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飒妻归来_第911章 亲自送上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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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吴秋月精神抖擞地起床,两个孩子暂时送去她爸妈那边照顾。
  家里有小宝跟小雅两个孩子,再加上咘咘跟壮壮,这下院子里可是热闹起来。
  幸好她爸也过来了,不然还真不敢让她妈一个人照顾,太累了。
  把孩子送过去,吴秋月就收拾好课本,骑上自行车准备去学校。
  刚推开院门就见谭城一身笔挺的装扮,推着自行车正等着她。
  今天的谭城格外亮眼,颀长的身材,上身纯白色的衬衣,最顶上扯开了一个扣子,衣袖挽了两道,露出他线条优美的胳膊。
  硬朗笔挺的五官,俊朗帅气,板寸的头发让他整个人显得特精神,单单站在面前,就如青竹松柏。
  “媳妇儿上车,我送你去学校。”
  吴秋月就淡淡地看着他笑。
  就他那点心思,一目了然。
  谭城捏捏鼻子,心里懊恼,他表现得有那么明显吗?媳妇儿看他的眼神怎么都透着股戏谑。
  不过他坚决不退缩,这是他早就想好的事,必须要送媳妇儿去学校。
  “嗯好!”半晌,吴秋月才笑着点头,走过去坐到自行车后座。
  谭城被黑色裤子包裹住的大长腿,一脚着地,一脚撑在地面,等吴秋月的小手抓住他的劲腰,谭城无声地咧嘴。
  “媳妇儿抓好了,咱们走喽。”谭城的脚一个用力,身子往下一压,自行车划出去半拉,然后稳稳地踩了起来。
  那风风火火的劲头,让吴秋月的嘴角一直噙着。
  清风带着点初秋的凉意,微微抚摸过她的脸颊,驱散着她仅剩的一点点睡意,略显昏沉的脑袋顿时变得清明。
  两个人穿过略显清冷的街道,找回了久违的甜蜜恋爱的味道。
  清风也像染上了丝丝清甜,一直萦绕着两个人跳跃起伏。
  谭城也有同样的心思。
  他陪伴媳妇儿的时间太少,像普通人的相处他都没办法给媳妇儿,下定决心,在京都待的这段时间,他每天都来回接送媳妇儿。
  吴秋月还不知道,已经有了免费的车夫。
  他们来得早,学校里已经有早起的同学在校园里大声地朗读诗歌文字,还有三五成群的同学凑在一起讨论学问,尤其是刚进校的学生,脸上都洋溢着青春跟对求学的热情。
  瞬间,便让谭城生出了危机感。
  这些年轻人身上所拥有的朝气跟蓬勃是他所不能拥有的。
  他高中毕业就进了部队,在无数次的生死之间徘徊过几趟,他面对生死无惧,这也让他生不出这种单纯的热忱。
  媳妇儿是大学生,她每天处在这种氛围,面对的都是这些同学,那她会不会也觉得自己无趣。
  谭城一下陷入自我怀疑,脚步也变得沉重缓慢。
  吴秋月都走出去好几米,没听见谭城跟上来的声音,扭头看他。
  “谭城!想什么呢?”吴秋月浅笑着看他,刚刚升起的朝阳,还是小小的一抹暖色,照在秋月身上,让她看起来越发朦胧潋滟。
  “谭城……”
  谭城回过神来,大力地抓住秋月的手,像是害怕她下一秒会消失一样。
  “怎么了?”吴秋月挣了一下,就乖乖让他握住。
  “我……我没事。”
  他敢说自己害怕了吗?
  不,他坚决不会承认自己会惧怕一群小屁孩。
  吴秋月还能看不透他的心思?
  浅笑任由他牵着走,站在宿舍楼下,吴秋月挠了挠他的手掌心,倾身附耳,“放心,我对嫩嫩的小学鸡没兴趣,我只喜欢我家糙汉。”
  谭城刚刚紧瑟的心里瞬间像炸开了五颜六色的烟花,绚丽多姿。
  脸上的笑也毫不遮掩,揉揉她的发,宠溺地道:“你上去吧,中午我来给你送饭。”
  “不用麻烦,中午我跟几个朋友在食堂吃饭,顺便还要跟老师谈谈我回家住的事。”
  “好!那晚上我来接你了。”谭城激动坏了。
  他还想着等过两天就跟媳妇儿谈谈搬回家住的事,现在媳妇儿主动提出来,他更开心。
  这样媳妇儿能回家,那些小学鸡就更没机会对媳妇儿献殷勤了。
  媳妇儿的人品他信得过,可其他男人的人品他可不信。
  像苍蝇一样整天围着媳妇儿,他也烦。
  “快快快!张洁你过来看看,楼下那个是不是咱们家秋月?”孙小梅刚起床打算做几个拉伸动作,没想到从窗口看到一男一女俯首帖耳说悄悄话的景象。
  宿舍楼下面有一丛翠竹,旁边还点缀着两排蔷薇花,青翠的竹叶,艳红的蔷薇花,而吴秋月两人像是落入花丛的仙子,伴着晨光,整个人像散发着仙气儿。
  “我的老天爷啊,我来咱们学校都半年了,还没发现居然有这么一处绝美的地方,不行,下次我要去那个地方拍照,太漂亮了!”
  孙小梅:“……”张洁说的是什么蠢话。
  孙小梅拍了把她的脑袋,“姐妹儿,我是让你看景吗?我是让你看人!看人知道吗?
  你看看花包围着的那两个人,是不是咱家秋月姑娘?”
  “噢!”张洁点点头,乖乖凑过来,然后使劲伸长了脑袋,没等她开口呢,就听旁边郑淼道:“是秋月,是她回来了!”
  “淼淼,你也起来了!”张洁后知后觉。
  郑淼:“……”搞得好像她一直睡懒觉似的。
  “咦?!那她身边的男人……”
  “虽然我看不到那男人的长相,可能够俘获秋月芳心的,肯定差不了。
  再说,秋月可是娇娇的亲嫂子,她模样就长得不错,娇娇大哥肯定也很帅。”孙小梅摸着下巴分析。
  张洁激动,可算抓到了重点:“下面的岂不就是秋月的老公!哇,不是说她老公是军人,在外地当兵吗?这是……来宣誓主权来了?”
  张洁拍了拍胸口,“不过秋月男人做得太对了,就她那想妖精脸,啧啧!指不定要迷倒多少小学弟们,早点让他们知道名花有主,也不错。
  不过我怎么这么激动呢!要不咱们下去看看秋月男人到底长啥样?”
  孙小梅摇头,一把将她的脑袋拍开,“要去你去,我可不去丢人。”
  “喂!孙小梅,你难道就一点不好奇?”张洁两手叉腰,她就是好奇而已,她是什么表情?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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