  谭城:“我儿子不入赘。”
  钱子枫炸毛,“别啊城哥,咱们俩谁跟谁,什么入赘不入赘的,等我们两家的孩子结婚,孩子生俩,其中一个跟我姓钱就行。”
  谭城拒绝,“没门!”
  吴向东:“……”这两个人幼不幼稚,孩子还没出生呢,连孩子的孩子都安排明白了。
  钱子枫这家伙到底有没有意识到,他幻想里的闺女还在他媳妇儿的肚子里。
  妹夫也是难得的幼稚,竟然陪着钱子枫一本正经的胡说,难得!
  这顿饭吃到九点多,三个人居然喝了小二斤,都喝得有点大。
  大哥走的时候虽然看着脚底下还稳,可双眼已经多了些迷离。
  钱子枫就不用说了,直接喝趴桌子上。
  谭城倒是还好,只是一张脸通红,眼睛直勾勾盯着秋月。
  魏红扶着吴向东走的,来回两趟才把孩子们带回家。
  吴秋月先照顾小哥俩睡下,谭城已经带着钱子枫出门。
  看着他走路稳重,不像醉酒的样儿,吴秋月就放心了。
  等谭城回来,就见桌子上的碗筷已经收进洗碗盆里。
  出门一趟被冷水一吹,谭城混沌的脑袋也冻得清醒了不少。
  “媳妇儿,太晚了别忙活,等明天烧点热水我来收拾。”
  谭城上前从背后拥住秋月,下巴搭在她的肩头。
  “好,那就交给你了!”
  吴秋月转身的瞬间,人就已经落入老人的怀里,一个公主抱扭头就把人放到主卧。
  吴秋月开始心疼自己的腰了!
  这个男人有七天假,他不会要把自己摁着折腾上一周吧?
  想想谭城这体力,她两腿都打颤,真的怕了。
  “那个……咱们能不能舒舒服服地睡一觉?”吴秋月将被子盖在身上,只余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水灵又清澈,那哀怨的小眼神别提了。
  “媳妇儿,你乖乖的,老公会轻轻的!”
  喝了酒的男人,肯定是逃不过了。
  既然逃不过就干脆躺平享受。
  吴秋月躺平了,谭城高大的身躯直接压过来。
  喝了酒的谭城比昨晚要狂野,可对待媳妇儿那还是很体贴的。
  刚开始秋月还觉得有点受不住,后面就渐入佳境开始沉浸其中不可自拔。
  咱们秋月也是世俗红尘中的一员,这种事自然也得两相情愿才能水到渠成。
  风吹雨打过后,夫妻俩这才说起了小夜话。
  跟谭城交代了下明天要去镇上,扩建加工厂的事。
  至于刘春花家小姑子这事,还得明天验证了再做决断。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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