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飒妻归来_第973章 准备出行的东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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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咘咘才不管别人是不是在笑他,待够了爬起来甩甩屁股就去了其他地方。
  那臭屁的小表情,简直要笑死了。
  林舒掏了一大桌子的礼物,都是给小孩子的,吃的穿的用的都有,太丰富了。
  这一桌子可是要花不少钱。
  “林舒姐,你这难得来一趟,还拿这么多东西过来,真是太客气了。”她想不收都不行,毕竟林家也没其他孩子能用上。
  “嗨!还跟我客气,之前的事我一直想感谢你,要不是帮我识破孙大伟还帮我出主意解决掉麻烦,我要是稀里糊涂嫁过去,毁的就真是一辈子。
  跟我一辈子比起来这点东西真不算啥,更何况,小哥俩这么乖,特招人稀罕,我这个做姨母的送他们点东西还不是应该的。
  怎么?难道你还不让孩子们认我这个姨母?”
  吴秋月摆摆手,“怎么可能!多个人疼他们我这高兴还来不及呢!”
  “既然都是一家人,还有什么不能收的,别说这么多了,一会儿我骑你自行车出门逛逛去,对了,赵子谦那边我还是决定去看看,你要是没空,我就自己过去。”
  林舒想明白了。
  她误伤了赵子谦也认错了,可到底不算正式,正好借着机会跟人好好道歉。
  口头道歉还是不够诚心,等会儿她得去百货大楼买点东西才行。
  嗯,就这么决定了。
  吴秋月还真有点为难,因为谭城明天就该坐车去黔省,她今天得帮他准备些吃用的东西。
  所以,不能陪着她一块出门。
  “嘿,我当什么事呢,京都我都来了好几次,你只要告诉我地址就行,你忙你的,不用管我。”林舒大手一挥,就骑车准备走人。
  看着她离开,吴秋月也忙活起来。
  天气冷了,路上肯定吃不好,吴秋月做了方便面。
  这东西还是她上辈子跟着一个从方便面厂退下来的老职工学的。
  上辈子的时候,这东西老流行啦,那绝对是老中青三代人都喜欢的东西。
  尤其是里面的那个调料包,好多小孩子都喜欢撒在馒头上吃。
  人人都爱在家里囤上个十几二十袋,不论是放学,还是下班辛苦的人,回到家不爱动手就泡或煮上两袋,方便又快捷,省时省力,还能管饱。
  上辈子她养的姜红叶那小野种也喜欢吃,一袋就要五毛一块的,可家里人宠着,一周总能买个几次,她觉得泡着吃不够营养,总喜欢放油来煮,再加两个鸡蛋。
  现在想想,她那真心还真就喂了狗。
  不过现在她是给谭城做方便面,心里只有满满的不舍跟爱。
  她想让她的丈夫吃到她做的东西,感受到她的心意,所以她做得心甘情愿,甚至是欢喜。
  一上午,吴秋月炸了五六十块面,放到旁边的箩筐里沥干油,等放酥脆了,再两块两块地拿新鲜的纸包起来。
  一个个面团包好,再配好调料,熬的大骨头汤,等着汤汁冷却,放进能够密封的袋子,放进一个包袱里,让他在路上吃。
  想着去黔省谭城没空做饭,又从空间里拿出十斤左右的五花肉,做成猪肉辣椒酱,肉丝辣椒花椒放在一块干煸,做出来的酱爆炸香,这下不仅把左右两边的邻居的馋虫给勾出来,半条胡同的人都被这香味儿诱拐了出来。
  “这谁家做好吃的,味道也太霸道太绝了!”
  “可不是,俺老婆子吃过这么多年的饭,还从来没闻到过这么香的东西。”
  “香!香死个人!这又是小吴家做饭吧?打从他们搬过来住,我们家就天天闻香吃饭,被这样的香味儿折磨,简直要老命。”
  “小吴做饭就是一绝,我们家还吃过两回,我家老头子差点把碗也吃进肚子里。”
  ……
  七嘴八舌的声音,却并没有人上门讨要。
  这年头谁家也不容易,他们也都是要脸的人,不做没脸没皮的事。
  不过吴秋月也很会做人。
  给左右两家的邻居送了小半碗。
  这毕竟是肉,还放了那么多油,能送小半碗已经是很难得了。
  左右邻居人家也都不白吃,吴秋月端回两个大白馒头,还有三个大萝卜跟两颗大白菜。
  “正好,中午我给你下肉丸子萝卜汤。”
  “好!你做什么都好!”
  谭城从来不挑,只要是秋月做的,他总是能全部吃进肚子。
  一中午都在看着她忙碌,谭城觉得挺心疼。
  “要不你来告诉我怎么做,我来动手。”
  “好啊!你现在学会了,等去了黔省也能自己做着吃。”吴秋月就在旁边说,让谭城动手。
  剁肉馅,再烧水,等开锅煮沸,把丸子一个个用勺子下进锅里,沸水瞬间将肉丸凝结,一个个肉丸在水中翻滚。
  待下完了肉丸,再将切好的萝卜片下进锅里,开锅再煮个几分钟,放调料,尝下味道就出锅了。
  虽说跟她亲手做的还有点差异,可能做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不光他们两个人能吃,连小哥俩都吃得香喷喷。
  收拾完吃的,吴秋月才从橱柜里拿出一件黑色毛衣。
  “这是我之前闲着没事帮你织的,你穿穿看合不合身?”
  “这是什么时候做的?我怎么不知道?”谭城是真没想到他家媳妇儿还会织毛衣。
  织毛衣这个活儿真的很麻烦,况且好的毛线也不容易买。
  拿着手里沉甸甸的毛衣,谭城欣喜若狂。
  这都是媳妇儿对他的心意。
  “就前几天,在学校读书读累了,中午就织一会儿,我还教娇娇了呢!她织的枣红色的,没准月底能织起来,到时候送给赵磊,正好结婚的时候穿。”
  “那丫头难得能耐得下性子。”谭城说道。
  “赶紧的,快穿上试试,不合适的地方我下午还能改改。”吴秋月催促道。
  谭城就没迟疑,将上身的衣服脱掉,套上毛衣。
  这已经不是秋月第一次给他做衣服,所以毛衣的大小很合适。
  谭城感觉浑身跟冒火一样,这个冬天他拥有了新毛衣,不怕冷了。
  “媳妇儿,很好看,我很喜欢。”
  “嗯,不错,不用改了!”吴秋月点点头。
  “吧唧”谭城一口亲在秋月唇上,都不等她回神,谭城就在她唇上坏坏地攻城略地起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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