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连长,齐嫂子就是太客气了,我真没帮什么忙。”说完钱子枫还觉得有些不自在。 毕竟他除了帮忙打个水,真没帮忙做什么,这句感谢,受之有愧! 齐前锋还是道了谢才带着家人离开。 “媳妇儿,累坏了吧?我在招待所开了一间房间,反正都这么晚了,要不还是在这边休整一晚再回部队。”谭城问道。 “行,一会儿先去取家里寄过来的包裹,明天一早二哥就能到,正好等到人一起回部队。”谭城温声问道。 “行,听你的。”吴秋月一听,立马答应。 在火车上这么多人,她也不好随意进空间,只能借着去厕所的功夫进空间擦洗一下。 这大热天的,浑身都要馊了,闻一下味道都感觉怪怪的。 这边钱子枫跟程晓薇自然也没意见。 他们在车上待了这么久,都没来得及喘口气更再颠簸回部队,程晓薇觉得自己的骨头架都要散了。 谭城开车,先一路回招待所,安顿好后,又直奔国营饭店。 今天有六个大菜已经被划掉两个,说明这两道菜暂时不能做。 谭城直接将剩下的四个菜都点了一遍,又添了六碗米饭。 提到买好的饭菜回来,就见小哥俩已经洗完澡,正光着小屁股坐床上,乖乖等吴秋月擦头发。 “你这么快回来?”吴秋月问道,手上没停。 “你先去简单洗漱下,我帮他们擦,一会儿先吃饭,吃完再洗澡。”谭城过来就接替了吴秋月工作。 刚开始谭城的动作还有点生疏,尽量控制好力气,还是有点重,擦得咘咘嘴里直哼哼,小眼睛都委屈红了,含着泪泡对谭城控诉。 “那个……爸爸手没轻重,以后会注意。”谭城赶紧跟臭小子道歉。 “哼哼!”咘咘哼哼两声就自己玩儿自己的,撅着小嘴,完全不想理自家老爸的架势。 谭城:“……”臭小子,人不大脾气倒是不小。 不过他看着自己儿子面前一堆积木,谭城也来了兴趣,跟儿子坐在一起拼。 原本在他看来,八九个月大的小屁孩,最多就是乱拼,可越看越像那么回事。 “媳妇儿,咘咘是不是经常摆弄这套积木?”谭城看着吴秋月洗完澡穿着睡衣出来,立马惊喜的问道。 咘咘面前的积木已经被拼成了一座院子,而且谭城越看越觉得眼前的积木搭建的院子像他们京都的宅子。 “对,六个月大能坐稳后妈就给买回来的,咘咘也不厌烦,就喜欢没事坐在地上摆弄各种样式。 就这点有什么惊讶的,我还见到过他弄出过一座高架桥呢!那可是把咱爸都给震惊到。” 因为这事,谭耀辉还特意去图书馆借过一本带插图的各地建筑物书,爷孙两个闲来就喜欢看。 只要看那本书,咘咘就能安静地窝在谭耀辉怀里一中午。 谭城一脸喜色,没想到自家宝贝儿子还有这天赋。 “你说……咱们家咘咘这么小点,不仅没有半点小孩子的好玩儿好动,反而遇到啥事贼淡定,是不是不太好? 你看看壮壮,高兴了笑得像个小傻子,不高兴就瘪嘴哭,还知道表达自己的不满使小性子。 这才是八九个月大的孩子该有的样子。 像咘咘这么乖的出格的,长大了会不会出事?”吴秋月是真有点担心。 壮壮就是个傻乐呵,而咘咘就像个小冷面,整天绷着张脸,也不见他有多大的表情,偶尔笑起来像个优雅的小贵公子,可吴秋月好几次看到,壮壮是有点怕,甚至畏惧咘咘的。 别看壮壮经常能欺负到咘咘,咘咘也跟没事人似的。 那是没真正惹怒他。 要真惹火了,咘咘下手可半点不含糊。 吴秋月都要怀疑,这臭小子是因为知道壮壮是弟弟才格外让着他。 要是其他人敢对他动手,他会毫不犹豫朝着对方拍巴掌。 咘咘这小东西性子里就潜藏着一股狼性,她担心现在不掰正,长大了会偏激。 谭城满不在乎道:“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咱们家根正苗红,也不用刻意去掰正就让他顺其自然。 不过你说得也对,以后咱们就多留点心思在咘咘上,只要他小子敢走弯路,老子头一个把他腿给掰回正道,这样总可以吧!” 反正是自己的种,根子上就不会坏,谭城一点都不担心咘咘。 “行了,你也别太苦恼,孩子才这么小点,你担心的也过早了!” 这么一想也是,吴秋月就没继续纠结,不过还是对咘咘更上心两分。 “媳妇儿,饿坏了吧,我过去喊钱子枫他们过来一起吃饭。” 没多会儿,钱子枫跟程晓薇两口子就过来了。 四个菜,六碗米饭都被吴秋月几人吃个干净。 吃完饭,程晓薇没兴趣闲聊就想赶紧躺在床上好好睡一觉。 吴秋月则是推着谭城去洗澡,大约过去了五分钟,就见谭城头上盖着个毛巾,寸头上还正往下滴着水,身上穿着背心大裤衩走出来。 “别看是大热天,晚上睡觉先把头发擦干,不然以后老了得头疼。” “那媳妇儿来帮我擦!”谭城瞥了眼已经在床上睡得四仰八叉的儿子,将毛巾交到吴秋月手里。 “你坐到这边。”男人太高,她踮着脚都得仰着脑袋,太累了。 谭城乖乖坐到床边,吴秋月伸手,高度正好。 毛巾搭到谭城头上,手指轻柔穿在他板寸的头发里,温温地触及,让谭城的心都跟着颤抖再颤抖。 这哪里是帮他擦头发,简直像在上刑。 他跟媳妇儿分开半年,现在大活人就站在他面前,近到他抬起头就看到她柔软的腰肢。 男人大手缓缓落在她纤细的腰肢上,声音温柔富有磁性,“媳妇儿……” 吴秋月腰肢轻颤,手指顿时僵住。 心里暗暗,她确定这男人就是故意的,故意想引她犯罪。 不止是他忍了半年。 吴秋月感觉一股热意往身上涌荡,吴秋月立马绷住表情,装作淡定的样子。 “行了!” 谭城还能闻到独属于媳妇儿身上的沁香,这股香味儿独属于媳妇儿的,很轻很淡却很好闻,让人回味无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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