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上的残疾不是被赵万胜等人打的吗?怎么成了你在工地上受的伤? 特么的,你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前撒谎就不脸红吗?为了打造自己的人设,为了树立自己高大上的形象,你就这样无所顾忌的胡编乱造?坐在台下的许大茂在心中暗暗骂道。 再说了,你做生意的启动资金,也就是你的“第一桶金”,并不是什么受伤后的赔偿款,而是通过走私古董获得的,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吗? 你也是真敢说谎话,原本是通过违法犯罪获得的启动资金,竟然让你编造出这么励志的一个故事,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人不要脸则无敌于天下”的道理?难道这就是方博军,能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的原因?许大茂陷入了迷茫。 不仅几位参会的农民工代表受感动了,李副市长也受到感动,更加坚定了他要关照方博军和他公司的想法。 农民工发财致富以后,不忘记帮助有困难的农民工,这故事太励志啦!这故事也太有正能量了,值得大肆报道和宣扬。 发布会结束以后,记者们将方博军团团围住,不断提出各种问题,有的媒体记者甚至提出专访的要求,方博军仍然是面不改色的大声说着谎话,满心欢喜的安排做专访的时间。 在方博军风风火火做生意的同时,赵万胜在四九城的生意也做得风生水起。 因为聚贤堂饭店生意火爆,每天都座无虚席,甚至出现排队等待就餐的情况,为此赵万胜和娄晓娥在西城又开了一家分店,规模和总店相同都是三层自建的小楼,当然了地皮也一起买了下来,这可是赵万胜开店的原则,开饭店要实现快速赚钱,同时地皮投资也要获得长期的升值收益。 自打开业以后分店的生意也十分火爆,每月的销售额甚至都超过了总店,赵万胜知道餐饮业即将迎来大发展,在聚贤堂饭店开了两家以后,而且生意还特别好,赵万胜又紧锣密鼓的注册了一家,以提供满汉全席菜肴为主的品牌大酒店,鹿鸣苑大酒店。 谭家菜都有了自己的品牌饭店“聚贤堂”饭店,更高级的满汉全席菜肴也应该有自己的品牌饭店,第一家“鹿鸣苑”大酒店开在了四九城的北城,不仅店铺占地比前两家饭店要大,建筑面积更是比前两家饭店大了许多,直接建成了五层楼的大酒店,成为了北城最高档的那批酒店之一。 高档饭店都开三家了,赵万胜的身份早已经完成了,从个体户向企业家的转变,他已经注册了一家餐饮公司管理着旗下的三家店面,因为最早的饭店起名为:聚贤堂饭店,所以注册的公司为:聚贤堂餐饮有限公司。 当然了,赵万胜的目标不仅仅只是开一家有限公司,生意只涉及餐饮业;实际上赵万胜的目标是建立一家集团公司,生意要涉及餐饮,进出口贸易,古玩,房地产,金融等多个领域,让自己家成为响当当的富豪家族。 虽然现在社会上的商业环境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很多领域仍然未对私人资本开放,很多政策束缚了赵万胜的发展,导致他知道的很多商业模式暂时还无法实行,很多商业领域无法进入。 赵万胜知道这只是暂时的阻力,并不会影响自己宏伟计划的实施,并不会影响打造自己的富豪家族。 实际上他已经在房地产领域,古玩领域,资本市场都在暗中布局,就等着政策方面的改变,赵万胜知道上面马上就要推动企业改制,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革,同时开始建设与之相配套的证券市场,赵万胜期待着上海“老八股”股票的推出,决定在股票市场里大赚一笔。 与此同时,赵万胜和娄晓娥的两个儿子,赵致和娄远都已经大学毕业,虽然这个年代大学包分配,但是赵万胜选择的是自主择业,自己家有卖买没必要给别人打工。 因为赵致学的是“工商管理”专业,赵万胜安排他管理“鹏程饭店”的分店,娄晓娥负责新开的鹿鸣苑大酒店,赵万胜自己则坐镇鹏程饭店的总店。 因为娄远学的是“外贸和金融专业”,赵万胜安排他去古玩店帮忙,让他先熟悉熟悉古玩市场,等着魔都证券市场的第一家股票《飞乐音响》,开始在一级市场对外公开募股以后,赵万胜再带着他投身股票市场淘金。 1984年11月14日,赵万胜期待已久的《飞乐音响》股票,正式向社会公众以及内部职工发行。 总股本1万股,每股面值50元,共向社会公开募集50万元华夏币,其中35%由法人认购,65%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注解:魔都证券交易所成立以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法人股是不能上市流通的,只能在企业之间转让。)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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